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产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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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3 年产假规定2013年产假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 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2013 年产假规定如下: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第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 8天,其中产前休息1 5天,产后休息8 3天。第二,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 假 15 天。98天产假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已婚妇女24周 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难产(剖宫产以及 产程中使用吸宫器、产钳等非正常顺产的平产手术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 育的,每多生

2、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延伸阅读:各省产假规定:北京、上海: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天津: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育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 7 日护 理假,女方所在单位增加产假30;不能增加产假的,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 得工资的奖励。重庆:晚育的妇女,增加产假 20 个工作日。晚育并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女职 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晚育者产 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给护理假 7 个工作日。广东: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10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15日。自 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日的

3、产 假;男方享受10日的看护假。山东: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 60 日,并给予男方护 理假 7 日。湖北:已婚妇女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 30 天,并给 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辽宁: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 7 日;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 产假增加60日,男方护理假为 15日。江苏: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 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 10天。浙江:有条件的单位,可以给予女方产后一年假期(含法定产假)。四川: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 30 天,给予男方护 理假 15 天。河南:实行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 理

4、假一个月。湖南: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 30 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 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 3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 15天。安徽:晚育的初产妇,延长产假 30 天;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 荣证的,延长产假30 天,男方享受10 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 天。福建: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方产假为 135 日至 180日,男 方照顾假为 7日至10日。黑龙江:职工晚育的,女职工产假可以延长至180 日,男职工享受护理假5 至 10 日。吉林:晚育的女职工,凭生殖保健服务证增加产假 30 天,同时给予男 方护理假 7 天。晚育女职工,经本人申请

5、,单位同意,可延长产假至一年。河北:实行晚婚的,奖励婚假15天;实行晚育的,奖励产假 45天,并给予 男方护理假 10 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对产妇增加奖 励产假 30 天。山东: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 60 日,并给予男方护 理假 7日。内蒙古:晚育者增加产假 30 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 10 日。自愿终身只生育 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在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 组织工作的,增加产假 30日。甘肃: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其婚假为 30天;实行 晚育的,其产假为105天,并给男方护理假15 天。在产假期满前领独生子女 父

6、母光荣证的,女方产假增加 50天,并给男方增加护理假 5天。广西:已婚女职工在 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增加产假14天,同时给予 男方护理假 10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另增加产假20天。贵州: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 30 天,男方享受 护理假7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 90天。海南:已婚女性 24 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增加晚育产假15 日。城镇 居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给予男方护理假 10 日。女职工除享受国 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 3个月的产假。江西晚育的增加产假 3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 10日。宁夏:国家机关和企业事

7、业单位职工晚婚的,增加婚假 15 天,晚育的增加 产假 14 天,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 证的,可以增加产假 4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 10天。青海:晚育的妇女增加产假 30日,其配偶享受10日看护假。持有独生子 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居民家庭,产假可以延长到半年。男方享受 15 日的看护 假(含晚育看护假)。山西:符合晚育规定的,女方享受产假4个月,男方享受护理假 15日;产假 期间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女方享受产假 6个月。陕西:实行晚育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 15 天,同时给予男方护 理假10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 30天。西藏:晚育并在孩子出生五个月内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允许享受产 假一年。新疆:晚育假 30天;男方休晚育护理假 15天。云南:晚育的给予女方增加产假 30天,男方护理假7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 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给予女方增加产假 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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