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与相关知识重点总结小抄

上传人:壹****1 文档编号:506375466 上传时间:2023-06-26 格式:DOC 页数:30 大小:7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与相关知识重点总结小抄_第1页
第1页 / 共30页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与相关知识重点总结小抄_第2页
第2页 / 共30页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与相关知识重点总结小抄_第3页
第3页 / 共30页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与相关知识重点总结小抄_第4页
第4页 / 共30页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与相关知识重点总结小抄_第5页
第5页 / 共3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与相关知识重点总结小抄》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与相关知识重点总结小抄(3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与相关知识重点总结小抄第 1 页 共 35 页 2011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与相关知识重点总结小抄 第 1 页 共 35 页第 2 页 共 35 页 第 2 页 共 35 页第 3 页 共 35 页民事法律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法律部门之一。包括:民法通则、物权法、 还包括保护知识产权的三部重要法律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主体享受权力、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和参与者: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权力和义务指向的对象:财、物、行为、非物质财富; 和时间,并加盖委托人签章;代理2、法定代理: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产生的代理。主要是为了维护限制民事行为能

2、力人活着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而设计的;3、指定代理:根据人民法院或者有关机关的指定而生产的代理;表见代理: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相信有代理权而须由被代理人负授权之责的代理。未授权的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 表现形式超越权限的表见代理;构成要件没有代理权的代理人实施了代理的行为;代理权终止的表见代理;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代理行为有效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 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1、合同2、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得利,造成他人损失;债发生的根据3、无因管理:为避免他人利益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

3、行为;4、侵权行为:侵害他人财产、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意定之债:债的发生及其 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居住权;物权的种类 地役权利用他人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收益的权利,如通道借用;3、担保物权:债权人依法对未能履行债务的债务人的抵押物优先受偿权利; 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1、具有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双重性质;2、专有性;知识产权特征3、地域性;4、时间性;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第 3 页 共 35 页第 4 页 共 35 页著作人身权著作权 条件所创作的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在 业务范围 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

4、式使用该作品。著作权归属第二类: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是物质条件制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 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 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接受他人委托而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根据委托人与受托人事先通过合同约定委托作品未通过合同约定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主体专利权客体1、发明人或设计人;2、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单位;3、受让人;1、发明:自申请日起算,期限20年,期满后专利权终止;2、实用新型;自申请日起算,期限10年,期满后专利权终止;3、外观设计;1、未经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商标;2、销售侵犯注册商

5、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将其予以销售的行为;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投入市场的;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自批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期满可以办理续展注册,也可以转让。普通诉讼时效通常为2年;短期诉讼时效通常为1年,包括身体受伤害要求赔偿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种类 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寄存物品被丢失或损毁的;特殊诉讼时效国际货物买卖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时效为4年、海上货物运输为1年;权利的最长保护时限从侵害之日起20年;1、权利人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

6、使请求权;诉讼时效终止同时满足条件2、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 代理人、财产代管人主张权利;3、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诉讼时效的终止、中断均可适用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和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但是不适用于最长诉讼时效期间。第 4 页 共 35 页第 5 页 共 35 页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建筑法立法目的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建筑许可;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建筑法 拆迁人按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 如需进行消防设计的工程,应当将其消防设计图纸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施工许可证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7、申请,自收到申请15日 每次3个月。既不开工也不申请延期的,施工许可证废止。重新校验施工许可证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自中止之日起1个月 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满1年的工程复工前,发证机关应校验施工许可证。重新办理开工报告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终止施工的,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时间超过6个月的, 应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符合申请许可证条件的继续施工并补办手续;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未经审批擅自开工的工程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停工,处以罚款;建筑法是上位法,建筑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是下位法,在下位法不违反上位法前提,下位法有效。可能导致发包人变相规避招标肢解发包的弊端不利于投资和进度目标的控制增加发包

8、的成本增加了发包人管理的成本第 5 页 共 35 页第 6 页 共 35 页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勘察企业从事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工程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施工(设计、勘察)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专业承包企业:一级、二级、三级;劳务分包企业:一级、二级;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甲级、乙级,有必要时设置丙级;工程勘察劳务资质:不分级别;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设立类别和级别;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监理工程类别中的一、二、三等工程;乙级监理工程类别中的二、三等工程;丙级监理工程类别中的三等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

9、总承包工程总承包(从勘察至竣工验收)设计-施工总承包(D-B)1、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将主体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 或者劳务分包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工程分包制度2、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3、劳务分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FIDIC合同中,业主可以指定分包商,未经建设单位认可的分包商是违法的分包商。法律、法规有关的技术标准工程监理的依据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单项合同估价在200万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合同,单项合同估算在100万以上;必须招标的项目规模勘察、设计、监理等服

10、务的采购,单项合同在50万以上;单项合同低于1、2、3规定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以上的;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进行招标需具备的条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批准;有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公开招标无限竞争招标招标方式邀请招标有限竞争招标(必须邀请三个以上)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第 6 页 共 35 页第 7 页 共 35 页

11、招标文件发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格式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招标文件包括技术条款设计图纸评标标准和方法投标辅助材料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至少在投标截止日之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购买人,并列入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现场踏勘质疑招标人解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购买人,并列入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进行招标的:自发出招标文件至截止日期不得少于20天;编制招标文件的合理时间不是必须招标的:没有时间限制;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算,此间完成评标、定标和中标人签订合同等 经济等专家不少于总

12、数的2/3。评标报告需全员签字。1、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招标人在15日 招标公告媒介、招标文件主要条款、评标委员会组成和评标报告、中标结果。第 7 页 共 35 页第 8 页 共 35 页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目前分为甲级、乙级、暂定级。1、具有项目法人资格;2、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 工程管理方面专业技术力量;自行办理招标应具备的条件3、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4、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的专职招标业务人员;5、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的规章,并向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组织保障措施管理保障措施经济保障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技术保障措

13、施300人以上,专职安全员;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300人以下,兼职、委托安全管理人员或委托服务;明确岗位责任人力资源保障;物力资源保障;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保证安全设施所需要的资金;保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培训所需的资金;保证工伤社会保险所需要的资金;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管理;对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管理;对废弃危险物品的管理;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对员工宿舍的管理;对危险作业的管理;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管理;对施工现场的管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义务;安全生产中从业人员的义务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义务;想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危险报告义务;知情权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拒绝权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安全生产中紧急避险权紧急情况下,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从业人员权利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认证/考试 > 自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