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汽车产业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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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汽车产业政策汇总2014年已经慢慢接近最后的尾声,这一年汽车市场并不消停,经过编者的 统计,今年国家一共推出了 17项与汽车相关的政策,这些政策中包括被大家热 议的公车改革、新能源车型免税、新车前6年免检等等政策,这些政策或多或少 会对消费者、车企、经销商都有影响,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实施二手车评怙政策,去年12月31日,质检总局、标准委发布了二手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这项 二手车评估“国标”在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这项政策明确规定二手车交易必须指定合法的第三方机构对二手车鉴定评 估,并将评估内容和结果以量化数据展现,同时制定车辆危险等级。交易时卖方 必须出示交易车辆的清单数据,使得消费

2、者对交易车辆有完整的了解。实时核定购置税i1月1日起,税务总局将依托电子信息平台,自动采集每辆车的价格信息, 核定、下发最低计税价格。以往每年共六次采集机动车的出厂价格和市场指导价 格,现在可能做到半月更新一次,或者随时更新。按照规定,消费者购买新出厂的促销车型,能够享受新政策利好。如果只是 少数汽车经销商搞短时的促销,或降价处理尾货,或出售一些展厅车、试驾车或 运输过程中遭遇碰撞的车辆,其实际上新车厂家的最低计税价格没有变化,那么 车主所缴纳的税款并不会少。老旧汽车报废标准出台:2月10日,财政部、商务部发布了2014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范围及 标准。与2013年相比,政策变化主要有两个方

3、面,一是报废汽车的使用年限, 2013年要求“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2014年要求“使用 10年以上(含10年)且未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二是申领补贴的条件,2013 年只要符合条件的汽车报废即可,2014年要求符合条件的汽车报废并当年购买 新车。新政策在补贴金额上仍为1.8万元,没有变化。新消法实施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于3月15日起施行。第三条规定经营者提 供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等耐用商品或者装修装饰服务的,消 费者自接受商品和服务6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时经营者承担瑕疵的举证 责任。新车免检政策出台,5月16日,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公布了关于

4、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 验工作的意见,自2014年9月1日起,小型私家车6年内每2年检验1次,6 至15年每年检验1次,15年以后每半年检验1次。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 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免检制度,每2年需要定期检验。此次公布的免检车 型中不包括越野车、小型微型普通载客汽车、重中型货车。新政策共有18项措施与以往有较大区别,扩大新车上牌免检范围,异地检 验无需办委托检验手续;禁止政府部门开办检验机构公安、质检等政府部门及 下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一律不得开办检验机构,公安民警、质监部门工作人员 及其子女、配偶不得参与检验机构经营,等最受人关注。加强油耗限值管理5月7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加强乘用

5、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的通知。 这份文件是为进一步促进先进节能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加快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和 转型升级,做好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GB27999-2011的实施工 作。工信部同期公示了2013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情况,在79家 国产乘用车企业中,有22家没有达标;25家进口车企中12家没有达标,另有7 家企业未递交2013年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执行情况年度报告。文件列出七条有关事项,四条针对不达标企业采取惩罚措施。公开通报;暂 停受理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达不到GB27999 - 2011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的新 产品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申报;暂不办理新建乘用车生产企业

6、和现有 汽车生产企业跨类生产乘用车、扩大乘用车生产能力的投资项目;对现有的达 不到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车型的停产、限产等。加强机动车坏保产品-致性检查:5月28日,认监委发布加强机动车环保产品一致性检查关于加强机动车 环保产品一致性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对轻型、重型柴油车生产企业及产品进 行重点排查;对风险高发、产业比较集中地区进行重点监控,进行提前监督检查 或增加飞行检查;现场检查发动机、尾气后处理装置等污染排放控制关键部件是 否齐备。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规定严格处理,坚决暂 停、撤销问题企业及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并予以及时曝光。停止实施汽车品牌经销商备案!6月30

7、日,交通部发布了关于征求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 量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按照意见稿第十四条破 除维修配件渠道垄断的规定,要鼓励汽车维修配件自由流通,鼓励原厂配件生产 企业向汽车售后市场提供原厂配件和具有自有品牌、商标或标识的独立售后配件; 鼓励授权维修企业向非授权维修企业转售、提供原厂配件;要贯彻落实国家法律 法规,保障所有维修企业享有使用同质配件维修汽车的权利。意见稿重点提出了打破汽车维修配件垄断的具体方法,第一是鼓励原厂配件 进入独立售后市场,也就是鼓励原厂配件企业将自己的配件卖向独立售后市场。 第二是鼓励发展“同质配件”,也就是与原厂配件质量相当的配件

8、。意见稿第十七条规定,围绕加强行业服务能力,建立覆盖全国的汽车“电子 病历”系统;围绕加强行业监管能力,鼓励各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建立汽车维修 服务质量评价网络平台。鼓励维修企业建立健全维修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提升企 业管理效率和水平。免征新能源车购置税:7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底,对获 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包括进口)的纯电动以及符合条件的插电式(含增程式) 混合动力、燃料电池三类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8月29日,工信部、财政部正式发布了第一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 汽车车型目录,确定了首批符合国家扶植标准的新能源汽车名单。北汽绅宝、北汽威旺、江淮和悦

9、、比亚迪E6和腾势、东风启辰、奇瑞eQ、 上汽荣威E50、上汽通用Springo、吉利康迪、长安E30等17款纯电动轿车入选, 江淮和悦iREV、比亚迪秦、荣威550PHEV等6款插电式混动轿车也榜上有名。 进口乘用电动车不在免税名单中。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指导童见:7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 从总体要求、充电设施建设、积极引导企业创新商业模式、推动公共服务领域推 广应用、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加快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 加强组织领导八个方面提出30条具体政策措施。仍然是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将充电设施建设纳入 城市总体规

10、划,允许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以依法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和充电 服务费;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2014年至2016年,中 央国家机关以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 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要逐年提高;落实好新能 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船税、消费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全国统一的新能 源汽车推广目录,各地不得阻碍外地生产的新能源汽车进入本地市场,不得限制 消费者购买某一类新能源汽车;通过建立行业性技术支撑平台以及市场抽检制度; 建立以实际运营车辆为主要指标的考核体系。公车改革方案实施7月16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11、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公务 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此次 车改方案制定过程中,较为核心的问题是补贴标准的制定、车辆处置以及司勤人 员的妥善安置。在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后,对参改的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将适度 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公务出行不再 报销公务交通费用。车辆处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充分竞争的原则。车辆处置主 要涉及三类机构,分别为鉴定评估、拍卖、解体报废机构。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 购中心和中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央和国家机关取消车辆的 处置机构,招标的每个环节向社会公布,引入社会监督。被处置车辆的号牌将按 规定交回

12、交管部门,由车管所收回。鉴定评估机构将对取消车辆进行客观评估, 根据评估情况作出处理。处理方式一为公开拍卖,二为解体报废。拍卖价格将以 评估价作为基准价,拍卖价格不得低于基准价,如果出现流拍的情况,将重新启 动评估。在取消一般公务用车的同时,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 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停止实施汽车品牌经销商备案!7月3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了工商总局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 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自2014年10月1日起,停止 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从事汽车品牌销售的汽车经 销商(含总经销商),按照工商登

13、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统 一登记为“汽车销售”,已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为“xx品牌汽车销售”的 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可以申请变更登记为“汽车销售”。汽 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出台的初衷是为解决汽车产品销售和售后过程中存在 的一系列问题。经过多年运行,备案管理与企业授权成为政策出台以来最大焦点, 也成为制约经销商市场行为的两大掣肘。经销商不仅需要庞大的资金用于前期维 护,而且还特别耗费时间;授权制度致使厂、商地位悬殊,厂家与经销商形成的 依附关系。外商投责产业指导目录修订;11月4日,发改委发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稿,公开向社会 征求意见。与2011年发布的

14、目录相比,此次修订稿大幅缩减了限制类条目,从 79条减少到了 35条。主要取消了钢铁、乙烯、炼油、造纸、煤化工设备、汽车 电子、名优白酒、支线铁路、地铁、土地成片开发等领域的外资限制。进一步放 开外资股比限制,“合资、合作”条目数从43条减少到11条,“中方控股”条 目数从44条减少到32条。在本次修订稿中,汽车整车制造被划归到了限制外商投资的类别当中,此前 属于限制类的新能源关键零部件则被纳入了鼓励类。此前一直备受争议的整车合 资企业股比仍被列入限制外商投资的类别当中,但是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放开股比 限制。放并平行讲口;11月6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进口的若干意见,第五 条明确要求

15、进一步优化进口环节管理。调整汽车品牌销售有关规定,加紧在中国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率先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工作。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实施9年来,在 规范汽车销售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开展平行进口有利 于促进竞争、维护公平的市场流通秩序,为消费者提供多样化的选择。为了更好 地发挥自贸区先行先试的作用,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支持上海自贸区尽快开展 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工作。同时,抓紧完善汽车销售管理有关规定,推动建立公平 公正的市场竞争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奖励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11月25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联合下发关于新能源汽车 充电

16、设施建设奖励的通知,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指导性文件正式出台。奖励对象是经四部委批复备案的、成效突出且不存在地方保护的新能源汽车 推广城市或城市群。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三大经济区成为重点推广区域,其 他地区只要推广数量达到标准,亦将享受一定额度的建设奖励。奖励要求2013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不低于2500辆,2014年度不低于 5000辆,2015年度不低于10000辆; 其他地区的城市或城市群,2013年度推 广数量不低于1500辆,2014年度不低于3000辆,2015年度不低于5000辆。推广数量以纯电动乘用车为标准进行计算,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按照相应比 例进行折算。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的折算比例为1 : 1,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 纯电动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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