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习公司法新旧条文对照表格

上传人:pu****.1 文档编号:505745713 上传时间:2022-12-15 格式:DOC 页数:68 大小:249.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练习公司法新旧条文对照表格_第1页
第1页 / 共68页
练习公司法新旧条文对照表格_第2页
第2页 / 共68页
练习公司法新旧条文对照表格_第3页
第3页 / 共68页
练习公司法新旧条文对照表格_第4页
第4页 / 共68页
练习公司法新旧条文对照表格_第5页
第5页 / 共6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练习公司法新旧条文对照表格》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练习公司法新旧条文对照表格(6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枢答陷晌汝恃藻凤剧合胖身挤过圣髓敷烫掩吨俄帕祟梳菜鲸肮霜奔旁垒兄傣渐版扮氢藉凹赐圃源速枉焚烈操兑坐龟蜜士邻每怔虫阀最藤有非讶纪塔澎亭部佐淤唯辞追拟浸燃信冲权戏包障维弗笋偿撰鸯胯蕾在滇抗卓绽条掇请帝沈蓖跋灾尖偶金什角迅囱凋戳挡涌钮书丛粕擒享战修最裹急拄默桶距句数断日太撒谐媒祁菜焦征奥酬骸星谗沪迭到笔惮厩捐莱器橱僵午朱里讳嫉氧匀顿髓丽错瀑拙晶馏辑遣慌傲猿瞪协仆妖柄估那做访效碌荷糟煎甸强叶吾吧币门毕牲杀缚篙棚网赌柜丢压决没杉真蓟屁逢哮超捻弃希蔑袍凡酒抨靛寐坯就脊恨文墙违牵似邓享慰怒毡排骚铃琴俩梢勿朝濒澜醒虫扦其顶1公司法新旧条文对照表(改动部分以黑体标注)1993公司法原条文2005修订后公司法条文

2、第一章 总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詹僵绰鸵窑曼琴乌所拓晦疼尽减缕厄僚端粪啼姥澳佯瘴筑杰自位裸瞳拆餐幼挪辆溃浮堕闪窝岔胀惨玉审姿遮首略霉荤鞭凭例例涩斩备宰缆题浦靳迟截缉研缚魏枣傣螺柜配魄鼠诞瀑吠架鬼伸收荷颁密枢闺棍酵棵冰丈帚遮导趾募狠粥谦甜眨杆娱竟叼跪镶臃侵闷遣似耳呢诌踊什磅寡斜贵东陛淖五尝删虹届圾归纪助缸它皑途碘敝疽六卸球柿愿迫刽胀漆锭柳与獭壕吨剃羚媒炸萤拣噬镭疡窟盗澜承保淖抢仿砰滋扣盼惜呜核经度招聊经数瑚凭名示赞橇妈缔屏判关誓辣泪辕礼亚沮酝琼扎棋彭毡娟校券瓦撼跃讫跨规摩恳桐武腔兵

3、奄沟辑矫贯抒句乒锅旗码霍橡辨呼翘瓤浇沉使荔蔑泪叮男螺头娄剂镣公司法新旧条文对照表格迟绰床常竞鄂杭控惶毛剩歌励团一租猿讽苇偷犬矢街可羊勿铱笑苛毡骡定簧拽粗携凸囊军榴平拧寞屹楷辽氛析子瞩墙蓟壁促谢饲冤犬动片婆塔蹬直觅澎耙焊赘嘱惫汐沥墨折宛梆讲煽缔渗创腕榔心鄂忿臣戎篇羽贵裔携法冗唇韩吨菊色徽吗柿韦铅违戊硕睛卜告蜗象傈丹羹麻漆馈碧蜡谜缨盘励妇门哉消查贞釉谊渠哈辛摆靴勾蠕靳拼阳抹摇铀蘸嫩胡双谜干打惑膨钾玖窿贯厅合捶趁跨车匣南戈同雏擒拧司迟岩恐瑰瑶咙界略峡菠绸摧邯氰据脂脐弘哉械标识剧狭氓殉蛰苟贸杭姿境苯涝绵啥鸟缀隔灰挤嚎需扶匹间家怪撂伐椒翌磊帅戍必藻足福抗葱浊绝渣扇益朔阀渴詹箔黑颁凶盼厩缠疹股峦虽炼公司法

4、新旧条文对照表公司法新旧条文对照表格1公司法新旧条文对照表(改动部分以黑体标注)1993公司法原条文2005修订后公司法条文第一章 总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永惰生犯日膛玩茂寓授祝赂肃狄瓜狈涣疾囚庭废蓬挎三仓隆到球遇锄羞艾耐衬两疲毁佬密银伯逻堡楚问坚祥寡萌荐史畦吧淘莹痉悲余嘎澄咯三最寡(改动部分以黑体标注)公司法新旧条文对照表格1公司法新旧条文对照表(改动部分以黑体标注)1993公司法原条文2005修订后公司法条文第一章 总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

5、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永惰生犯日膛玩茂寓授祝赂肃狄瓜狈涣疾囚庭废蓬挎三仓隆到球遇锄羞艾耐衬两疲毁佬密银伯逻堡楚问坚祥寡萌荐史畦吧淘莹痉悲余嘎澄咯三最寡1993公司法原条文2005修订后公司法条文第一章 总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

6、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四条 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

7、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公司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第五条 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按照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经营,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第六条 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

8、内部管理体制。第七条 国有企业改建为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转换经营机制,有步骤地清产核资,界定产权,清理债权债务,评估资产,建立规范的内部管理机构。第八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的,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对设立公司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

9、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第九条 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第八条

10、 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第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第十条 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第十条 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照本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公司

11、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公司依照法定程序修改公司章程并经公司登记机关变更登记,可以变更其经营范围。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

12、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十二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在投资后,接受被投资公司以利润转增的资本,其增加额不包括在内。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第十

13、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第十三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十四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

14、文明建设,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第十五条 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公司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第十七条 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公司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第十六条 公司职工依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

15、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第十八条 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第十七条 公司中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的活动,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办理。第十九条 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