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及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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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河曲发电厂二期供热改造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批准: 审核: 编写: 深圳山东核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河曲电厂二期供热改造项目部2013.10.041、总则1.1、编制目的2000年1月,国务院以 279号令颁布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 “质管条例”),明 确了强制性条文的法律地位。其中第 19 、36、44条同时指出,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 就是违法, 并根据违反强制性技术标准所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 规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 这 是迄今为止我国对违反强制性技术标准而做出的最为严格的规定。 强制性条文的法律地位表现主 要在以下两点:一是明确了强制性条文是参与建设活动各方执行工程

2、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政府对执行情况实 施监督的依据;二是明确了列入强制性条文的所有条款都必须严格执行。 就是说, 如果不执行强制性条文, 政府主管部门就应当按照 “条例 ”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有一个条文不执行就要处罚,造 成工程质量事故,必然要追究相应的责任。另外,执行强制性条文也是实现强制性条文全过程控制和系统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依据。1.2、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山西河曲发电厂二期供热改造工程。1.3、编制依据本细则的编制依据主要有(包括但不限于)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279号);(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393号) ;( 3)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

3、标准监督规定 (建设部令第 81号);( 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电力工程部分、 2006年版);(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493号) ;(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令第 373号) ;( 7)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 2006版)(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 ;( 8)关于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 (国家电监会办公厅、 建设部办公厅电输( 2006)8号);9)相关的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2、组织机构及职责为了确保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管理与监督检查落实到位,我公司建立 健全了强制性条文组织机构,如下:2.1、成立强制性条文

4、执行领导小组和办公室2.1.1、本项目部强条执行小组组 长: 周靖副组长: 刘友兵成 员: 查炎宏 李忠军 程勇2.2、强制性条文执行职责2.2.1、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制性条文执行的组织、规划、检查。组长是执行强制性条文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执 行强制性条文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动员和组织强制性条文执行办公室及各专业组积极开展强制性条文执行工作,负责落实强 制性条文执行工作开展的人员、资源的配备情况。督促强制性条文执行的实施,审定强制性条文实施方案、过程检查结果、整改措施和整改 结果。并及时解决强制性条文执行办公室及各专业组在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重大问题。2.2.2、强制性条文执行办公室职责 督促落实

5、领导小组的指示,组织进行强制性条文执行工作。协调项目内部各专业组,做好 强制性条文执行工作。2.2.3、专业组职责 在强制性条文执行办公室及部门领导下,制定强制性条文执行相关的实施细则。定期检查 各施工队伍、施工班组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资源配置情况、工作的实施情况,以及要求各施 工队伍、施工班组专门用于强制性条文执行工作的资金的实际支出情况。具体负责各施工队伍、施工班组强制性条文执行工作、汇总和考核报告,并定期向强制性 条文执行办公室汇报执行情况。 对强制性条文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施工队伍、 施工班组及 时进行整改,并及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3、培训与宣贯为了使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在工

6、程中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必须加强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宣贯与培训工作,使有关人员熟悉并掌握其内容和要求,正确理解与执行。要求各专业人员对本专业有关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必须做到应知应会,知行合一,并纳入考核。(1)制定强制性条文教育培训与宣传计划,开展相关活动,并完整地、详细地记录活动情 况,对效果进行分析、总结、改进。(2)建立培训计划。 培训对象:本项目的所有工程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各施工队伍的负责人、各施工班组的负责人及参加施工的全体工人。 培训内容: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279号);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393号) ;4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7、监督规定 (建设部令第 81号);6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电力工程部分、 2006年版);12 关于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 (国家电监会办 公厅、建设部办公厅电输( 2006)8号);13 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摘录(见附件 1)。16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标准清单(见附件 2); 培训方式(现场内培、集中培训、自学、讲座研讨等事先学习、事中学习新标准新条文) 时间安排: 每月 23小时集中培训学习、 新标准培训学习及时进行, 培训学习后形成 “工 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学习动员会会议纪要 ”。 培训管理、考核和评价:由强制性条文执行办公室负责,各施工队伍、

8、施工班组定期进行考试。使强制性条文思想深入到每位项目工作人员中, 并在施工中严格运用, 把强制性条文的观 念带入到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中,使工程建设安全、健康、稳步发展。4、强条的管理、执行与检查4.1、管理在管理过程中,项目部由强制性条文执行办公室和各专业组收集各专业强制性条文运行的文件资料标准, 并进行适用性识别与确认。 标准文本的配置应满足工程需要, 建立登记发放台帐妥善保管。强制性条文执行办公室需随新标准发行及时更新清单;每半年应进行一次评审与确认;及时掌握标准更新信息并及时传递;标准存在局部修订情况,宜订阅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并 经常上网查询,以保证强制性条文的现行和有效。4.2、执行

9、4.2.1、一般要求强制性条文与强制性标准的其它条款都应认真执行。对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者,无论其行 为是否一定导致事故的发生,都将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在无充分理由且未经规定程序评定时,强制性标准中的非强制性条文内容也应认真执行, 不得突破。当发生质量安全问题后,强制性标准中的非强制性条文也将作为判定责任的依据。 4.2.2、考核依据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电力工程部分 2006年版),对各施工队伍、施工班组承 担的相关施工任务进行对照检查考核, 将执行情况检查结果进行汇总通报, 并提出检查、 整改意 见。4.3、检查4.3.1、主要检查内容(1)建立本工程执行强制性条文的

10、管理制度,特别是强制性条文培训学习制度和强制性条 文执行、检查与考核制度;(2)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工作要求并对相关内容进行宣传贯彻和培训,应有 记录;(3)建立对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制度,并有负责机构和人员;(4)能及时采用现行标准,建立有效的技术标准清单;(5)工程采用的材料、设备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6)工程项目的质量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7)工程中采用导则、指南、手册、计算机软件的内容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4.3.2、检查方式(1)重点、关键部位的日常检查:对各施工队伍、施工班组的日常监督检查和项目自查; 检查发现的问题(不符合项)采取措施及时整改;2)例行检查:例

11、行检查结合月质量检查进行。3)主管上级检查。4.3.3、整改闭环管理 对发现的问题项目部及时发放不符合整改通知单,督促各施工队伍、施工班组限时进行整 改,并提交整改报告,申请项目部组织复查,专业质检人员进行复查闭合。4.4 、相关措施4.4.1、工作布置 (1)编写实施细则,在编写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其他相关的技 术措施、方案中重点强调和体现强制性条文的相关内容。(2)在技术、安全交底中,把强制性条文内容作为重点交底。(3)在重大项目施工前,强化强制性条文交底内容,隔日连续作业的应重复强制性条文内 容。4.4.2、落实检查 (1)在质量、安全、环境体系运行中,检查所布置的

12、工作开展情况,并进行有效控制工作。 (2)检查各施工队伍、施工班组在工作中对施工组织设计和相关措施、方案中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3)项目部每月自行组织进行一次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自检,对各施工队伍、施工班组每 月进行一次检查(结合月质量检查进行) ,并对强制性条文组织机构及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4)督促各施工队伍、施工班组根据考核、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 任人,限期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4.4.3、控制措施 (1)根据业主单位的相关规定,将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等管理考 核范畴,做好对各施工队伍、施工班组的考核管理工作。(2)在监督过程中,严格执行业

13、主单位制定的相关强制性条文考核办法。4.4.4、资料收集 (1)在日常工作中,由强制性条文执行办公室收集强制性条文运行的文件资料,并妥善保 管。(2)被收集的资料应做好检索工作,分类存放。(3)定期检查资料收存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求限期整改并提交整改资料,确保所收集的资料完整性。5、附件 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标准清单6、附件 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施工质量 ) -钢结构工程附件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标准清单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标准清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2)序号条别强制性条文内容执行计划、措施责任人验证人执行时间13.0.3

1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 列要求进行验收: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 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收集现行的施工技术标准,在施工中加以控制,应用,施工质量应符合下列标准: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3、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1部分:土建工程(DL/T5210.1-2005)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5、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50614-92)6、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7、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8、工程

15、测量规范(GB50026-2007)9、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10、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李忠军周靖开工前2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 计文件的要求 按图施工,对施工图纸进行登记,自审; 参加图纸会审,根据图纸会审明确设计意图; 根据图纸会审和施工图纸及施工技术标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指导书,并 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质量交底,使员工正确理解、领会和掌握施工中应注意 的问题; 有设计变更文件,应加以登记,在交底记录上明确,做好变更闭环。李忠军周靖开工前 或施工过程33、参加工程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 备规定的资格按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等参加验收人员持证上岗李忠军周靖开工前4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 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验收评定按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1部分:土建工程(DL/T5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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