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21秋《民法总论》平时作业一参考答案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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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开大学21秋民法总论平时作业一参考答案1. 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公告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公告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错误2. 2002年10月提出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于2003年11月被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后,其有效期为( )。 A5年 B8年 C2002年10月提出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于2003年11月被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后,其有效期为()。A5年B8年C10年D20年C3. 下列各项中,符合关税法定免税规定的有( )。A保税区进出口的基建物资和生产用车辆B边境贸易进下列各项中,

2、符合关税法定免税规定的有( )。A保税区进出口的基建物资和生产用车辆B边境贸易进出口的基建物资和生产用车辆C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D经海关核准进口的无商业价值的,“告品和货样E进口科教用品正确答案:CD保税区进出口的基建物资和生产用车辆、边境贸易进出口的基建物资和生产用车辆、进口科教用品属于特定减免税。4. 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 ),依照破产法规定将宣告破产。 A资不抵债的 B不能扭亏为盈的 C不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依照破产法规定将宣告破产。A资不抵债的B不能扭亏为盈的C不能清偿债务的D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D5. 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证券票

3、面总值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 )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正确6. 下列关于合伙企业经营积累的财产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为各合伙人个人所有 B为原投资人所有 C下列关于合伙企业经营积累的财产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为各合伙人个人所有B为原投资人所有C为全体合伙人所有D为合伙企业所有C合伙经营积累财产归合伙人共有。7.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不是变更权利义务的内容,而是变更合同主体。(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8. 论述民事权利的证券化。论述民事权利的证券化。正确答案:在历史上民事主体主要关心的是各种有形财产对

4、有形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就成为最完整的民事权利形态传统民商法也主要是按照有形财产的属性来构造民事财产权制度的。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财产形态日趋多样化摆脱了有形财产形态的各种权益性财产逐渐成为社会生活中重要的财产形态民事权利观念亦随之发生重大改变。在现代社会以各种书证形式来表彰民事权利的情况极其普遍人们开始对“无形财产”给予高度的关注。时至今日随着科学技术尤其是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民事权利甚至采取了电子化的表达方式这无疑为当今的民商事法律注入了更多新意。民商法规范源于社会实践必须回应普遍存在的权利变革现象并以适当方式表彰各种新型财产关系。法律源于生活但又异于生活法律规范不是对经

5、济生活关系常态的简单复制其必须借助专门术语来诠释变化着的社会关系借助特殊的法技术手段来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民事权利证券化就是通过某种交易形式实现民事权利与证券形式相互结合的过程简单地说即将民事财产权利以证券形态加以体现的过程。证券化以特定民事权利存在为前提这种民事权利可称为“基础权利”;证券化有赖于稳定的证券化立法及规则并采取符合法定规则的证券形式;证券化必须通过一系列交易行为而最终实现即民事权利主体必须出让基础权利并借此换取证券权利。可见传统民事权利在现代社会中存在局限性而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又提出了民事权利证券化的要求。rn (1)传统民事权利的局限性rn第一传统民事权利具体而缺少抽象性和统

6、一性。传统民事规范建立了多种民事权利的具体形式但始终未能建立民事权利的统一范畴。在商品社会早期民事权利是以非常具体的方式加以表现的人们习惯于按照是否拥有及拥有土地的多少来衡量财富在有些国家和地区人们甚至以拥有瓦罐或其他替代物的多少来衡量财富的多寡。无论是在罗马法还是近代大陆法系的民法典中立法者始终关注的都是有形物的法律地位以及财产所有权在民法上的地位。我们清晰地发现罗马法和近代大陆法系的财产权制度中都包括债法但以确定财产归属并借以定分止争为核心的财产所有权制度是这一法律的主要内容各种有形物是财产所有权主要客体的观念依然影响至深这促使立法者花费巨大篇幅去规定财产所有权及相关的财产制度。在这种体制

7、下民事权利是具体的而非抽象的更非统一的。rn第二传统民事权利体系比较简单。传统的民事权利以支配权为核心而展开支配权是以民事主体对物的直接支配为内容的民事权利主要是指财产所有权其依然是以有形物作为权利客体。在古代及近代民法中也存在各种债权债务关系但其表现形式相当简单。一方面人们以有形物为基础编织着几乎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无论买卖、租赁、借用、保管或委托都以有形物为主要载体;另一方面债权债务关系体现出鲜明的相对性特征债的关系为特定之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请求权关系债权人仅得向特定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也只能向特定债权人履行债务。rn第三传统民事权利具有个别性或非标准化特征。传统民事法律以调整非标准化的民

8、事权利为模拟对象这就使其所设定和调整的民事权利是个别的、独立的。比如民事权利主要建立在有形物的基础上各有形物在质量、规格、性质等方面表现出明显差异这进一步使得各个民事权利之间差异性很大。在此情况下凡旨在发生民事权利变动的协议须依当事人之间逐一协商才能完成大大降低了交易的效率。rn第四传统民事权利缺乏必要的流通性。财产流通性的强弱与商品交易的广度和深度密切相关。在相对落后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财产及权利的流动性极端弱化人们满足于对物品的实际占有而非法律占有人们关心对实物的控制而不是对权利的控制。在这种观念的支配下财产交易往往通过非公开市场借助于协商方式完成权利人更重视交易相对人的身份交易各方对身份产生

9、误会或许会导致交易行为的瑕疵和无效。rn(2)现代社会对民事权利证券化的要求rn由于传统民事权利难以适应现代交易高速、快捷的客观需要必须建立统一的、可脱离有形物的民事权利观念。民事权利是关于当事人行为范围的质的描述。权利作为理性法的重要概念固然有权利表现形式的问题但表现形式是次要的。在现代社会中享有权利的形式和享有权利的实质具有同样的重要性。把权利表现在证券上使权利与证券相结合这是现代民事权利的重要特征。首先民事权利证券化使得民事权利获得具体的、实物的表现形式。权利是抽象的不易表现于外部具有识别上的困难。而将权利用证券的形式予以表彰有助于对抽象权利的识别。其次民事权利证券化使得面向社会公众筹集

10、大量的资金得以迅速实现。按照传统的债法理论向社会公众大量筹集资金就要建立多个债的关系其明显缺陷在于无法在统一条件下迅速地实现大规模的筹资活动。而权利的证券化使得这一过程简单化、迅捷化。再次民事权利证券化使得财产转让活动简易化。按照传统的民法理论债权转让和债务让与必须建立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即使债权转让无须获得债务人同意债务转移也必须以债权人同意为前提。在这种情况下无疑会降低交易速度加大交易成本。相反权利证券化的积极作用在于转让无须获得对方当事人的许可权利人出示证券即可进行转让。rn(3)民事权利证券化的基本要求在现代社会证券权利作为民事权利的特殊表现形式已经逐渐远离对有形物的直接支配代

11、之以对物质性权利的最终控制和支配;人们已不满足于对财富物质形态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而更重视对财富的终极支配和控制。终极管理直接指向的对象往往是证券发行人的内部事务而不是具体形式的财富这使得证券权利展现出价值权的性质。为了实现民事权利的证券化应创造以下基本条件:rn第一拓展民事权利的流通性。传统民事权利的转让始终面临许多障碍。作为民事权利组成部分的人身权利因与身份和名誉密切相连属不可替代的权利所以不存在民事权利整体转让的概念。但民事财产权利不涉及人格及身份其转让在性质上并无不可。然而在经济相对落后的条件下替代性财产相对匮乏某项财产所具有的特定物质属性使其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而商品经济的本

12、质在于通过财产的交易产生价值增加财富。因此根据财产及财产权利的特点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拓展民事权利的可转让性让更多的财产性权利可用证券化的形式予以表彰对民事权利的证券化有非常重大的意义。rn第二实现民事权利的量化和标准化。民事权利的证券化意味着存在高度发达的财产转让制度这种财产转让不再局限于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依照协议转让而是在更广的范围内以更高的频率进行转让甚至通过公开市场进行交易。交易标的若具有鲜明的个性相关交易必将面临巨大困难交易各方不仅要确定交易范围和价值更要确定交易价格。对逐个交易来说每次交易都要重复几乎完全相同的工作交易成本也大大提高。为保证流通性的最大实现避免因为逐个交易转让产生巨

13、大的交易成本必须实现民事权利的量化和标准化。所谓民事权利的量化是指在确定民事权利性质的基础上实现民事财产权利的货币表现。民事权利标准化则是指将价值形态的财产权利分成品质相同的若干相等份额从而创造出一种“规格一律的商品这实际上就是资产的股份化。当民事权利脱离了物质形态而以货币形态加以体现时当人们普遍接受了权利交易概念时当交易对象是标准化权利时公开市场交易才成为可能。标准化权利份额单位越小就越便于社会公众投资。量化和标准化的民事权利使得交易行为变得更加快捷、高效。rn第三创新民事权利自由交易的场所。权利证券化不是目的其最终是为了鼓励资本进入市场。这一方面要创造出适合社会公众需要的投资方式另一方面还

14、要顾及投资的变现能力。因此提供便利的投资转让和流通的证券市场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民事权利交易市场是以权利作为标的的交易场所基于投资者对证券化权利移转和流通的不同要求考虑到不同权利的性质差异可以建立适应不同需要的证券化权利交易市场。证券化权利交易场所不仅包括采取竞价交易方式进行的证券交易所还包括各种场外交易市场。在网络信息化时代交易方式日益复杂借助电子系统进行交易并依此形成的交易市场将更加广阔。rn第四建立民事权利证券化的市场规则。借助证券市场进行权利交易不仅要建立完善的市场设施还要建立与证券权利及其交易相适应的市场规则。证券市场规则首先应当体现出公开、公平和公正的理念确定明确和高

15、效的市场规则并应为发掘证券产品的真实价值提供条件。其次证券市场规则应充分重视和预防各种证券违法行为和证券市场风险。各国证券法都以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为其核心目的。与拥有巨额资金的机构投资者相比中小投资者具有数量众多、投资额小、累加资金数量庞大、风险意识淡薄、抗风险能力小等特点必须建立和健全市场交易规则重视保护投资者利益并最终实现证券市场的有序和高效运行。在历史上,民事主体主要关心的是各种有形财产,对有形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就成为最完整的民事权利形态,传统民商法也主要是按照有形财产的属性来构造民事财产权制度的。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财产形态日趋多样化,摆脱了有形财产形态的各种权益性财产,逐渐成为社会生活中重要的财产形态,民事权利观念亦随之发生重大改变。在现代社会,以各种书证形式来表彰民事权利的情况极其普遍,人们开始对“无形财产”给予高度的关注。时至今日,随着科学技术尤其是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民事权利甚至采取了电子化的表达方式,这无疑为当今的民商事法律注入了更多新意。民商法规范源于社会实践,必须回应普遍存在的权利变革现象,并以适当方式表彰各种新型财产关系。法律源于生活但又异于生活,法律规范不是对经济生活关系常态的简单复制,其必须借助专门术语来诠释变化着的社会关系,借助特殊的法技术手段来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民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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