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施工队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五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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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来施工队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一、目的为了进一步规范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避免和杜绝外来施工单位在公司施工期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以及导致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而带来的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在本公司厂区内进行施工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三、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细则为了进一步提高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更有效地监督外来施工单位安全工作的贯彻和落实,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管理细则如下:1、外来施工人员和车辆入厂前应到保卫科进行登记备案,由保安确认后方能进入。外来人员需要将随带工具、物品事先在门卫室登记注册,待施工完毕出门时凭我公司相关部门签批的放行条逐一核对

2、后放行。2、安全科负责对外来施工单位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与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的审核,安全资质的_。3、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并负责对用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安全培训资料复印件应提交至我公司的安全环保科进行存档。4、外来施工单位必须认真阅读本企业发放的外来施工单位安全告知书,并认真遵守本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5、外来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上岗。无证操作造成的消防安全事故由外来单位及人员自己负责。6、外来施工单位必须确定至少一名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及安全管理工作。7、外来施工人员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防护用品。进入有职业危害区域的场所应佩戴相应的职业卫生

3、防护用品。8、外来施工单位在厂区易燃_区域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等明火作业时,必须事先向安全环保科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9、使用电气工具必须配套使用漏电保护器,电动工具不得使用花线、塑料线,必须使用橡套电缆线。10、所有用电需向电力部门办理外来单位施工用电审批表,并提供电工作业证交至安全科进行审批备案。严禁未经公司电力部门允许的情况下私拉电源。11、外来施工单位进行高空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配备安全带等高空作业防护措施,_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搭脚手架等作业,脚手架必须合格稳固。工作面下面应有围栏、安全警示标志或其它防护措施。12、不许上下投掷工具或材料;禁止攀登不牢靠的构架;检修时移开的沟、坑、孔、洞盖

4、板、围栏,离开现场时应恢复或采取可靠防止跌伤的安全措施。13、外来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公司厂纪厂规,一律不得携带烟火进入车间、不得酒后作业,要做到文明施工、安全作业,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14、在有限空间、容器内工作必需做好通风措施,必须有专人监护。15、防止砂轮、角磨机、无齿锯碎片伤人,应带头盔或护目镜;防止旋转时异物飞出伤人,人员站在轴向位置。16、机动车辆进出门及转弯时速度为_km/h,直线路为_km/h,小车_km/h。装有易燃、_、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罐车速度为_km/h。17、施工单位应遵守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如若违反造成安全事故或生产事故,施工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全部经济

5、损失。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外来施工队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供气分公司外包工程的安全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气分公司管辖范围内所有外包燃气工程。第二章施工单位选择第三条所有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国家要求的相关施工资质。第四条施工单位必须通过公司评比确定才能对供气分公司工程进行施工。第三章施工单位基本要求第五条所有外来施工队在进行供气分公司范围内的燃气施工时,必须遵守公司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及分公司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第六条施工队必须严格按照供气分公司针对单项工程制定的计划及管理办法进行施工。第四章施工单位的

6、安全管理第七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负责承担的施工任务范围内全部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持施工工地的基本安全条件和状况符合有关的安全技术标准。第八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程;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员,并实行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第九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严格组织实施。未经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施工工人不得上岗作业。第十条从事电气、金属焊接、起重机械设备操作等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当由劳动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提交特种作业员工的名单和培训记录复印件,确

7、保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符合法规的上岗资格。第十一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进行施工现场危险源的辨识和控制,建立有效的高危作业操作规程,并根据工程特点编制紧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工程施工单位必须依法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第十二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开始前,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规模和特点,配备规定数量的专职和兼职安全管理员,并明确其施工安全管理的具体职责范围。第十三条工程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规模、特点以及施工现场的环境条件,制定和组织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大型动火作业以及高处施工、交叉施工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

8、方案,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向所有施工人员(包括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的其他建筑劳务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当符合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标准。第十四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有效的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和程序,根据季节和生产情况的变化,组织安全生产全面检查或专项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存在安全隐患必须强制停工整顿。第十五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制订施工专项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当发生施工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案要求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员,及时、如实向工程组织实施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协助工程组织实施部门和政府安监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置。第十六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法规规

9、定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适用的、有效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建立有效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保管、检查、使用和维护标准。第十七条按照法规规定定期对施工机具设备进行检查及维护,并建立检查、维修和保养登记簿,承诺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合格的施工机具。已经报废的施工机具设备,不得投入使用。第十八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安全及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供气分公司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外来施工队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三)第一条为了保障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参加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等工程项目的外来施工单位及外来人员,应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第三条厂方(甲方

10、)必须对外委施工的单位(乙方)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其内容:、验证乙方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乙方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需要。、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第四条甲方对乙方的确认,要由机动、安全联合_,认证后,方能委托。第五条甲乙双方要依照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书。合同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明确双方的安全工作责任。临时追加的项目,除按程序补办手续外,要由质量安全环保处审定安全措施后,方可实施。第六条乙方施工前,必须落实施工或检修方案,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等工作,并经甲方_同意后方可施工。第七条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1、前,必须做到:、明确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的代理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甲方向乙方介绍本单位厂规厂法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甲方有关人员陪同乙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熟悉作业现场及环境,一同落实安全措施。、甲方质量安全环保处要同乙方签订安全协议书。、甲方对乙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场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并向甲方主管部门备案。第八条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做到:、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安全用火、用水、用电、动土等管理和审批制度,并取得甲方主管部门的批准,方

12、可作业。、施工和检修机械,工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负责现场施工人员不得任意将火种携带入厂内,按厂部规定着装。、现场工作人员应接受甲方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对违章作业人员或妨碍甲方安全生产的作业,甲方有权令其纠正、处罚或停止作业。第九条乙方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或其它事故,应由乙方负责调查和处理。涉及死亡_人或重伤_人以上的事故,乙方在上报其主管部门时,应同时抄送甲方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环保处,由甲方质量安全环保处报上级备案。外来施工队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四)1、目的为了加强我公司对外来施工承包商,特别是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避免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杜绝人身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引用标准

13、_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_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_393_)_消防法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雇佣来完成某些工作或提供服务的个人或单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技改、检维修等工程项目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第一章职责第一条公司各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公司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对承包商管理的有关规定。第二条外来施工单位应对承包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负直接全面责任。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全面责任,应全面落实全员安全施工责任制。第三条公司安全环保科负责依据国家法律法

14、规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制订和完善外来施工队安全管理规定,并负责监督检查公司范围内外来施工队的施工作业安全情况。第四条外来施工队的安全管理要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规范的,队伍要有资质,人员要有相关作业的资格证;各归口管理部门协助施工队到安全环保科办理相关入厂手续,施工队伍应按公司规定提供出作业人员的资格证和照片。第五条施工所在区域应对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监督,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管责任。对于发现的问题,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按公司外来施工队安全管理规定对其进行考核,对于问题严重者,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向公司归口管理部门和安全环保科汇报。第六条各归口管理部门协同安全环保科,按照公司要求对外来

15、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前安全培训管理,并由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外来施工队安全管理档案、对外来施工方的资格_、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和对施工过程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与协调工作。第二章管理规定(一)公司归口管理部门安全管理要求第七条公司进行招标时,招标部门严把资格_关,严禁无资质及资质不符合要求的施工队伍参加投标。第八条公司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以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尽职尽责,奉公守法,不得压缩合同约定工期。第九条根据分管和职责范围,按照设计规范、施工规范严格把关,确保工程质量,杜绝工程质量事故。第十条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安全作业的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各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落实责任、保障安全。第十一条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第十二条施工队伍的施工器具、安全器材,因不足或存在其它缺陷但仍继续施工的,安全环保科及属地管理人员有权停止其施工,并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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