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标准化实施细则(路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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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总 则1.1目的为提高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和工程质量水平,促进项目建设管理的标准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确保各环节工作到位,质量优良,结合本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河北省茅荆坝(蒙冀界)至承德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路基篇)。1.2 编制依据1.2.1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交通运输部等工程建设标准主管部门发布的与路基工程相关的文件、标准、规范、规程和指南。1.2.2 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在“大广公路蒙冀界至承德段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上全面推广精细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冀高指办【2010】4号。1.2.3行业内通行的先进施工工艺和管理办法。1.2.4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建

2、设质量管理指导意见。1.2.5高速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文件汇编,(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2009年4月。1.2.6河北省高速公路承赤筹建处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1.2.7高速公路平安工地建设施工安全防护设施量化标准(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2010年6月。1.3 主要内容本指导书共7章,分别为总则,术语,施工准备,施工工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资料管理及交工验收,首件工程认可制和工法管理。2 术 语2.1 路床路面结构层底面以下0.80m范围内的路基部分,在结构上分为上路床(00.30m)和下路床(0.300.80m)。2.2 路堤高于原地面的填方路基。路堤在结构上分为上路堤和下路堤,上路

3、堤是指路面底面以下0.801.50m范围内的填方部分;下路堤是指上路堤以下的填方部分。2.3 路堑低于原地面的挖方路基。2.4 填石路堤用粒径大于40mm且含量超过总质量70%的石料填筑的路堤。2.5 土石路堤石料含量占总质量30%70%的土石混合材料修筑的路堤称为土石路堤。2.6 高填方路堤水稻田或长年积水地带,用细料填筑路堤高度在6米以上,其它地带填土或填石路堤高度在20米以上时,称为高填方路堤。2.7 CBR(加州承载比)表征路基土、粒料、稳定土强度的一种指标,即标准试件在贯入量为2.5mm时所施加的试验荷载与标准碎石材料在相同贯入量时所施加的荷载之比值,以百分率表示。2.8 压实度 筑

4、路材料压实后的干密度与标准最大干密度之比,以百分率表示。2.9 特殊路基位于特殊土(岩)地段、不良地质地段,或受水、气候等自然因素影响强烈的路基。2.10 滑坡斜坡上的岩体或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的影响下沿带或面滑动的现象。2.11 崩塌高陡斜坡上岩体或土体在重力作用下倒塌、倾倒或坠落的现象。2.12 泥石流 挟带大量泥砂、石块的间歇性洪流。2.13 挡土墙 承受土体侧压力的墙式构造物。2.14 试验段(首件工程)批量生产过程中为保证整体产品的合格率而实施的对于首件或者首批产品的检验测试控制手段和过程。2.15 沉降差 表征填石或土石混填路堤压实质量的指标,压实时各测点碾压前后的高差。2.16

5、强夯 即强力夯实法,又称动力固结法。是利用大型履带式起重机将8-40吨的重锤从6-40米高度自由落下,对土进行强力夯实。2.17 冲击压实 利用冲击压路机以非圆形轮沿地面对土石材料进行周期性冲击的连续作业,产生强烈的冲击波,向下具有地震波传播的特性,使深层土体的密实度增加,减小路堤的工后沉降率和提高路基整体强度与均匀性。3 施工准备路基工程施工准备框图见图3.1。图3.1 路基工程施工准备框图路基工程施工准备配备符合要求的人员、机械、专业化施工队伍一般规定临时设施技术准备水准点复测基本要求检查验收调查核对、编制施组施工现场横断面复测导线点复测中线复测建立健全各种体系便道便桥施工用水场地清理清理

6、场地拆除与挖掘试验准备3.1 一般规定3.1.1 在路基施工开工前,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在全面理解设计要求和做好设计技术交底的基础上,进行现场调查和核对后,根据设计要求、合同文件和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并按规定报批。3.1.2 在开工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环保、安全管理体系和质量检测体系,并对各类施工班组、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技术、安全交底。3.2 人员组织3.2.1承包人中标后,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技术人员及主要施工人员及时进场。3.2.2进场后,根据合同工期合理安排路基专业施工队陆续进场,并根据工程需要专设强夯和冲击压实专业施工队;编制(月、季、半年、年)劳务用工计划

7、,确保特殊季节(农忙、节假日等)劳务人员数量。3.2.3施工队伍的作业人员必须具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许可证。3.2.4承包人要及时统计劳务人员基本信息,及时与工程所在地公安机关、劳动部门沟通办理相关手续。3.2.5定期对劳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按时对劳务人员发放劳保用品。3.2.6按时对劳务人员工资进行结算,不准拖欠农民工工资。3.3 主要设备及管理3.3.1 路基施工主要设备配备:1)挖运设备:挖掘机、装载机、自卸汽车。2)摊铺平整设备:推土机、平地机。3)压实设备:振动压路机、光轮压路机、机械传动拖式振动压路机。4)特殊设备:强夯机、冲击压路机。5)其它设备:洒水车、五铧犁、旋耕犁、砂浆

8、拌合运输设备等。3.3.2 设备管理:1)施工车辆和各类机械设备按投标承诺及规定进场,并按照类别统一编号,规范标识。标识牌具体要求见工地建设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2)承包人要定期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清洗,严禁带病作业。设备停放合理规划,分区布置,摆放整齐。3)主要设备明确主机手一名,替班机手一名。3.4 临时设施3.4.1施工便道及便桥1) 施工便道宽度、错车道、硬化等要求见工地建设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2)便桥应满足载重和排洪要求,桥面宽度不小于4m,设置防护栏杆和超限标牌。3.4.2 施工用水1)施工用水不应影响附近居民生活用水,并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水井或蓄水池必须加盖并设置安全

9、警示标志。2)根据工程的大小计算用水量以确定取水方式,必须保证有足够的存水量和方便及时的取水;配备符合要求的洒水车,以保证每层路基填料含水量的均匀和碾压时的最佳含水量。3.5技术准备3.5.1 基本要求1)开工前,承包人将现场调查和核对的情况在接管工地14天之内通知监理工程师,然后根据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测设资料和测量标志,在28天内将复测结果提交给监理工程师。 2)经过复核,对存在异议的导线控制点,承包人要及时提交书面报告给监理工程师,确认最终解决办法;对存在异议的水准点,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列有勘误高程的修正表,核定正确高程。 3)承包人应将施工中全部控制桩进行加固保护,并在水准点、三

10、角网点等处竖立易于识别的标志。4)所有导线、中线、水准点、横断面复测和补测等工作,测量精度、技术要求等应符合公路勘测规范(JTG C10-2007)和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的要求。5)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护好所有控制桩点,对破坏的桩位点应及时恢复。6)对每项测量成果必须进行复核,原始记录应存档。7)试验室的人员、面积、结构组成及各种试验仪器设备的配置必须符合招标文件和相关规定要求,开工前要通过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并取得资质,其它要求见工地建设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3.5.2 导线点复测导线点复测所用仪器使用前必须进行标定;原有导线点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必须进行加密,其精度与原

11、有导线点相同;每标段导线起讫点(最少两个点)必须与相邻标段进行衔接联测,保证导线控制点全线闭合。3.5.3 水准点复测水准点复测所用仪器使用前必须进行标定;水准点复核必须与国家水准点闭合;加密水准点精度与原有水准点相同,并与相邻原水准点闭合;每标段水准点起讫点必须与相邻标段进行衔接联测,保证水准点全线闭合。3.5.4 中线复测开工前须进行全段中线放样,固定路线主要控制桩;恢复中桩要注意与结构物中心、相邻施工段的中线闭合;如发现设计中线长度丈量错误或需局部改线,应做断链处理,并整理好资料报监理工程师。3.5.5 横断面复测路基用地界、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截排水沟、取弃土场等具体位置应设置标识桩标

12、识清楚并反映地形、地物、地质的变化,标出相关水位、土石分界等;必须与设计对应逐桩施测,施测宽度满足路基及排水设施的需要。3.5.6 试验准备1)路基施工前,必须对路基基底土样进行相关试验。每公里至少取2个点;土质变化大时,必须按实际情况增加取样点数。2)对来源不同、性质不同的拟作为路堤填料的材料进行复查和取样试验。土的试验项目包括天然含水量、液限、塑限、标准击实试验、CBR试验、颗粒分析、比重、有机质含量等,必要时应做易溶盐含量、冻胀和膨胀量等试验。3)路基填料每5000m3或土质变化时必须重新取样进行试验。3.6 场地清理3.6.1 一般要求1)承包人按设计图纸进行用地放样,确定路基施工界线

13、。 2)场地拆除清理及回填压实后,承包人应重测地面高程及横断面,并做好填挖方断面及土石方调配方案,作为路基施工计量的依据。 3)承包人应按工作量的大小,适当划分段落组织实施;清理和拆除工作完成后,承包人在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道施工工序。3.6.2 清理场地1)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树木、灌木丛等应在清表前砍伐或移植,砍伐的树木应堆放在路基用地之外,并妥善处理。2)经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路段,清理场地前必须主动与保护区有关管理部门联系,辨别、确认国家保护的珍稀植物资源,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保护区管理部门进行移植等妥善处理。3)路基用地范围内的垃圾、有机物残渣及原地面以下至少100300m

14、m内的草皮、农作物的根系和表土应予以清除(附图3.1),并且达到规范要求。清理的表土应有序集中地堆放在弃土场内,以供土地复耕和绿化使用。场地清理完成后,应全面进行填前碾压,其压实度应不小于90%。 4)路基用地范围及取土场范围内的树根应全部挖除,并将路基范围内的坑穴在清除沉积物后填平夯实。 5)路基跨越河、塘、湖地段时,承包人应采取措施修筑围堰,排除积水,清除淤泥等不适宜材料,并按设计要求的施工工艺进行填前处理。3.6.3 拆除与挖掘 1)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旧桥梁、旧涵洞、旧路面和其他障碍物等应予以拆除(附图3.2),对正在使用的道路设施及构造物,应做出妥善安排之后,才能拆除。 2)原有结构物的

15、地下部分,其挖除深度和范围应符合设计图纸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于因拆除施工造成的坑穴,在杂物清除干净后,用合格填料分层回填分层压实,压实度应不小于90%。4 施工工序4.1 路堤施工4.1.1 一般规定1)在进行路基施工前,应做好施工期临时排水总体规划和建设,确保路基不受水的侵害以及雨水不冲淹农田、淤积河道。2)路基填方材料,应经过在拟取土现场取土试验,符合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中表4.1.2的规定时,方可使用。3)泉眼或露头地下水,必须按设计要求,采取有效导排措施后填筑路堤;地下水位较高时,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降低地下水位。4)填筑前地基按设计及规范要求处理完毕,测量放样,用白灰撒好填土边线,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5)涵洞顶部填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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