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公司投资合伙协议书范本

上传人:hs****ma 文档编号:506531164 上传时间:2023-04-30 格式:DOC 页数:36 大小:9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科技公司投资合伙协议书范本_第1页
第1页 / 共36页
科技公司投资合伙协议书范本_第2页
第2页 / 共36页
科技公司投资合伙协议书范本_第3页
第3页 / 共36页
科技公司投资合伙协议书范本_第4页
第4页 / 共36页
科技公司投资合伙协议书范本_第5页
第5页 / 共3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科技公司投资合伙协议书范本》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科技公司投资合伙协议书范本(3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 . . 科技公司投资合伙协议目录第一章释义3第二章总则4第三章合伙企业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5第四章合伙目的、合伙经营围、投资方向与合伙期限5第五章合伙人的或名称、住所6第六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与缴付期限7第七章执行合伙事务的报酬与其支付7第八章合伙企业费用、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9第九章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12第十章合伙人会议与投资决策委员会14第十一章合伙事务的执行17第十二章入伙与退伙23第十三章财产份额的转让24第十四章合伙企业资金账户管理25第十五章风险揭示与风险承担25第十六章合伙企业财务会计制度30第十七章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31第十八章33第十九章不可抗力34第二十章合伙

2、协议的修改35第二十一章违约责任35第二十二章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35第二十三章其他事项36附表一:合伙人与名称、住所表37附表二:合伙人认缴出资额表38合 伙 协 议第一章 释义1.1 中国指中华人民国大陆地区,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地区。1.2 本合伙企业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 普通合伙人指,普通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1.4 有限合伙人指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合伙人1.5 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指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并享有优先分配本金和约定固定收益的合伙人1.6 劣后级有限合伙人指以其认缴的出

3、资额为限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的本金和约定固定收益承担责任的合伙人1.7 全体合伙人指本合伙企业的全体合伙人1.8 认缴出资额指合伙人各自承诺向本合伙企业缴纳的出资金额1.9 实缴出资额指合伙人实际向本合伙企业缴纳的出资金额1.10 财产份额指本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按各自出资比例所享有的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1.11 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即普通合伙人1.12 财务报告除非特别说明,是指根据中国现行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1.13 投资决策委员会指本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国合伙企业法和本协议的约定组建的对投资项目作出决策的机构1

4、.14 元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的主币单位:元第二章 总则2.1 设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全体合伙人经过友好协商,为共同出资设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本协议。2.2 性质本合伙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与本协议自愿共同出资组成的经营体普通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本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2.3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生效。合伙人按照本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2.4 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

5、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第三章 合伙企业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3.1 名称本合伙企业的名称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3.2 注册地址本合伙企业的注册地址为: 第四章 合伙目的、合伙经营围、投资方向与合伙期限4.1 合伙目的本合伙企业的合伙目的为:充分利用全体合伙人的资金资源优势,发挥普通合伙人在投资与管理方面的专业能力,以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对具有发展潜力和投资价值的企业进行投资,为全体合伙人创造最大化的投资收益。4.2 经营围本合伙企业的经营围为: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4.3 投资方向本合伙企业全体的出资用

6、于收购。4.5 退出方式本合伙企业将通过转让投资之股权/投资之公司清算等方式, 收回投资本金与取得相关收益。4.6 合伙期限本合伙企业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成立,期限为自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7年;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延长3年。第五章 合伙人的或名称、住所 5.1 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人数为人,普通合伙人1人,有限合伙人人。 5.2 本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或名称、住所、营业执照/见本协议附表一。 5.3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增加或减少普通合伙人的数量。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可以在法律规定的人数围增加或减少有限合伙人的数量。第六章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与缴付期限6.1

7、出资形式除非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全体合伙人均应以货币形式出资,货币的币种为人民币。6.2 总出资额与合伙人认缴出资额6.2.1 本合伙企业的总出资额为人民币捌仟万元整(¥80,000,000)。6.2.2 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之详细情况见本协议附表二。6.3 出资缴付期限全体合伙人应当按照本协议附表二要求的缴付时间,按期足额认缴完毕所有出资。缴付的出资支付到有限合伙人指定的如下账户:户名:账号:开户银行:资金用途:投资款6.4 逾期缴付出资的责任如果合伙人不能按期足额缴付其应缴付之出资的,则视为放弃认购。6.5 出资的增加或减少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人可以依法增加或者减少对本合伙企业

8、的出资。第七章 执行合伙事务的报酬与其支付7 .1 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企业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支付执行合伙事务的报酬,该报酬由以下两部分构成:固定的年度管理费;浮动的业绩奖励。7. 2 固定的年度管理费(以下简称“管理费”)合伙企业每年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支付管理费,分别在合伙企业成立后的十个工作日和合伙企业成立每满一年的十个工作日,支付至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定的账户。每年度管理费为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之2%。7.3 浮动的业绩奖励(以下简称“业绩奖励”)项目投资所产生的投资收益在返还全体合伙人出资与预期收益后,如还有剩余收益,则基金管理人按照剩余收益的20%的比例提取业绩报酬。第八章 合伙企业费用、利润分

9、配、亏损分担方式8.1 合伙企业费用本合伙企业应直接承担与本合伙企业之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费用,该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1) 合伙企业的日常支出;(2) 本合伙企业的开办费(包括工商注册登记、备案、年检等费用);(3) 账户与资金托管机构的托管费;(4) 因投资活动所发生的股份登记费、证券交易手续费、印花税等交易费用;(5) 有关律师费、审计费、评估费、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因聘请中介服务机构和/或投资顾问为本合伙企业提供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6) 因召开合伙人会议、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所发生的会议费用;(7) 因本合伙企业涉与诉讼/仲裁事项所产生的诉讼/仲裁等预算外用;(8)

10、年度管理费用;(9) 本合伙企业的清算费用;(10) 必要的媒体费用与其他费用。8.2 收入分配8.2.1 本合伙企业收入分配方式如下:在合伙企业转让持有的股权、或者所持有股权的企业进行清算之后,在扣除合伙企业的全部成本与费用后,本合伙企业将按以下分配方式进行分配: (1)本合伙企业收益的分配顺序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首先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分配本金与约定固定收益,直至优先级有限合伙人100%收回其实际出资以与约定的固定收益。有限合伙人本金:如项分配后仍有剩余,则按比例向有限合伙人返还本金,直至全部有限合伙人100%收回自己的实际出资。劣后级有限合伙人本金:如项分配后仍有剩余,则按比例向劣后级有

11、限合伙人返还本金,直至全部劣后级有限合伙人100%收回自己的实际出资。超额收益:如项分配后仍有剩余,则该剩余部分即为超额收益;将超额收益的20%分配给执行事务合伙人,超额收益剩余的80%按实际出资比例分配给有限合伙人和劣后级有限合伙人,直至所有超额收益全部分配完毕。 (2) 在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实际出资之日起1年后的任意时间,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决定是否提前分配优先级有限合伙人的实际出资与约定的固定收益,同时相应缩减合伙企业的份额。(3)合伙人应当就各自取得的投资收益依法纳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合伙企业需代扣代缴的,合伙企业有权依法代扣代缴。8.2.2 合伙人的投资收益自合伙人缴纳的出资到达

12、合伙企业账户之日起次日开始计算。8.2.3 本合伙企业解散清算时,将本合伙企业的财产变现后按下列顺序和比例分配:(1) 支付清算费用;(2) 支付应当缴纳的税款;(3) 支付本协议第8.1条所列已发生的应由本合伙企业承担的费用;(4) 支付本合伙企业的债务;(5) 按照本协议第8.2.1条的规定向合伙人进行分配。8.3 债务承担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按如下方式承担:(1) 首先应以本合伙企业的财产清偿本合伙企业的债务;(2) 本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普通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第九章 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9.1 普通合伙

13、人的权利普通合伙人享有如下权利:(1) 作为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主持本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2) 制定本合伙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制度;(3) 依法召集、主持、参加合伙人会议,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4) 聘任或解聘为本合伙企业提供服务的专业中介服务机构、投资顾问等;(5) 依法转让其在本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6) 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制定投资收益分配方案;(7) 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获得合伙利益的分配;(8) 法律、法规与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9.2 普通合伙人的义务 普通合伙人应履行如下义务: (1) 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期缴付其所认缴的出资额; (2) 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

14、带责任;(3) 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事务的执行情况和本合伙企业的经营、财务状况;(4) 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维护本合伙企业财产的独立性和完整性;(5) 对本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事务和投资组合等相关事务予以;(6) 法律、法规与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9.3 有限合伙人的权利有限合伙人享有如下权利:(1) 对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进行监督; (2) 对本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3) 有权了解本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查阅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会议记录与决议、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以与会计账薄等财务资料;(4) 依法请求召开、参加合伙人会议,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5) 依法转让其在本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劳务/用工合同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