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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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临时工安全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临时工用工的安全管理。二、引用标准原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三、管理职能各用工部门是公司临时工管理的职能部门。四、管理内容与要求1.用工部门对雇用的临时工必须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并建立有关档案。对雇用的临时工,其文化程度尽可能在初中及以上,对从事主厂房以及重要生产场所工作的临时工应要求其文化程度必须是初中及以上,年龄在_周岁以下。录用临时工时应签订用工合同,并约定有关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2.所有临时工在正式雇用前必须由人力资源部或莱尔特公司劳资部门_进行体格检查。只有在无妨碍工作的

2、病症条件_可雇用。3.临时工到现场参加工作前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进行公司级(一级)安全教育,讲解安全生产知识,学习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部分并进行考试,合格人员建立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卡。用工部门应根据临时工的工作范围与内容对其进行部门级安全教育(二级),临时工进入班组后,班组应根据临时工具体工作的内容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三级),部门、班组均应将其考试或考问情况填写到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卡上。第1页共2页4.临时工均应持证或配戴胸标上岗。5.临时工享受同工种正式职工的劳动保护待遇。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由用工部门或综管部按规定发给。6.临时工分散到各部门、班组参加工作时,由各部门主任(副主任)、指定班组长或

3、检修负责人直接领导。安全管理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对临时工现场安全管理监护必须到位,监护人对临时工所从事工作(包括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工作前必须认真交待安全注意事项,落实安全措施。特别要注意有无装置性和作业性违章。7.临时工从事有危险性的工作时,应在有经验的职工领导和监护下进行,并做好可靠的安全措施。8.临时工进入高压带电场所作业时,还必须在工作现场设立围栏和明显的警告标志。开工前监护人应将带电区域和部位、警告标志的含义向临时工交代清楚并要求临时工复述,复述正确方可开工。9.用工部门在巡视检查中发现临时工有违章现象,如不戴安全帽,登高作业不使用安全带,或没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等时

4、,应停止其工作,将其退回综管部。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二)为了加强对临时工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1、临时用工招用的安全要求1.1临时工必须是年满_周岁至_周岁的身体健康,精神正常,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壮年。1.2雇佣临时用工部门,都应有雇佣手续,填写临时用工登记,做到公司、部门、班组一致。1.3在生产活动中要严格控制计划外的临时用工,严格把关,对不合格者拒绝招用。2、临时用工的安全教育与技术培训2.1经批准招用的临时工入厂后,首先由安环办负责,对临时工进行入厂安全、厂纪、消防知识教育,安全教育后应填写到合格证上,并计入安全台帐。2.2新录用的临时工需经三级安全

5、教育,安规及有关制度考试合格,方可上岗。2.3临时工应参加所在班组安全活动,包括年度安规、现场规程学习和考试。3、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3.1按“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用工部门应经常检查临时工是否认真执行安全方面规章制度,切实加强临时工的安全管理。3.2临时工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属于技术性和危险性的工作,临时工不得单独工作更不准担任工作负责人。3.3临时工从事危险作业时用工部门除采取完善的安全措施外,还应发给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由工作负责人或由有工作经验的职工进行安全监护。3.4临时工要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安全方面的规程制度,自觉尊章守纪,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穿符合安规要求的工作服装。3.5临时工有权拒绝可能造成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事故的违章指挥。4、安全考核4.1临时工的安全考核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并和所有部门、班组挂钩考核。4.2临时工(包括实习生,短期参加工作的其他人员)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按有关规定对用工部门从严考核。4.3因临时工本人责任造成人身伤害及设备损坏事故,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要立即解雇,不得再次录用。4.4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经劝告、教育不改者,各级领导及安监人员有权责令辞退。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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