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安全质量奖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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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质量奖罚办法 安全质量卡控管理奖罚实施细则的通知 项目部各部室、所属各作业队: 为进一步提高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质量责任意识,切实加强施工生产的安全质量管理,消除施工中违规作业、偷工减料、不安全行为、不安全设施、装置等安全质量隐患,实现安全质量管理目标。经项目经理部研究,对之前所发的安全质量奖罚办法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现下发给各部门、各个作业队及作业班组,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附:安全质量卡控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xxxxxx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质量卡控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一、总则 1、为了加强项目部现场施工过程中安全和质量管理,以落实“逐级负责、分工负责、岗位负责、专业负责”为主线,进一步

2、提高各级人员的安全、质量责任意识,充分调动提高广大员工的生产积极性,切实加强施工生产的安全质量管理,消除不安全行为、不安全设施、装臵、施工中违规作业、偷工减料等安全质量隐患,确保实现安全质量管理目标,经项目部研究特制定本奖罚办法,从行文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现场施工管理全过程。 二、执奖罚机构和范围 1、项目部安质部为本奖罚办法的执法机构; 2、项目部所属各部门、各作业队、现场领工员和技术主管、专工必须服从项目部的施工现场管理,项目部有权对其实施经济奖罚; 3、安质部安全质量检查人员经项目管理委员会授权,有权按照本奖罚办法对本分部管内现场施工的安全和质量管理情况实施奖罚。 三、奖

3、罚金的发放和收缴 1、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的奖罚,统一由安质部专职安质人员在职责范围内执行。奖励来源于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程质量专项奖励基金。 2、奖金数额由项目部安全、质量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个人的奖金直接从财务上领取,作业班组的奖金同计量款一并领取。 3、涉及作业班组的罚款,由工经部在本期验工计价中扣除;涉及个人的罚款,由财务部直接从本人工资中扣除。财务部依据安全、质检工程师开出的罚款单通知书中的金额进行扣款。 四、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奖励 1、发现一处用电重大隐患防止了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每次奖励100元。 2、人身安全和行车设备、影响列车运行及时汇报处理,防止事故发生的,每次奖励5

4、00元。 3、杜绝违章指挥、野蛮作业、简化作业标准的奖励100元。 4、高空作业落实“三安”标准,监控到位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的奖励100元。 5、临时用电、机械设备操作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防止了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安全隐患奖励100元。 6、不按安全技术交底、配合比、偷工减料造成安全质量隐患的发现并及时整改的奖励100元。 7、安全技术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安全质量隐患,杜绝其发生消灭在萌芽状态的奖励100元。 8、提出有针对性,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质量建议,得到有关方面的认可,并取得较好效果的奖励100元。 9、认真执行班前讲话制度、完善班前讲话记录的奖励200元/月。 以上

5、19项条款应由副经理、安全总监查证核实后予以奖励。 10、项目部对于能有效开展安全、质量监督工作,在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任劳任怨、大胆管理,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领工员和技术员给予奖励; (1)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从领工员中评出“安全管理标兵”2名,奖励500元/人。 (2)项目部质量领导小组每月从技术主管/专工中评出“质量管理标兵”5名,奖励300元/人; (3)处罚。项目部对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质量处罚条款的,在当月月度安全质量考核奖励中不予考虑。 11、各施工作业队根据单元工程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项目部各部门每月末对作业队进行综合考评一次。对于考核评比得分前三名者进行奖励,其中第一名

6、奖励2000元,第二名奖励1000元,第三名奖励500元。奖励分配由作业队根据本部管理人员平时工作表现及岗位进行全额分配,禁止挪用。 12、对满足下列条件,为项目安全、质量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项目部工会给予5002000元特殊奖励: (1)受业主、监理表扬的单位和个人; (2)在抢险救灾及处理突发事件中表现积极、突出,有效减轻灾情、减少经济损失的; 五、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 1、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 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杜绝一般责任安全事故,杜绝交通运输责任死亡事故,杜绝铁路交通较大事故,杜绝责任火灾、爆炸重大事故;参建员

7、工安全教育培训率达到100%;争创安全文明工地和中铁建股份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工地;预防和减少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损失”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严格施工现场控制。 2、分部经理是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部安全总监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管理各项活动。 安全管理层次。项目经理生产副经理安全总监安全工程师作业队长领工员,现场领工员是现场施工安全、消防、环保、文明施工的直接责任人。 3、认真做好作业人员上岗前的三级教育培训。如各级检查中发现职工和民工已上岗而无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考核合格资料等相关资料的。未上报项目部备案的班组罚款100元/人次;对安质部相关责任人罚款50元/人次。 4、不断增强人员迎检和安全

8、意识,拟定参加迎检人员如无故不参加各级安全生产检查,或无故中途退场的。罚作业队负责人100元,现场施工负责人50元。 5、加强职民工安全教育,严格过程控制,重视“三违”安全管理(杜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全面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1)有下列违章指挥情形之一者,罚作业班组(或项目部指挥人员个人)50元/人次:强令工人冒险作业; 安排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上岗作业; 安排生产劳动力组织不合理,致使施工留下安全隐患。 未经允许,私自拆除或者破坏安全警示标识。 (2)进入施工现场的项目部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佩戴胸卡、穿工作服、戴安全帽。有下列情形

9、之一的,罚作业班组100元/人次:关键岗位如:电工、电焊工、吊装工、木工、钢筋工、架子工、混凝土工、空压机操作人员等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并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含不系帽带)、安全带(含安全带缠在身上)、手套、护目镜、口罩等 无特殊工种操作证上岗作业(未持证上岗); 情绪不稳定、精神恍惚、酒后作业; 施工现场睡觉(含露天作业); 赤膊、赤脚、穿短裤、拖鞋上岗作业。 攀爬脚手架、乘坐非人乘吊篮上下,坐在脚手架、防护等栏杆的。 未经允许,私自拆除或者破坏安全警示标识。 (3)领工员、技术员、部员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含不系帽带)罚款50元/人次,部门主管罚款50元/

10、人次,项目部领导罚款100元/人次。 6、加强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管理, (1)现场领工员必须及时、有针对性的进行班前安全讲话,并做好记录,内容符合要求,拒绝配合现场领工员班前讲话的罚款50元/次;填写内容虚假的罚领工员100元/次,作业班组未进行班前安全讲话和做记录的罚领工员50元/次。 (2)未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罚班组500元,罚项目部副经理、主管工程师、领工员各100元。当遇到地质条件较复杂时,必须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审定后进行施工。否则,罚项目部副经理和主管工程师各200元,罚作业班组3000元。 (3)领工员必须按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有关规定指导和要求作业班

11、组施工人员现场作业,严禁违章指挥,野蛮施工,违反安规等有关安全规则,简化作业标准。否则罚100元/次。 (4)作业班组不按客货共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203-2008)和客货共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202-2008)做好现场安全施工防护的,按50元/条对作业班组进行罚款。 (5)现场危险部位,施工班组未按要求设臵明显警示标志的,罚作业班组100元/处,罚领工员、安全员50元/处。施工便道没有设臵车辆限速牌的,罚领工员50元/处。桩基成孔孔口未设臵警示标志的,罚作业班组100元/处,罚领工员50元/个。 (6)高空临边作业不设防护围栏和安全网的,罚作业班组200元/处,罚领工

12、员50元/处。 (7)在铁路旁及电缆、设备附近烤火取暖、熬制沥青、石蜡等,罚作业班组200元/次,罚施工50元/次。 (8)作业班组在深基坑开挖、高边坡施工、高空作业、施工平台施作、高墩脚手架搭设和防护等重点施工安全重要环节期间,当班领工员、技术主管/专工不旁站监护,违者罚款50元/人次。 (9)对各项临时安全设施验收不严,因质量不合格而危及安全使用时,视情节轻重 对项目部现场领工员、技术主管、专工、主管工程师、安质部、工程部等参与验收人员各处罚200-1000元。 7、加强现场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用电线路敷设必须规范,用电设备和移动照明线路必须使用国家标准电缆线,电器设备护罩必须齐全,

13、一切用电设备必须确保使用漏电保护器;专职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罚作业班组100元/项次,罚领工员、专职电工50元/项次: (1)没有项目部电工同意私自拆接电源线的。 (2)作业班组安排未经过国家相关部门培训及发证的人员拆接电源的。电工未持证上岗。 (3)不按项目部要求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锁制度的,并且每个控制开关没有标明所控制的机械名称的。 (4)配电箱(盘)破损,无安全责任人,无安全警示标识。 (5)用电设备无防护罩或护罩不齐全。 (6)配电箱配电不合理,没有按要求设臵主开关和分配电开关,没有漏电保护器,私接、乱接电源。 (7)用电线路敷设混乱,线路破损、老化、接头裸

14、漏。照明线路附于墙壁,没有达到规范2.4米以上安全距离。 (8)非操作人员,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设备、驳接、拆除电线、电器的。 8、加强电气焊作业安全管理,严格遵守焊接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有下列情形者,罚作业班组100元,罚领工员50元。 (1)焊机接线线头裸露,无防护;焊接电缆破损;焊钳破损;焊工不配戴安全防护用品。 (2)乙炔瓶与氧气瓶的使用距离不得小于5米,与焊接作业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两瓶及易燃物品严禁同室储存,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5米;氧气、乙炔胶管漏气;氧气表、乙炔表破损;焊、割具破损。 (3)电气焊工无证上岗作业。 9、加强现场大小型机械的安全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罚作业班组100元/项次,罚领工员50元/项次: (1)没有经过项目部有关部门验收的各种机械设备私自使用的。 (2)各种机械设备损坏严重,防护装备不全而继续使用,不及时修理而造成安全隐 患的。 (3)特种机械设备或特殊工种没有经国家颁布的操作证而私自操作者的。 (4)检修用电机械设备没有切断电源、没有挂牌(禁止合闸),没有专人监控而进行维修的。 (5)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全操作规程牌、操作责任人,没有落实的。 (6)钢丝绳超过使用和报废标准的、绳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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