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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一、车辆使用管理1、中心车辆由行政管理科统一管理和调配,各科室因业务需要用 车须提前一天向行政管理科预约。2、每日出车按派车单路线出车,不能擅自改变路线,否则后果 自负。确需改变路线、电话请示行政管理科。3、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疲劳驾驶,不准酒后驾车。4、驾驶员手机 24 小时开机。对领导或行管科的电话不得拒接。二、车辆维修1、驾驶员应钻研车辆维修技术,争取自己能解决一些车辆故障。 经常保养车辆,做到小修不进厂,每次出车前,对车辆的主要部 件进行检查,确保车况良好,行驶安全。2、维修审批程序:车辆需要修理,先由驾驶员填报申报单交行 政管理科科长审定。预计修理费较大的,必须
2、向主任请示,批准 后,驾驶员要按审定项目进行维修,超出项目进行维修,多发生 费用全部由驾驶员负担。未经批准修车,修理费全部由驾驶员负 担。3、结算审批程序:车辆修理后,凭厂方发票、修理项目单、批 准通知单,由驾驶员签字,经行政管理科长审核签字后再报主任 签批后,方能报账,更换的零件应以旧换新。4、车辆因公出差,途中需要修理的,修车后更换的零部件由行 管科集中处理,修理回来后按上述程序报批。5、购买车上用物由行政管理科统一购买。车辆上的所有设施不 得随意拆换,所配工具不得遗失,如造成损失,购买费由驾驶员 自行负担。6 车辆统一到中心指定厂家维修。三、油料管理1、驾驶员应每日记载行车里程,加油实行
3、定点,油卡管理,严 格公里耗油,并统一使用派车单,由使用人或使用科室核对里程 后签字,由行政管理科审核后方可报销。2、非公务用车,费用一律自理。四、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受行政管理科领导。 驾驶员应严格执行中心各项规章 制度和劳动纪律,不断学习,提高综合素质,作风正派严格要求 自己,爱护车辆及公共财物,勤俭节约。同时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保守秘密。2、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工作时间没有外出任务时应在 行政管理科待命,不得擅自外出和离岗,确有急事需外出的,应 向领导或行政管理科长请假。未出车又未在办公室待命的,按旷 工处理。3、驾驶员没有正当理由拒绝行政管理科派车,无正当理由不出 车或不参加中
4、心及行政管理科有关会议的,按旷工处理 。4、驾驶员未经同意出私车,发现一次,罚款 100 元,同时承担 一切造成的后果。5、驾驶员应爱护车辆,经常加强车辆保养,保证车辆机械状况 和安全状况良好,妥善保管车辆的保险、年检等各种必备手续, 及时洗车,保持车辆内外清洁。6、处罚(1)凡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结论按下列原则处理:驾驶员无 责任,不处罚,安全奖照发;驾驶员负次要责任,取消全年安全 奖;负同等责任,取消全年安全奖,并负担本单位实际经济损失 的 10% ;负主要责任,取消全年安全奖,并负担本单位实际经济 损失的 50%;负全部责任,取消全年安全奖,并负担本单位实际 经济损失的 100%。上述赔偿在个人基本工资以外的所有收入中 扣除,扣完为止。(2)未经批准,驾驶员擅自出车造成任何交通事故,驾驶员除 承担全部经济费用外,还应扣发全年安全奖,并视情节给予纪律 处分。(3)驾驶员无故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罚款,费用自行负担。五、驾驶员待遇:专职驾驶员,每月享受180 元的出车补助,并 享受绩效工资平均奖,驾驶员兼职的每月只发180 元补助。 年度安全奖为绩效工资平均奖。二0一0 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