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授信业务检查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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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业银行授信业务检查 案例案例一:弄虚作假 为集团客户多头授信在对某股份制行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分行部分员工采取抽换、涂 改 5 户关联企业信息资料和银行授信调查报告,规避上级行的审批权 限限制和监管部门的检查,从而达到为集团客户多头授信的目的,性 质恶劣。一、基本情况2004 年 6 月,检查组在对该分行检查中发现,自 2003年初以来, 该分行对本地区某控股集团的关联企业授信额度迅猛增加,2004年5 月授信余额达 55060万元,比 2003 年初增加 42789万元。但查阅某 集团下属A公司等主要5家有关联特征企业的银行授信档案,这些企 业的资本结构反映某集团对其不具有明显的集团控股特征

2、,在授信管 理上,该行也均没有将以上企业列入集团客户授信管理。二、检查方法检查组人员凭借日常掌握的情况判断,上述5家企业应属某集团 系列的关联企业,为切实核查清楚这5家企业资本构成的关联性,检 查组采取了内外围检查、调查及谈话相结合的方法,开展了细致的检 查工作。采取的主要方法有:(一)仔细翻阅授信档案。一是逐户查阅企业原始资料,重点关注 企业章程、工商营业执照、银行开户申请资料等材料,对能体现关联 关系的法定代表人等要素逐一验证。二是逐份查阅授信调查报告,并 与有关原始资料逐项对照,对一些有涂改迹象和与原始资料不一致之 处逐一做好记录。(二)开展外围调查,到企业注册地的工商局和税务局,调阅企

3、业 注册登记时有关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原始资料,与该分行授信档 案中提供的相应资料进行核对。(三)在掌握确凿证据的前提下,与经办信贷人员及有关负责人谈 话,晓之以理,促使其说出实情。三、存在问题 经过资料核实与谈话,查实该分行为达到规避总行授信审批、应 付总行稽核部和监管部门检查的目的,对某集团下属A、B、C、D、 E 公司等 5 家企业的原始信贷基础档案资料作了大量抽换、涂改, 以隐瞒这些企业的投资关系和法定代表人。手法主要有:一是用虚 假的公司章程、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替换这5 户企业原始信贷档案 中的公司章程、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二是对原始信贷档案中 B、 C 公司的原始贷前调查报告书中

4、的资本结构部分进行涂改;三是对A、 D、E公司授信分析报告中的资本结构、法定代表人部分进行更改, 并以重新打印虚假授信分析报告替换原始信贷档案中的授信分析报 告;四是抽离原授信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四、经验教训(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优化内控环境。据检查组与该分行领 导班子成员谈话及与员工的谈话和调查,近年来该分行领导班子严重 不团结,内部派系明显,班子成员之间相互指责、攻击,相互矛盾已 经较难调和,导致该分行内部控制环境较差,内部管理和风险管理薄 弱、依法合规经营意识不强,因此上级行必须加强辖属机构的班子建 设,对发生问题的应及时调整。(二)根治重发展,轻管理的思想顽疾。

5、只有从思想上强化和提 高内控管理、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才能有效防范风险隐患。(三)完善信贷业务监督机制。该分行在上述信贷业务中存在大 量弄虚作假行为,且在一年多时间内未被发现,说明该行系统的信贷 业务监督机制不完善,因此上级行必须完善信贷业务监督制度,优化 信贷业务检查手段,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行为。案例二:未落实审批意见发放开发区贷款,形成大额不良资产一、项目基本情况1、某经济开发区项目情况2003 年 2 月 18 日,某县人民政府以(2003)7 号文件批复同意 创立某经济开发区,授权云南某投资有限公司成立该经济开发区管委 会,载明:“开发区开发面积 2500 亩左右,投资总额2.6 亿

6、元,建设 期 6-8 年”,“经济开发区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独立经营,自主投入基 础设施,受政府委托出让土地,自主招商,自负盈亏”。同日,县人 民政府以(2003)8 号文件批复给云南某投资有限公司,同意成立“某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并任命云南某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卢某为开 发区管委会主任。 2003 年7 月 21 日,县发展计划局以(2003)070 号文件,同意该开发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立项,一期工程用地500 亩, 工程概算总投资 3435万元,建设资金自筹解决。2、经济开发区有限公司情况某经济开发区有限公司于2003年 4月15 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 1000 万元,由云南某投资有限公司

7、和自然人胡某分别以现金方式出 资 700 万元和 300 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某工 业园区的投资管理,项目定位于以五金工业为主的综合开发,法人代 表卢某。3、经济开发区有限公司投资方情况 云南某投资有限公司于2002年 6月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 股东为卢某两兄弟,营业范围是工贸、房地产、企业投资管理和投资 咨询,公司辖有云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某商品展览有限公 司和昆明某工贸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公司法人代表为卢某,浙江永康 人。胡某系浙江永康人,现为杭州某电缆厂厂长。二、贷款情况2003 年 5 月20 日,某国有行支行以关于某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贷款的请示,向市

8、分行报请审批某经济开发区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 款 3500 万元。2003 年 5 月 27 日,市分行下发审批决策意见通知单,有条 件同意对该公司流动资金贷款 3500 万元,条件为:一是“办妥合法、 有效的土地使用权抵押”,二是“承诺注册资本增至2000 万元,与贷 款额度相配套,总信用量控制在5000万元”(2003 年 6月 20日,该 公司作出书面承诺:若以后该项目还需信贷支持,公司先增加注册资 金后再发放信贷资金,注册资金与信贷资金同比例增加),三是“严 格控制项目资金流向,封闭运行”(2003 年 6 月 20 日支行与该公司 签订了封闭贷款协议书)。2003 年 5 月20 日,

9、支行与该开发区管委会、县国土资源局、 某开发区有限公司签订了“四方合作协议”,同意向某开发区有限公 司“提供人民币 3500万元的短期贷款,专项用于收储某经济开发区 2500 亩工业用地征地款”,并且以该宗土地使用权作抵押。2003 年 6 月 20 日,支行根据“四方合作协议”,以开发区 2500 亩土地使用权抵押,向开发区有限公司发放贷款 3500 万元,用途“土 地征用及基础设施建设”,期限为壹年,利率为 5.31。当时,用于 抵押的 2500亩土地使用权的用地手续尚未经审批。2003 年 6 月 23 日,经济开发区有限公司将 2500 亩土地的征用 费 3255.36 万元划给镇政府

10、,用于向农户支付土地征用费。2003 年末,贷款形成不良(可疑),列全省建行大额不良贷款第 20 位。三、存在问题及风险状况1、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缺乏依据。经济开发区有限公司于 2003年 4 月 15 日注册成立,在该公司尚未正式经营、也无营业报表的情况 下,支行于 2003年 5 月 20日对该公司进行信用等级评定,未按规定 对计分标准进行逐项说明、逐项计分,直接得出该公司“市场竞争力 得 17 分、流动性得12 分、管理水平得15 分、其他得17分,总得分 61分,建议信用等级为AA级、授信总量5000万元”的结论,并形 成信贷客户评价报告连同对该公司的贷款请示一并上报该行。2003 年6

11、月20日,支行向该公司发放土地储备贷款3500万元。2003年9 月30日,市分行评定该公司为AA级信用等级,有效期一年。2、未按照审批决策意见通知单规定的条件发放贷款。市分 行于2003年5月 27日向支行下发(2003)第336号审批决策意见 通知单,有条件同意对经济开发区有限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3500 万元,发放该笔贷款的条件之一是“办妥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权抵 押”。 2003 年 6 月 20 日,支行向该公司发放贷款 3500 万元,并签 订抵押合同以经济开发区 2500 亩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该抵押事项 以“四方合作协议”为依据,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根据担保法 关于财产抵押“应

12、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的规定,并经支行向法律部门咨询,该“四方合作协议”无法律效力, 抵押合同亦无法律效力。同时,用于抵押的 2500 亩土地使用权的用 地手续尚未经审批(截止检查日,仅有22.6665 公顷、折合340 亩土 地使用权经过省政府、省国土资源厅的建设用地项目审批)。3、第一还款来源严重不足。根据2004年 4月16日浙江省人民 政府关于各类开发区(园区)清理整顿方案的公示,该经济开发 区被列入撤销范围,目前开发区的各项工程建设已停止,原计划通过 土地出让收入来归还贷款已无可能。至检查日止,经济开发区有限公 司存款帐户余额仅有238 万元。4、抵押无法律效

13、力。该笔贷款抵押以“四方合作协议”为依据, 无法律效力。同时,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的用地审批手续尚未办妥。5、追加保证人为借款人关联方,保证能力不详。支行于2004年 3月 17日、2004年 2 月 25日分别追加云南某投资有限公司、胡某及 其妻徐某为该笔贷款连带责任保证人。云南某投资有限公司、胡某同 为经济开发区有限公司的出资人,云南某投资有限公司与经济开发区 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同为卢某,保证人与借款人关联;同时云南某投 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又远在云南,其经营情况、经济实力、资金流向等 情况不详,还款来源无法保证。6、投资方抽逃资本金。浙江南孔律师事务所于2004年 6月 4日 向经济开发区有

14、限公司发出律师函,载明“根据你公司与云南某投资 有限公司之间的资金帐务往来证实,你公司在2003年 10 月 21 日将 1000 万元注册资本金抽逃汇回给某公司(系你公司股东)。”经支行 多次催划,该公司于2003年11月19日、12月 19日和2004年 4月 10 日分三次划回部分资金,共计 600 万元,至检查日仍有 400 万元 未划回。案例三:贷后管理不严,土地储备中心贷款流入开发区建设一、土地储备中心基本情况某市土地储备中心是全民事业单位,隶属于市土地管理局领导, 成立于 2000年 3月,注册资金500万元。主要职责是负责某市范围 内国有土地的储备工作,土地使用权收购储备等。土

15、地储备中心 2004 年 3 月报表显示,总资产 116570 万元,所 有者权益 500 万元,资产负债78%,资产抵押14000万元,对外担保 27200 万元。二、贷款变相流入开发区情况某国有行支行对土地储备中心贷款1.4亿元(2004年1 月 7 日 2004年 12月 29日发放 5000万元房地产流动资金贷款、2003年 6月 23日2004年6月 22日发放5700万元房地产流动资金贷款、 2004年 3月 31日2005年3 月 22 日发放3300万元房地产流动资 金贷款。贷款形式均为土地抵押),贷款用途均注明用于收购城市 周边其他村的土地。1.4 亿元贷款中有8694万元贷

16、款间接或变相流 入开发区。其中 5086 万元用于拟保留的某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 3108 万元用于拟撤销的某工业集聚点、500 万元用于拟撤销的城西 电子工业集聚点征地。三、违规事实1、贷款用途监控不严,信贷资金移用现象严重。支行对土地储 备中心贷款资金去向管理不严,14000 万元贷款中有 8694 万元间接 或变相流入开发区。其中用于拟撤销的园区征地款达3608 万元。2、信贷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支行对土地储备中心相关信贷档案 资料不全,仅有其分行营业部的审批决策意见通知单,检查未发现 原始的调查资料。四、风险状况1 、政策风险。由于国家土地政策的调整,土地出让的变数较大 不确定因素较多等问题,都将对发放的土地储备贷款构成相当的风 险。2、信用风险。当前市政府投资项目摊子过大与地方财力不相匹 配,地方财政处于较为困难的情况,对土地储备贷款风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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