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培训

上传人:人*** 文档编号:506648063 上传时间:2024-01-23 格式:DOCX 页数:31 大小:31.2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培训_第1页
第1页 / 共31页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培训_第2页
第2页 / 共31页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培训_第3页
第3页 / 共31页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培训_第4页
第4页 / 共31页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培训_第5页
第5页 / 共3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培训》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培训(3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一、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为什么要参加安全生产培训?答: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 3 号令第二章 第六条和山东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鲁安监发 2006 81 号第三章第十四条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主要是哪些人员?答: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

2、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管人字 2002 123 号第二条和山东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则鲁安监发 2005 43 号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单位生产经营负全面责任,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具体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长、投资人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具体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外,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各项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其他负

3、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以及临时聘用的人员。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培训主要培训哪些内容?培训多长时间?答:根据国家总局 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管人字 2002 123 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 3 号令和山东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鲁安监发 2006 81 号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是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 是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 是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

4、、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 是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 是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 是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 是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是国家安全生产方针、 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 是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 是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4 是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5 是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 是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是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培训多长时间?答:根据国家总局 关于

5、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管人字 2002 123 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 3 号令和山东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鲁安监发 2006 81号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32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 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48 学时; 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 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4 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

6、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72 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四、特种作业包括哪些工种?答:按国家安监总局有关规定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管人字 2002 124 号,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包括: 1 、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 、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 、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 、登高架设

7、作业。含 2 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 、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 、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 、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 、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 、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风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 、 矿山排水作业。 含矿井主排水泵工, 尾矿坝作业工;12 、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器设备防爆检查工; 13 、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 (上、下山)绞

8、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钩)工; 14 、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5 、矿山救护作业; 16 、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7 、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的作业。五、特种作业操作证如何办理?答:电工、金属焊接、登高架设、制冷和空调作业、矿山等等,都属于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特种作业,是必须办证的。办证要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年满 18 岁;二是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工种作业的身体缺陷;三是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以上三个条件者可到市里专门的培训机构接受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

9、格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00学时,复训时间不得少于24 学时。学习期满由培训机构向市安监局提出考核申请,安监局接到申请之后安排人员对接受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理论、操作两方面考试合格后即可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跨地区作业的人员,可由工作所在地的安全生产部门进行复审。六、申请安全生产培训资质有哪些条件?申报程序有哪些?答: (一)申请特种作业培训资质应当具备以下 7 个条件: 1 是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 50 万元以上; 2 是有专职的管理人员; 3 是有健全的机构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规则; 4是根据培训规模,每个作业至少各有2 名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经省安监局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山东省安全技

10、术培训教师上岗证的专兼职理论、实习教师;专职教师占教师总数比例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5 是有能够满足同期 50人以上规模培训需要的教学及生活设施,其中专用教室使用面积 100 平方米以上; 6 是每个作业必须有能够满足同期 50人以上规模实习操作需要的教学设备及场地,其中至少有一 个产权隶属自己,设备齐全,面积 200 平方米以上的实习场地; 7 是安全培训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安全三级培训资质应当具备6 个条件: 1 是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 50 万元以上; 2 是有专职的管理人员; 3 是有健全的机构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规则; 4 是有 8 名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其中

11、至少有5 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且经省安监局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山东省安全技术培训教师上岗证 的专职教师; 5 是有能够满足同期 50 人以上规模培训需要的教学及生活设施, 其中专用教室使用面积100 平方米以上; 6 是安全培训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四级培训资质应当具备5 个条件: 1 是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 30万元以上; 2 是有专职或者兼职的管理人员; 3 是有健全的机构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规则; 4 是有 5 名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其中至少有3 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且经省安监局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山东省安全技术培训教师上岗证的专职教师; 5 是有能够满足同期 3

12、0人以上规模培训需要的教学及生活设施,其中专用教室使用面积 60 平方米以上。申请培训资质的程序答:申请特种作业人员、三、四级培训资质证书,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 是具备资质条件的申请人将培训机构资质申请书、培训机构设置批准文件或者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和前述(一)申请培训资质的条件规定的材料报市安监局一科。 2 是市安监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查工作,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审查,符合条件的,向省安监局推荐,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 3 年。资质证书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有效期满前 60 日内向市安监局办理延期申请。七、

13、企业为什么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答: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对伤亡者履行赔偿责任的保险。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全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 (鲁政办发200937号) 专门下文进行部署, 省、 市安监局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充分运用责任保险手段加强和改善安全生产管理,是强化生产安全事故风险管控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增强安全生产意识,防范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有利于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经济健康运行,保障社会安定。八、哪些企业要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答:全县范围内的矿山、危险化学品、烟

14、花爆竹等危险性较大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单位,其他生产单位可自行参加。我县的承保工作由省文件规定的两家财险公司负责。九、安监部门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怎么规定的?答: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新上岗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4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8 学时。高危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72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包括调换工作岗位、离岗 6 个月以上重新回到原工作岗位或者采用新工艺、新

15、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的有关从业人员。十、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哪几种?怎么申请办理有关的证件?答: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部点应当经安监部门审批,批发企业由省级安监部门发证,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安监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安监部门应当自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经营场所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审批,目前由所在地安监部门审查审核发证,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经营负责人、经营场所地址、经营期限(常年零售证有效期为一年,临时零售证有效期不超过两个月) 、经营的种类和限制存放量。申请从事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者,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十一、烟花爆竹常年销售、临时销售许可证的发放有什么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教学/培训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