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改医疗法律法规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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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试题(新)1、医疗事故分为哪几级?答:卫生部2002年颁发医疗事故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2、 法律对于患者签署医疗活动同意书的行为有何规定?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如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实验性临床医疗等),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

2、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近亲属签字,没有近亲属的,由其关系人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的负责人签字。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3、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哪些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4、哪些

3、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5、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怎么处理? 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

4、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个月以上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6、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什么时候施行? 2002年9月1日7、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多长时间内进行尸检 48小时8、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多少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12小时内9、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哪些相应处理方式?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

5、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行政处分,后者纪律处分10、何谓医疗事故?答: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11、何谓疏忽大意过失?疏忽大意过失是指在医疗事故的发生中,根据行为人相应职称和岗位责任制要求,应当预见到和可以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对患者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未能预见到,或对于危害患者生命健康的不当做法,应当做到有效的防范,因为疏忽大意而未能做到,致使危害发生。12、何谓医疗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法律义务而造成患者损害,患者因此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6、,此种损坏事实因医疗活动而产生,所以称为医疗损害。13、何谓医疗意外?医疗意外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由于不可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在客观上造成了就诊人死亡或严重伤害,但主观上并无过失的行为。14、何谓医疗并发症?医疗并发症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出现的并发症状。有些并发症可以避免其造成严重后果,有些则难以防范和避免其造成严重后果,如果医务人员已经竭尽全力仍难以避免造成严重后果,由于主观上没有过失,不构成医疗事故罪。对于能够避免并造成了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医务人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15、何谓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

7、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16、影响医疗安全的因素有哪些? (l)医源性因素:主要是指医务人员的言语和行为不当或过失而给患者造成了不安全或不安全结果。(2)医疗技术因素:是指影响患耆安全的种种医疗技术原因。(3)药源性因素:是指由于使用药物而引起不良后果的因素。(4)医院卫生学因素。(5)管理因素。17、何谓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操作常规,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18、有关医疗事故罪刑法的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9、医疗事故罪的

8、构成有哪些特征?侵犯的客体属于复杂客体,包括患者的生命和健康权利以及医疗单位正常的管理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违反诊疗规章制度和诊疗操作常规,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本罪的主体必须是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发生医疗事故的医护人员。主观方面是出于过失。20、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罪有哪些区别?1、侵犯的客体不同2、客观方面不同3、主体不同4、主观方面不同5、刑罚不同21、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有哪些不同?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是不具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而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已经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2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发生医疗事故后,有关

9、病历复印的规定包括什么? 1.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2.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3.患者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23、医疗纠纷的特点有哪些? (1)医疗纠纷的责任主体为医患双方;(2)医疗纠纷的客体为患者的人身权,主要是生命权或健康权;(3)医疗纠纷存在于诊疗护理过程中。24、医疗纠纷对医疗机构可造成哪些危害? (1)严重干扰正常的医疗秩序; (2)严重影响

10、匮疗质量和患者的生命安危;(3)加重了医疗管理部门的工作量;(4)增加了医疗单位的经济负担; (5)加重了医务人员的心理压力;(6)损害了医院合法的经济权益;(7)影响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社会形象。25、常见医源性纠纷有哪些? (1)服务态度生硬或解答询问态度粗暴而引起纠纷。(2)当着患者的面议论以前的诊治过程,诱发成医疗纠纷。医疗的责任,最终导致医疗纠纷。(3)在医患、之间拨弄事非,挑起医疗纠纷。(4)对事故不做实事求是的处理,激发成医疗纠纷。26、常见违反规章制度引起的医疗纠纷有哪些?违反规章制度是导致医疗过失的常见原因,主要表现有:(l)医疗管理松懈。(2)不遵守医疗规章制度。(3)

11、缺乏严谨的工作态度。(4)医疗保护意识淡薄。(5)医患沟通不够。127、常见医务人员服务态度引起的医疗纠纷有哪些? 具体表现形式有:(1)交接班草率。(2)当班失职。(3)擅离职守。28、常见因病历记录引起的医疗纠纷有哪些?(l)住院病历与门诊病历书写不一致。(2)病历记载缺项。(3)病历记录涂改。29、手术中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况常见有? (l)在药物的正常剂量治疗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反应; (2)按手术操作规程进行,手术后发生的肠粘连、出血等; (3)手术过程中,因手术部位严重粘连、解剖畸形、肿瘤浸润等原因而损伤周围组织或脏器; (4)由于患者凝血机制障碍造成手术后广泛渗血或肝、脑、肾、心血管等

12、重要脏器手术后发生创面渗血或弥散性出血 (5)按照常规施行的手术,术后发生肠瘘、胆瘘、膈下脓肿、切口感染等并发症。30、与输血有关的医疗过失有哪些? (1)血型不合的输血.(2)输入污染的血液。(3)输入有传染病源的血液。(4)输入血液速度过快。(5)溶血反应。(6)过敏反应。31、与输液有关的医疗过失有哪些? (1)输液过量。(2)发热反应。(3)过敏反应。(4)空气栓塞。(5)静脉炎。(6)细菌污染反应.32、疏忽大意产生的医疗事故及其原因有哪些?麻痹大意、安全意识淡漠是酿成医疗事故的根本原因。常见以下几种:(1)错用药物。(2)错治病人。(3)错误输血。(4)错报病情。33、重大医疗不良

13、事件和重大医疗事故争议报告时间?重大医疗不良事件在2小时内上报,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或电话上报告相关职能科室,由其核实结果后再上报分管院领导。一般事件在患者投诉前1星期内上报。重大医疗事故争议立即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医院必须在6小时内上报卫生局。34、侵权责任法中医疗损害责任一章中规定的过错责任原则是什么意思?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35、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途径?可以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用纸质上报相关职能科室备案。36、医务人员有过错,由谁承担赔偿责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

14、构承担赔偿责任。37、医务人员履行告知义务,应当告知患方哪些内容?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38、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特性? 坚持行业性、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性。39、紧急情况下,不能取得患方意见的,医疗机构应当怎么办?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40、因药品、消毒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

15、者输入不合格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是否可以直接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41、患者有损害,因哪些情形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42、患者有损害,因哪些情形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43、医院能否公开患者的病历资料?不能,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44、如何保证患者及家属签字真实性的问题?一、明确身份 二、授权委托 三、避免代签字45、病历的定义是什么?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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