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施工架子队用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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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架子二队劳务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逐步建立和完善与项目法管理相适应的企业人事制度,加强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合理配置,科学地规范劳务工行为,提高施工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劳务用工的管理,以有利于施工生产需要和持续发展为出发点,在符合党的路线方针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范围内进行。第三条 全面打破企业正式职工与劳务用工的身份界限,实行统一的企业员工制度,同工同酬、按劳分配,统一管理。第四条 本队劳务工均应遵守本规则规定。第二章 招收及录用第五条 根据施工生产需要,队招收劳务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第六条 队招收劳务工以品德、学识、技术、经验、能力、

2、体格适合于工作者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第七条 队招收劳务工,由劳人部门根据需要统筹计划,呈报经理核准,并报上级队(部门)审批,任何人不得擅自招用。第八条 招用的劳务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 遵纪守法,愿意接受队(甲方)的管理。2、 身体健康,年龄在十六周岁以上的男性公民。3、 达到初中以上文化程度。4、 愿意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经查与原件一致)和一寸彩照各四份。第九条 新招用劳务工应试用合格后才能录用,试用期为两个月期满合格者正式录用。第十条 劳务工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使用。第三章 保证第十一条 新招用劳务工均应觅妥保证人,保证其在本队服务期间遵守本队的一

3、切规章制度,保证手续办妥后才能签订劳动合同,保证人责任按保证书及保证规约执行。第十二条 保证人应具备以下资格之一:1、 本队正式职工。2、 有正当职业,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之人士。第十三条 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证人应负连带赔偿责任,并负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1、 工作不服从分配,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队的规章制度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队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3、 在工作中弄虚作假,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和企业信誉的。4、 有偷窃、嫖娼、吸毒、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严重违法行为,经教育不改正的。5、 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弃职潜逃者,被追究刑事责任者。6、 泄露机密,给队造成重大损失者。

4、第十四条 保证人若职业或地址变更时,应由保证人或被保证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劳人部门办理更正手续。第十五条 保证人若退保或其他原因丧失其保证资格时,应书面立即通知队劳人部门,由被保证人另觅新保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保证书后方能解除保证责任。第十六条 劳务工之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能复职。需换保劳务工若在一个星期内办妥换保手续视为自行解除合同。第十七条 劳务工解除合同一个月后未发现任何弊端时才发还保证书,解除保证人之保证责任。第十八条 保证金制度(一) 新招用的劳务工,在办理保证手续同时,须缴纳1000元保证金。(二) 因工地实际

5、情况或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担保人(保证人)的,须缴纳保证金2000元后才能签订合同。(三) 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条款执行:1、 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合同终止后全额退还。2、 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保证金予以全额返还。3、 其他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赔偿甲方的损失。第四章 劳动合同第十九条 劳务工被招用,办理好保证手续后,必须与队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由公司统一办理。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严格按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第二十一条 劳务工合同条款规定之外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且保证金不予返还。保证

6、金不能弥补队损失的,另行赔偿。第五章 服务与管理第二十二条 新招用劳务工应遵守队一切规章制度。第二十三条 新招用劳务工必须服从分配,由劳人部门统一编入各施工班组或安排在适当岗位工作,应接受班组长、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上级主管(部门)的指挥和监督,不得违抗,如有意见应于事前述明核办。第二十四条 劳务工在施工生产当中,应力求切实,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脱或拖延。第二十五条 劳务工应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妄生意见,酗酒闹事,搬弄是非或其他扰乱秩序,妨害风化行为 ;不得拉帮结派、消积怠工,恣意阻挠施工生产。第二十六条 劳务工在生产当中应有成本观念,对一切公物应加爱护,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损坏

7、公物,照价赔偿;工序使用材料消耗定额以外部份由本人(工班)承担责任。第二十七条 劳务工出勤、劳动纪律管理应依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之规定办理,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订立。第二十八条 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队每月向劳务工收取工资额5%的管理费用。第六章 请假休假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 劳务工请休假按公司劳200261号文件规定比照执行。第三十条 劳务工实行计件承包工资,各款假期不再支付薪资。第三十一条 劳务工因工负伤按有关规定办理,医疗期间按计时工资支付。第三十二条 劳务工请假分下列三种:(一) 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事假计算4小时以内按半天,以外按日计算,全年累计30天为限。(二) 病假:因病治

8、疗或休养者应具备队卫生所或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全年累积30天为限;住院者以三个月为限。(三) 法定节假日:根据施工生产需要适时安排工作,按计件支付劳动报酬。第三十三条 各款假期核准权限及审批程序(一) 一般人员请事假半天由班组长核准,并报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请事假1天内由生产副经理或主管领工员核准;1天以上事假须经生产副经理或主管领工员同意,报经理核准。(二) 班组长请假须经生产副经理或主管领工员同意,报经理核准。(三) 各生产班组长必须如实做好休假记录,1天以上请假记录报劳人部门备案。第三十四条 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一) 事假逾期不续假者按旷工论处。(二) 病假逾期按事假论处,需办

9、理请假手续,但患重大疾病需长期疗养,经经理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三) 病、事假超过第三十条规定期限者,队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五条 劳务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时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办理,此外须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第三十六条 劳务工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7天以上者,队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务工依本规则所请各假若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第七章 劳动报酬第三十八条 为保障劳务工的合法利益,其报酬待遇贯彻多劳多得、按劳分配、奖勤罚懒的原则。第三十九条 根据公司薪酬制度改革有关政策和本队实际情况,对各生产工班(工序)

10、实施计件承包和岗位承包等方式计酬。第四十条 承包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履行各自职责,享受应有的权益。第四十一条 利益分配应遵循以下原则:(一) 同工同酬、按劳分配。劳务工享有同正式工同等报酬待遇。(二) 员工劳动报酬由各生产工班(工序)自行分配,队原则上不干涉内部利益分配,提倡打破大锅饭,不搞平均分配,对重要岗位、技术工人、勤奋肯干的员工在分配上应有所倾斜,适当拉开分配档次。(三) 队有权指导和监督各生产工班(工序)工资分配情况。第四十二条 各生产班组有义务及时提供相应的资料,协助劳人部门搞好劳动计酬工作。第四十三条 在工资分配方面若存在严重不合理,经理有权否决分配方案;若有贪污行为、假公济私

11、者,经查处以1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除赔偿相应的损失并解除合同。第四十四条 劳动报酬的调整审定属经理,任何人和部门都无权决定。其基本程序是承包合同订立之初或特定时期,由劳人部门作出调整备案,交经理核准后实施。第八章 奖惩第四十五条 奖励分为“奖金”、“嘉奖”。(一)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酌予“奖金”501000元:1、 对主管工班(工序)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2、 办理重要业务成绩优异或执行紧急任务能依限期完成者。3、 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变故,使队免遭严重损害者。4、 在恶劣环境下或出现险情时,昌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5、 对于有危害企业权益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6、 培

12、训考核名列前茅者。(二)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1、 工作认真,技术超群,克尽职守者。2、 领导有方,使本班组(工序)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3、 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险使生产不致中断。(三)其他对企业或公众有利益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得以奖励。第四十六条 员工惩处分为“解雇”、“记过”、“警告”,分别予以惩处。(一) 具有本规定第十三条所述任何情况者,应予以“解雇”处分,解除其合同。(二)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记过”处分,处以停工检查110天的处罚。1、 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之行为,情节较轻者;2、 工作故意拖延、消极怠工、互相推诿者;3、 故意浪费材料、损害公物;4、

13、 在工作场所酗酒闹事、影响秩序者。(三) 其他违反规章制度的,情节轻微予以警告处分,罚款50200元。第九章 附则第四十七条 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本队范围内劳务工的管理,在具体实施中制定相应配套办法。第四十八条 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凡以前行文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第四十九条 本暂行规定由经理部合约部负责解释。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在工程施工前,应逐级进行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技术交底的一般内容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艺的质量标准、技术安全措施、规范要求,新结构、新材料、新技术、新的施工方法,图纸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及其解决办法等。施工作业现场,工程队向班组交底,班组长每天还应向作业人员进

14、行交底,重点对当天每个人的工作任务、作业安全交待清楚。 一、技术交底一般规定:为了施工人员熟悉工程,了解设计意图,掌握施工方法和技术要求,避免在施工中发生错误,做到胸中有数,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各施工单位在各项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应认真做好层层技术交底工作,没有进行技术交底,不准施工 。技术交底可根据工程大小和技术繁简情况以及施工人员技术素质情况,由各级技术负责人组织;按照责任制的规定和工序安排,分阶段分级进行。二、对工程队的技术交底工程开工前,工区领导应组织技术人员,向工程队进行技术交底。其主要内容是:实施性施工组织计划;技改工程施工过渡方案;施工技术要求;采用新工艺、新技术的有关操作要求

15、;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方面的具体措施的要求;转发有关工程设计说明、原则、技术标准;编制有关施工须知;移交有关施工详图和加工图(施工场地布置图、附属设备加工图和拼装图、附属工程设计图、模板制作设计图、钢筋配筋图,基坑开挖图、工程结构尺寸大样图等);交点测量放样桩橛等。技术交底除了口头交底外,还必须对重点工程关键部位和质量要求高的特殊工程以书面形式进行。一式三份(理份交上级业务部门,一份留存,一份交施工队),应转交接签字手续,并交技术交底书编号订成册。工程队在施工中进行技术交底主要采取“三工”形式。即工前讲解、工中指导、工后讲评,反复进行技术交底,由技术负责人或工班长负责实施。技术交底工作必须认真做好,各级技术部门要监督实施,没有进行技术交底的工程不准施工。无论采用书面文字或以图表的形式,均应建立复核制度。对口头交底要记入工程日志随时检查,防止出现差错。三、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的生产任务同时进行,固定场所工种的交底可定期进行,非固定场所的工种多不同的工种、作业分别进行交底,必须有交底人签字。四、交底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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