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配电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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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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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变配电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电气系统的正常运行,进一步规范各部门电气操作行为和保障电气工作安全,使各部门的电气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根据神东煤炭集团公司神东维修中心本安定期考核标准及记录清单、神东维修中心动态考核标准及记录清单、3-110KV高压配电装置的设计规范、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维修中心分厂(公司)各部门的电气管理。第三条 本办法若与国家或集团公司其他管理办法不符,依照公司及国家的管理办法执行。第二章变配电室管理第四条 变配电室有一次系统图(需有整定值)、平面布置图(巡检路线、避灾路线、灭火器位置),触电急救措

2、施及管理制度并上墙。第五条 变配电室的重要部位应设有“止步,高压危险”等标志。无人值班的变电站(配电室)必须加锁,并定期巡视(填记录)。第六条 变配电室入口处下方需涮黄黑相间安全漆,门上右侧悬挂配电室名称,左侧明显位置张贴“配电重地闲人免入”标识牌,变配电室内明显位置须有安全 “宣传”标识。第七条 变配电室通向室外的孔洞、沟道应予封堵且正常运行时不得开窗通风,以防小动物进入。第八条 变配电室纵深大于6米需开设两道门,其中一门为安全出口。第三章 变配电设备管理第九条 配电柜(箱)内无积尘、积水和杂物、无锈蚀破损。第十条 接线规范,各电气元件及线路应接触良好,连接可靠。第十一条 线缆绝缘良好,无破

3、损、开裂;不得有严重发热、烧损现象。第十二条 配电柜(箱)门应完好;门锁应有专人保管。第十三条 电气设备的指示灯、仪表齐全完好。第十四条 低压柜应有接地与接零端子板,符合3相5线制接线要求。第十五条 高压柜应具备“五防装置”(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断路器带接地合闸、带电挂接接地线、误开合断路器、误入带电间隔)。第十六条 电气设备运行:电流、电压、功率因数、油量、油色、温度指示准确正常;连接点应无松动、过热现象;瓷绝缘不得掉瓷、不得有裂纹和放电痕迹并保持清洁;充油设备不得漏油、渗油。第十七条 高压柜需具备设备名称与编号(编号:地方供电局编号+部门编号+柜子顺序号,如二厂一部一号进线柜编号为9211

4、,地刀号:921167)。第十八条 交流电压大于1KV的为高压。第十九 1KV以上高压柜时执行第一种工作票、在高压柜工不停电的工作执行第二种工作票、停(送)电均需执行倒闸操作票。KV线路时执行低压停送电票。第二十一条 部门车间实验电源需针对该开关柜制定操作规程及管理办法并张贴上墙,停送电须记录在册。第二十二条 变、配电设备及线路有专人负责,并做好巡视检查记录。第五章电缆管理第二十三条 电缆敷设整齐,有标识牌;悬挂标识牌,距喇叭嘴150mm,电缆过墙要有护管。第二十四条 电缆进入电缆沟、建筑物及配电盘(柜)处要进行防火封堵并在电缆进出口1.5米内刷防火涂料。第二十五条 电缆要吊挂整齐,不交叉、不

5、落地、电缆上部无淋水(如有必须采取措施),电缆标志要齐全,改变电缆直径的接线盒两端、分岔处应悬挂标志牌。第二十六条 动力电缆不出现干包头和不符合规定的冷补接头。第二十七条 电缆不得随意切割、损坏。第二十八条 固定铺设电缆不应盘卷。第二十九条 电缆上和电缆桥架上不得有杂物和煤尘堆积(厚度超过2mm)。第三十条 电缆接线规范,无明线头、鸡爪子、羊尾巴。第三十一条 电缆桥架内无积尘。第三十二条 交联乙烯电缆运行温度不得超过70,聚氯乙烯电缆运行不得超过90。第三十三条 电缆沟及防火墙需有标识,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第六章 设备保护管理第三十四条 固定设备外壳要重复接地,接线符合规定要求,接地线(镀锌板

6、)需涮黄绿相间油漆。第三十五条 所有电气设备的继电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整定合理。第三十六条 设备有过流、接地、漏电、电压保护(过压、欠压)。第三十七条 避雷设施每年经有资质的部门进行检测。(榆林市质检局每台开关柜均需有浪涌过压保护)。第三十八条 变压器温度不得超过120。第七章电气安全用具管理第三十九条 变电站、配电室按要求配备各种安全用具,且能正确使用,并进行编号管理。第四十条 有电气安全用具管理台帐。第四十一条 安全用具按规定定期检验,保留检验报告,安全用具上贴有检验标签。第四十二条 安全用具、用于检修维护测量的仪器、仪表及其它工器具应专柜存放,不得混放。第四十三条 灭火器定位管理,放置区

7、底部刷红白相间油漆,墙上张贴该灭火器、沙箱使用方法及急救电话、责任人等内容。第八章 管理制度第四十四条 有设备操作规程。第四十五条 有停送电制度。第四十六条 有电气试验制度。第四十七条 第有设备运行、维护、保养制度.第四十九条 有设备巡视检查制度。第五十条 有“两票”管理制度。第九章维修中心停送电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 为了规范维修中心各厂、公司内部停、送电操作程序,使停、送电手续规范化、制度化,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消除停、送电过程中出现的人为责任事故,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制定本办法。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维修中心各厂、公司供电系统中运行的变、送、配电设备和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包括基

8、建安装人员),在检修电气设备或线路时,需要变、配电所(室)开关停、送电的工作。第五十三条 停电检修应在电源引出变、配电所(室)所属部门办理工作票,变、配电所(室)按现有责任划分管理。第五十四条 正常检修工作1下列情况应属于正常检修:a.需停电调整设备保护整定值;b.需停电检修电缆线路;c.需停电搬运、移动设备;d.需停电更换电缆、调整母线、调整刀闸;e.需停电调整变压器分接开关;f.需停电改变设备接线方式;g.需停电进行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h.需停电进行设备大、中、小修;2正常检修时,检修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办理工作票手续,经许可后方可工作,严禁无票工作。3维修中心涉及到需办

9、理停送电工作票的情况有两种,一种是车间内部配电室停电,部门经理必须严格把好许可关,不办理工作票的任何检修申请,检修人员均有权拒绝操作,坚决杜绝无票操作;另一种是分厂(公司)变电所停电,由车间填写停送电工作票,经部门经理确认签字,报经分厂(公司)生产办批准后方可实施。第五十五条事故状态下的抢修1 下列情况应视为事故状态a威胁人身安全,如:直接触电、间接触电、电弧伤人等;b威胁设备安全,如:设备着火、电缆着火、导线断线、严重设备缺陷等;2事故状态下,可不办理工作票,应按照事故处理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事故发生单位停送电联系人向调度说明事故原因和情况,事故发生单位和调度应做好记录。3根据事故性质

10、,拉开事故开关,并记入运行记录内。4事故设备如需检修,必须经部门经理下令,并做好安全措施,检修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监护。5.发生人身触电、电缆着火、开关爆炸,在开关未自动跳闸时,6.事故单位应立即拉开事故开关,并及时汇报调度。第五十六条工作票办理1所有检修工作均必须办理“工作票”,“工作票”应使用维修中心统一制定的工作票,其它自制格式的工作票,一律视为废票。2工作票中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3.工作票签发人:a.工作必要性:b.工作是否安全;c.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d.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工作负责人:a.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b.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c.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配电室操作人员所做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e.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事项;f.工作人员变动是否合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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