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违纪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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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违纪处理规定一、校纪处分的依据和原则(一)为严格学校管理, 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进一步创造有利于学生健康发展的教育环 境,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依据安徽省全日制普通中学学籍管理规定并结合 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制定本规定。(二)学校注重培养学生自理、 自育、自律能力, 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 实行宽严结合, 辅以必要的纪律约束和处分,确保校规校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学生因严重违反校规校纪, 应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三)处分违纪学生应坚持规范有序、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惩前毖后、教育为主、治病救 人的原则。(四)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根据情节轻重,学校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2、。 纪律处分分为警 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五种。留校察看以一年为限。勒令退学,开除学 籍处分须经市教育局批准。(五)违反校纪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轻处分:1、能主动承认错误,如实交代错误事实,检查认识深刻,有悔改表现者;2、确系受他人胁迫或诱骗,并能主动揭发、认错态度好者;(六)违反校纪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重处分:1、拒不承认错误者;2、在调查中提供伪证,造成调查困难者;3、对有关人员打击报复、威胁恫吓者;4、同时触犯多条校规者;在本校曾经受过处分者;5、指使、挑唆或伙同他人打架斗殴、煸风点火,向别人提供凶器、扩大事态、知情不报、 故意隐瞒事实真相、勾结校外人士来校滋事的

3、;6、集体(团伙)违纪的首要组织者;二、通报批评(一)通报批评的有关要求1、学生因违反学校纪律并造成一定影响尚不够处分者,可对其给予全校通报批评。2、通报批评根据教育效果需要,可选择班级、年级、学校三种等级中的一级宣布并通报全 校。3、通报批评是学生纪律处分前的警告性辅助教育手段,被实施通报批评后若该生在言行上 仍无改正者,可予以纪律处分。(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1、一周内迟到三次以上, 或一学期内累计迟到或早退达 10 次;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达 3 节者 (迟到或早退三次算旷课一节,迟到或早退 20 分钟以上属旷课,无故不参加升旗、不做早 操计旷课一节) ;2、违反课堂纪律,影

4、响同学学习和老师上课,经教育不改者; 经常抄袭他人作业,或长期不完成作业等学习任务者; (任课教师或班主任提供材料)3、违反学校仪容仪表规范,经教育不改者;在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等公共场所喧哗、 追逐打闹或有其它不文明举止,且不接受教育者。4、在校园内乱扔纸屑、杂物和乱倒垃圾者;以及其他破坏校园环境卫生行为者;5、骑车进出大门,或在校内骑车以及违章停放自行车不听劝阻的;或带篮球、足球等进入 校园影响教学秩序者,6、在校园周围摊点买零食及其他物品者(首次);7、攀爬围墙者;折损花木、践踏草坪、破坏绿化者;在楼道、教室墙壁内外、黑板、课桌凳(椅)等公共财物上乱涂、乱画、乱刻者;8、无故不参加学校

5、统一集会或其它集体活动者;升旗或集会时迟到或违反纪律者。(三)凡受到全校通报批评者应通知家长,并记入学校通报批评记录。三、纪律处分(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1、一学期累计迟到或早退 20次;或累计旷课达 10 节者(注:三次迟到或早退,按旷课 1 节计,旷课 7 节为旷课 1 天);2、上课违反课堂纪律,屡教不改者; (班主任、任课教师提供书面材料) ;3、考试舞弊者(首次)或在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中无故缺考者(首次);4、仪容仪表不符合学校规范要求,屡教不改者;将手机、游戏机、MP3 等带入校园,经教育不改者;在教学楼、图书馆、实验楼等非运动区内打球,不听劝阻者;5、在校内吸烟、酗酒

6、和参与赌博等不良行为(首次);6、在校园内乱扔纸屑、杂物和乱倒垃圾,在校园周围摊点买零食及其他物品,不接受教育 者;7、寻衅滋事,参与打架斗殴者,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有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和偷盗他人 财物等行为者(初次违纪,情节较轻) 。8、故意破坏公物,或损害公物造成一定经济损失,能主动承认者;9、出入网吧、游戏厅、录像厅等不适宜中学生的娱乐场所,且不接受教育者;男女生交往 过密, 在同学中造成不良影响者;阅读、 传播不健康书籍和光盘等音像制品,且不接受教育 者。10、借读生违纪与在籍生同等处分。 对借读生违纪情节严重或教育不改者, 应责令其回原学 校,不允许在我校继续学习。(二)有下列行为之

7、一者,给予记过处分1、一学期累计旷课达 20 节以上者(注:三次迟到或早退,按旷课 1 节计,旷课 7 节为旷课1 天);离家出走,逃学在外三天以内;2、违反课堂纪律,不服从老师的教育管理,顶撞老师,严重扰乱课堂教学秩序者;考试作 弊二次以上或串通多人作弊,或在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中无故缺考两科以上者;3、严重违反学校仪容仪表规范屡教不改影响恶劣者;在校内吸烟屡教不改或组织串通他人 吸烟者;4、在校园内多次乱扔纸屑杂物、乱倒垃圾且屡教不改者;在校园周围摊点买零食及其他物 品且屡教不改,影响恶劣者;5、寻衅滋事,侮辱、殴打同学,情节严重者;勾结校内外人员或团伙打架闹事,未造成严 重后果的;在校外滋

8、事,情节严重,破坏学校声誉者;6、故意破坏公物,或损坏公物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7、课间追逐打闹或在教学楼、图书馆、实验楼等非运动区内踢球、打球,并造成严重后果 的。8、偷盗国家和集体财产(情节较轻)或多次偷盗他人财物者;9、多次阅读或传播黄色淫秽书画或光盘,不接受教育造成恶劣影响者;(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1、一学期旷课累计达 30 节以上者;2、严重干扰教学秩序, 对抗老师教育管理, 谩骂、 威胁甚至殴打老师, 侮辱教师人格尊严, 造成恶劣影响者;3、在校屡犯错误,道德品质差,一贯坚持错误,态度恶劣,经多次教育不改者(班主任或 教师提供书面材料) ;4、在校内外打架斗殴,

9、或幕后主谋打架闹事,造成严重后果者;5、已受记过处分又违纪者;6、借读生违纪与在籍生同等处分。对借读生违纪情节严重或教育不改者,应责令其回原学 校,不允许在我校继续学习。(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报市教育局批准后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1、在留校察看期间仍无悔改表现者;2、一学期旷课累计达一个月者(高中学生) ;3、多次打架斗殴,影响极坏,屡教不改者;4、经常破坏教学秩序,使教学不能正常进行,师生家长意见很大,道德品质极坏者(班主 任或教师提供书面材料) ;5、打人或指使他人在校内外殴打学生、老师,造成严重后果者;6、偷盗、勒索、 赌博、 吸毒、 破坏国家、 集体或他人财物, 扰乱社会秩序,

10、 产生严重后果, 造成极坏影响者;7、加入黑社会或带黑社会性质组织,并积极参与组织的活动,造成较严重后果者;8、触犯国家法律者。(五)本规定未列举到的违纪行为, 可依据中小学生守则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和安 徽省全日制普通中学学籍管理规定有关内容,参照类似条款给予相应处理和处分。(六)凡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应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四、纪律处分程序(一)学生违纪事件发生后,所在班级、 班主任、年级组及其它知情者有责任立即向有关部 门报告,政教处、 保卫科认真调查学生违纪事实, 对拟定处分的学生进行教育, 端正其态度, 并根据学生错误情节的严重,学生认识态度提出处理意见。(二)对违纪学生实施处分,应

11、迅速及时。在违纪事实调查清楚后,一般应在一周内做出处 理决定。对违纪学生的处理结果,要以公告形式通告全校(特殊情况下除外) 。(三)实施纪律处分的具体程序:1、学生违纪事件发生后,班主任要积极协助政教处、保卫科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应以书面 形式提供违纪学生日常表现材料, 要求违纪学生如实填写违纪记录表, 并代表班级提出书面 处理建议,年级组签署处理意见后报学校政教处。2、政教处、保卫科根据学生违纪事实及学校学生违纪处理细则有关规定,提出初步处理意 见后,报校务会讨论决定。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由校长室批准公布;勒令退学和开 除学籍处分,报经市教育局批准后,由校长室公布。3、政教处拟定处分决定

12、, 宣布对学生的处分结果。 在公布处理意见前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 告知处分结果,做好必要的思想教育。4、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须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四)处分期间教育要求1、学生在受处分期间,应每月向班主任汇报一次思想和表现情况,政教处每学期对受处分 学生的思想表现情况进行调查了解。2、学生受处分后,经考察确有进步,可予以撤销处分。3、学生受处分一般时限为一年, 期满若仍无进步表现, 可延至毕业前夕, 若还无悔改之意, 则处分不予解除。留校察看处分,如果一年期满,仍不能解除,可视情况延长察看时间,但 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如果延长时间到期,仍不能解除,则勒令退学。(五)撤消处分的具体程序: 1、由受处分的学生本人向班级、班主任及所在年级组提出书面申请,同时上交思想认识材 料一份。2、经学生所在班的班委会讨论同意,班主任签署意见后,交政教处审查。3、经政教处审查核实,认为符合撤消处分条件者,可以撤消处分,但对留校察看处分的撤 消,须经校委会研究决定。 撤消处分的决定由政教处以公告形式公布。 同时撤销原处分材料 并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4、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处分一般不予撤销。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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