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资料2022年收藏临邑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上传人:汽*** 文档编号:505659922 上传时间:2023-06-11 格式:DOC 页数:19 大小:60.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精品资料2022年收藏临邑学校安全工作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精品资料2022年收藏临邑学校安全工作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精品资料2022年收藏临邑学校安全工作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精品资料2022年收藏临邑学校安全工作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精品资料2022年收藏临邑学校安全工作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精品资料2022年收藏临邑学校安全工作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精品资料2022年收藏临邑学校安全工作制度(1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临邑县学校安全工作制度临邑县教育局(二O一五年五月修订)目 录1.案例收集分析制度 3-42.案例警示会议制度 4-53.案例通报制度 5-64.安全知识普及规划制度 6-75.安全知识普及工作制度 7-86.监管部门检查工作制度 97.监管部门检查责任追究制度 10-118.问题整改督办制度 11-129.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制度 13-1410.应急预案演练制度 1511.物资装备保障制度15-1612.有奖举报制度16-1813.社会监督员制度 19案例收集分析制度第一条 为客观、全面地分析学校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吸取教训,科学制定防范措施,改进工作,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有效避免同类事故地发生

2、,特制定安全案例收集分析制度。第二条 县教育局要有针对性的主动收集国内外教育系统安全事故信息、事故通报等方面的典型事故案例,并及时发至各学校。学校相关人员也要主动收集各类学校事故典型案例和通报信息,并与本校易于发生的安全事故记录进行对比分析。第三条 县教育局事故案例分析根据全年工作实际适时开展,全系统的事故案例分析由安全科具体安排实施,每年至少组织一期事故案例宣讲。学校每个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事故案例分析、宣讲,要深刻吸取血的教训,查隐患、堵漏洞,确保学校师生安全。第四条 县教育局要制作安全宣传教育牌板,并摆放在教职工上下班必经的办公楼前厅,通过对这些事故案例的学习,使教职工在上下班的同时,受到安

3、全警示教育,敲响安全警钟。各学校要结合安全教育知识读本,利用班会、宣传栏、校园网、广播站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时常性的教育,让学生详知各种安全知识。第五条 对学校曾发生的事故,要做好有组织、有目的的专项追查分析,从现场管理、学生管理、安全教育等方面进行深刻剖析,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结合收集的案例,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各学校每学期至少有目的的安排一次全员参与的安全演练,并请专业人员现场指导,让学生学会逃生技能。第六条 局机关和学校要在会议室等场所设立事故回顾橱窗或回顾专栏,将事故经过、事故现场图片等展出,使广大教职工能够了解本系统最近发生事故的基本情况和自己吸取的教训。

4、案例警示会议制度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全县教育安全监管责任和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强基工程工作制度的通知(德安办发20141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为更有效地确保安全教育工作的落实,教育局和各学校都要建立案例警示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警示会议。第三条 目的:及时传达上级安全工作精神和要求,明确本校安全工作实施的措施要求和具体计划,促进案例警示会议制度化、规范化。第四条 组织实施:会议要由县教育局和学校分管安全的领导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收集的案例和本校工作实际,确定每月

5、会议主题。第五条 参会人员:单位全体人员。第六条 会议内容:及时传达上级安全工作精神和要求、总结本月安全工作、研究部署下月工作、及时收集学校安全信息和好的建议、梳理安全工作记录并及时存档。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教育局启动警示通报制度:(1)发生较大、重大或者特别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含涉险事故);(2)发生安全死亡责任事故的;(3)一季度内接连发生社会影响较大责任(包括死亡未遂)事故的;第八条、警示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被警示单位安全事故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及应吸取的教训、下一步拟采取的工作措施等。第九条、县教育局要监督学校执行情况,并将落实情况列入年终考核,凡受到事故预警通报的单位,

6、当年度不能评优。案例通报制度第一条 为及时掌握学校安全信息,规范学校安全管理,县教育局和所辖学校都要制定案例通报制度。第二条 县教育局负责收集全国各类典型案例和县域内安全管理案例,连同预防措施和预案及时通报各学校。并监督学校落实情况,列入年终考核。第三条 目的:1.收集各种典型案例信息,建立系统知识管理,规范内部操作流程;2.杜绝各种同类案例再次发生,全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第四条 内容:1.凡收集的全国各类典型案例和本校发现的管理案例,以及其它对学校安全教育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例,必须及时反馈通报。2.对社会关注度高、学生反映强烈、影响学校利益和声誉的,必须及时反馈通报。3.对于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安

7、全隐患,以及整改落实情况,必须及时反馈通报。4.对于工作中发现的由于工作失误或违法乱纪行为导致的案例,必须及时纠正和通报。5.对各种典型案例或动态信息,故意隐瞒不上报和通报的,一旦发现,在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也必须追究相关主管人员的连带责任。6.每月对各种案例情况,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并在警示教育例会上进行研讨和分析。安全知识普及规划制度 第一条 为确保安全知识的普及,县教育局要制定县域安全知识普及规划制度,并监督学校制定相应制度和执行情况,列入年终考核。第二条 建立规章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职责,确保规划和计划的落实。第三条 指导各学校根据学校实际,做好安全知识普及的规划和计划。第四条

8、指导各学校在案例和学生情况分析的基础上,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期安全知识普及教育计划。第五条 加强特聘人员和学校有关人员的培训,提高教育效果。第六条 明确教育内容,指导学校根据学校和学生基本情况,结合国家安全教育读本内容,组织编写适合本校实际的安全教育读本,增强安全教育的实效性。第七条 指导学校拓宽教育形式和渠道。通过看宣传片、办黑版报、宣传栏、校园网、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同时要聘请专业人员、家长、知名人士来校举办专题讲座,多形式、多渠道有效搞好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安全知识普及工作制度第一条 县教育局负责制定县级安全知识普及制度,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全员参与的安全知识讲座

9、,并监督学校制度制定、执行情况,列入年终考核。第二条 指导学校强化安全教育课主渠道作用,按照课程设置标准,每两周至少开设一节安全教育课,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教师备课、测验“五落实”,对学生进行系统全面的安全知识普及,并将安全课纳入县级优质课(课件)评选范围。第三条 指导学校拓宽教育形式和渠道。通过宣传片、黑版报、宣传栏、校园网、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同时要聘请专业人员、家长、知名人士每学期至少来校举办一次专题讲座,多形式、多渠道,有效搞好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第四条 加强教育队伍建设。县教育局要聘请公安司法专业人员任法制副局长。指导学校完善法制副校长、安全辅导员定点

10、包校制度,提升安全教育工作的实效性。指导学校建立起由法制副校长、安全辅导员、教师、家长等组成的专业教育队伍,确保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第五条 指导学校做好家长教育工作,提高家长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邀请学生家长参加学校安全教育宣传活动,采取召开家长会、发放安全公约和一封信的形式,向家长普及安全知识,共同做好安全工作,赢得社会支持。第六条 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队伍教育培训,县教育局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提升安全管理人员能力和管理队伍整体水平。第七条 指导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知识专题讲座、召开一次家长会、举办一次安全知识竞赛。并邀请家长参加,有效普及安全知识,实现家校共育

11、。监管部门检查工作制度第一条 进一步加强县级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小组办公室建设,县教育局负责协调各监管部门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并对学校周边环境定期开展检查治理。监督辖区内学校制度制定、执行情况,列入年终考核。第二条 指导学校成立专门的检查小组,负责对学校安全的监管和检查工作,定期对学校内部及周边环境进行检查。建立专项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工作制度,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把维护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纳入成员单位工作整体规划,建立权责明确、协调统一的管理联动机制,依据部门职责对学校安全依法监管,重点开展校园及周边区域的治安防控、高危人员管控、交通标志标线落实、学生交通安全出行、食品和

12、文化场所治理、流动摊点清理、学校周边的危化企业清查、周边危险水域的隔离和管控、校舍安全定期排查等方面的依法打击和治理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优化学校周边治安环境,防范涉校伤害事件发生。第三条 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教育、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依法对校车安全实施监管,开展校车使用许可审批,规范运营管理,打击和治理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 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外来人员一律由教职工带入校园并逐一登记;闲散可疑人员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外来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上学、放学时段一律安排教师和保安人员在门口护送)要求,建立完善并认真执行校园及周边安全失职渎职、不作为

13、等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检查、整治、处置、救援等各个环节的问责追究。监管部门检查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 为落实学校安全监管监察责任,促进全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督察人员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真正做到“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保障师生安全和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县教育局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建立完善并认真执行校园及周边安全失职渎职、不作为等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检查、整治、处置、救援等各个环节的问责追究。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履行监管和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行为的责任追究,适用本制度。第三条 指导校内安全工作实行领导带班、部门监管负责制。实行领导带班、教师值周制。值周领导负

14、责当周学校的安全工作,按时到位督查,及时处理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反馈相关人员处理,并做好跟踪了解。值周教师负责辖区当周学生的安全工作,按时到位督查工作,如有事故发生,当事人负直接责任。本周如有事故发生,实行责任追究。第四条 指导学校要做到课堂无教师空缺,保证课堂和自习的安全。各专用教室管理人员直接负责所管理范围内的各方面安全,如图书管理员、电脑管理员、实验电教管理员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经常检修器材、电线等设施,防止一切事故发生,保证正常教学。发生安全问题追究负责人责任。加强学校门卫、保安的安全管理工作,禁止闲人自由出入,坚持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制度,不得随意离岗,保证昼夜值好班。否则追究当事人和管理人员的责任。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的责任追究,是指对安全监管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职责所作出的违法、违规、不当的安全监管行政行为,或者不履行规定职责的行为予以行政责任的追究。责任追究应当遵循实事求是、违规必究、错责相当、惩教结合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客观公正。 第四条 责任追究包括下列方式: (一)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二)限期改正;(三)通报批评; (四)取消当年评比先进资格; (五)调离工作岗位; (六)给予行政处分。问题整改督办制度第一条 按照“查隐患、抓整改、重落实、保安全”的要求,为促进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管理的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整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县教育局要制定县级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心理学 > 基础医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