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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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节 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轨迹 (一)西方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阶段 在资本主义初期“自由资本主义”的时代,由启蒙思想家奠定的经典理念强调 “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绝对对立关系,主张“管得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夜警角色),弘扬“私权神圣、私法自治、契约自由”的原则,国家调节之手遭到否定,基本不存在经济法形成的社会经济条件。 亚当斯密密的两大大假设:看不见见的手,经经济人的的自由放放任主义义。1、经济法法的萌芽芽时期消极极的干预预 主要要表现为为国家运运用法律律手段调调整垄断断与竞争争关系,限限制市场场主体的的行为方方式,限限制合同同自由或或意思自自治。 自由由资本主主义的发发展私有制制和自

2、由由经济的的发展导导致了垄垄断的产产生垄断反反过来限限制竞争争垄断断与竞争争的矛盾盾尖锐国家家必须出出面协调调:既要要鼓励竞竞争,又又要限制制竞争国家家以“有形之之手”直接干干预和参参与经济济生活。2、经济法法发展的的时期全面面的干预预 人类社社会在私私有制达达到登峰峰造极之之后义无无反顾地地向社会会化之固固有本性性回归,这这本是经经济法产产生的根根本原因因;但不不幸的是是以极端端手段所所进行的的利益调调整,却却成了经经济法产产生的直直接动因因之一。这这就主要要表现为为国家运运用极端端法律手手段调整整特殊时时期的整整体经济济关系,出出现了所所谓的战战时经济济法或危危机对策策经济法法。3、经济法

3、法的成熟熟时期积极极的干预预 主要要表现为为经济法法的内容容和体系系逐步趋趋于完善善,国家家的宏观观调控能能力不断断增强,政政府积极极地、适适度地交交替采取取“市场之之手”和“国家之之手”对商品品经济进进行调控控,对国国民经济济的调节节达到规规范化和和制度化化的高度度。 典典型代表表:各主主要西方方国家开开始运用用计划手手段调控控经济,并并为此颁颁布了不不少计划划法规。德德国制定定了资本本主义国国家第一一个经济济计划后后,美国国、日本本、法国国也都十十分重视视经济计计划对宏宏观经济济的调控控。(三)中国国经济法法与西方方经济法法产生发发展之比比较 1、中国经经济法产产生与发发展的特特殊原因因

4、(1)中国国市场经经济的发发育方式式或过程程完全不不同于西西方市场场经济国国家。 第一、西方方国家市市场经济济的发育育是与所所有权私私有化紧紧密的联联系在一一起的; 第二、西方方国家市市场经济济发育的的前提是是市民社社会独立立于政府府权力的的利益需需要; 第三、西方方国家市市场经济济的发展展是由自自然经济济逐渐发发展而来来的一个个连续过过程。 经济法是国国家力图图干预私私人经济济以解决决市场化化和工业业化所带带来的各各种社会会问题,通通过采取取国家干干预和私私法自治治相结合合的手段段来调整整国民经经济活动动,以平平衡和解解决私法法自治在在市场领领域必然然形成的的强弱势势群体之之间的对对立和冲冲

5、突,应应对经济济、社会会和生态态可持续续发展的的部门法法。 经济济法是社社会法(公公法与私私法之外外的第三三法域)发发展到一一定阶段段的产物物。二、经济法法的调整整范围 (一)经济济管理关关系 指国家为为管理主主体的公公共经济济管理关关系 (二)维护护公平竞竞争的关关系 采取相关措措施维护护、促进进或限制制竞争所所形成的的社会经经济关系系第三章 经济法法主体的的一般原原理 一、经济法法主体的的含义 (一)经济济法律关关系的主主体 1、经济管管理主体体 国家机关、依依法授权权承担一一定管理理职能的的特殊企企业或公公司等组组织。 如长江三峡峡工程开开发总公公司、中中华全国国供销合合作总社社。(1)

6、概念念:在经经济法律律关系中中承担管管理职能能的当事事人。(2)经济济管理主主体的类类别和地地位 政府府及其管管理部门门 国务务院和地地方政府府承担经经济管理理职能的的部门大大致可以以分为宏宏观调控控部门和和专门经经济管理理部门各级人民民代表大大会及其其常务委委员会在立法、审审查、批批准、决决定重大大经济事事项特殊企业业(1)政策策性经营营的企业业(2)专事事国有资资产投资资或控股股管理的的企业经授权的的其他组组织 因法律律或行政政机关对对其特别别授权而而获得的的一定的的管理职职能。2、经济活活动主体体直接接从事各各种经济济活动的的组织和和个人(市市场主体体)一定条件下下的经济济法主体体:(1

7、)国家家机关和和国家作作为整体体(2)组织织机构内内部的机机构、单单位、成成员等不不具备独独立法律律人格的的主体总结:经济济法律关关系的主主体具有有广泛性性二)经济法法(设立立的)主主体制度度 根根据经济济法的主主体制度度所设立立的主体体,即由由经济法法直接规规定所设设立的主主体,基基本都属属于法人人的范畴畴(经济济法法人人)。注注意与传传统的私私法法人人主体和和公法法法人主体体相区别别。 如如根据国国有企业业法、合合作制或或集体所所有制企企业法、中中央银行行法等经经济法的的主体制制度所成成立的主主体.第四章 企业法法律制度度第一节 企业业和企业业法 (一)企业业的相关关概念和和特征 11、概

8、念念 从事事某项事事业的经经营组织织或经营营体,即即概括为为资产(或资本本)和人员员集合之之经营主主体,当当然也可可作为交交易的客客体。4、特殊企企业 企业可分为为特殊企企业法和和普通企企业法。由由于各国国的传统统、管理理模式和和政策的的不同,特特殊企业业没有一一定的分分类模式式。在特特殊企业业法的性性质和范范围上,我我国和发发达国家家的情况况不尽相相同。 在资本主主义发达达国家,特特殊企业业通常为为公共企企业 公共企业的的概念强强调企业业的公共共性,而而不强调调企业的的归属。由由于公共共事业主主要由政政府来主主持兴办办,故而而外国公公共企业业与国有有企业的的概念和和外延基基本上是是吻合的的,

9、主要要包括中中央和地地方政府府所有或或以控股股、参股股的方式式控制的的企业。 资本本主义国国家以私私有制为为主导,国国有资本本参与市市场竞争争性行业业的比重重很小,所所以其特特殊企业业法就是是公共企企业法或或者国有有企业法法。我国以公公有制为为主导,相相当大部部分国有有企业是是参与市市场竞争争的普通通企业,可可以适用用公司司法和和企业业法;国有企企业法在在我国主主要为普普通企业业法,而而非特殊殊企业法法。特殊殊企业和和特殊企企业法的的概念在在我国法法律实践践中尚未未确立,承承担特殊殊职能的的企业原原则上也也适用公公司法、企企业法,其其特殊性性基本任任由行政政任意规规定,而而没有高高位阶的的专门

10、立立法来限限定。特殊企业是是相对于于公司、合合伙、一一般国有有企业、合合作制或或集体所所有制等等普通企企业形态态或形式式而言,是指依特别法、专门法或行政命令设立和运作的企业。(2)特殊殊企业的的存在领领域 政策性经经营或在在经营中中承担一一定政府府或公共共职能的的领域。 如我国的三三大政策策银行、各各级政府府设立的的国有投投资公司司或控股股公司。 非竞争性性的合法法垄断领领域。 包括石油开开采和管管线输送送、铁路路等自然然垄断领领域;非非自然垄垄断性质质的法定定垄断领领域,如如航天、军军工、邮邮政、黄黄金和烟烟草等的的经营。 竞争性性领域和和公用事事业的特特许经营营。为公众利益益而实行行有控制

11、制的竞争争,特许许经营未未必采取取特殊企企业的形形式,但但其中由由政府出出资或控控股的以以及关系系国计民民生的重重要私营营企业,往往往采取取特殊企企业的形形式。比比如中国国电信、中中国联通通、中国国航空、地地铁和轻轻轨公司司。 国有农农场、林林场、建建设兵团团等具有有社区性性、地域域性、政政权组织织性的某某些经营营领域。(一一定程度度上的中中国特色色) 为完成成特殊任任务而设设立的特特殊企业业或法人人。如中国长江江三峡工工程总公公司、日日本的国国铁清算算事业团团。二、不正当当竞争行行为的表表现类型型 (一)假假冒(欺欺骗性交交易)行行为 1、假假冒行为为的概念念 假冒行行为又称称商业混混同行为

12、为,它是是指经营营者采用用欺骗性性的手段段从事市市场交易易,使自自己的商商品或服服务与特特定竞争争对手的的商品或或服务相相混淆,以以造成购购买者误误认或误误购为目目的的不不正当竞竞争行为为。 根据据所造成成混淆和和误解的的标的不不同,可可以把假假冒行为为分为产产品假冒冒行为、质质量假冒冒行为、产产品价格格假冒行行为和外外观假冒冒行为等等。2、假冒行行为的特特征 A、假假冒行为为是以竞竞争为目目的的。针对的对象是特定的市场经营者以及这些经营者的产品或服务,其真正的目的在于使交易对方对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产生混淆或误解,误认为是特定经营者的产品或服务。 B、假假冒行为为表现为为对他人人商业标标示的利

13、利用。假假冒者假假冒的主主要是他他人的商商品或服服务标志志,如商商标、商商品名称称、包装装、装潢潢以及企企业名称称或姓名名、产地地名称、质质量标志志等。 C、假假冒行为为的本质质是欺骗骗性的。假冒者搭名牌产品的便车,不正当地掠夺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欺骗与之交易的消费者和经营者。3、假冒行行为的种种类 根根据我国国反不不正当竞竞争法的的规定,假假冒行为为表现为为四种形形式:(1)假冒冒他人注注册商标标的行为为 根根据我国国商标标法、反反不正当当竞争法法有关关的内容容,仿冒冒他人注注册商标标包括以以下几种种行为: aa.未经经注册商商标所有有人的许许可,在在同一种种商品或或同类商商品上使使用

14、与他他人注册册商标相相同或相相近似的的商标;b.销销售明知知是假冒冒注册商商标的商商品;cc.伪造造、擅自自制造他他人注册册商标标标识。(2)假冒冒知名商商品特有有的名称称、包装装、装潢潢的行为为 这这是指行行为人擅擅自将他他人知名名商品特特有的商商品名称称、包装装、装潢潢作相同同或近似似使用,造造成与他他人的知知名商品品相混淆淆,使购购买者误误认为是是该知名名商品的的行为。 a.关于“知名商商品”。“知名商商品”是指在在市场上上具有一一定的知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 。 bb.关于于“特有”。“特有的的名称、包包装、装装潢”是指商商品的名名称、包包装、装装潢非为为相关商商品所通通用,并

15、并具有显显著的区区别性特特征。(3)擅自自使用他他人的企企业名称称或姓名名,引人误误认为是是他人商商品的行行为(4)伪造造或者冒冒用质量量标志、产产地标志志,对商商品质量量作引人人误解的的虚假表表示的行行为(五)商业业诽谤行行为(诋诋毁商誉誉行为) 1、概概念 商商业诽谤谤行为也也称为诋诋毁商誉誉行为,是是指损害害竞争对对手的商商誉、侵侵犯其商商誉权的的行为。 “具具体而言言,它是是指经营营者自己己或利用用他人,通通过捏造造、散布布虚伪事事实等不不正当手手段,对对竞争对对手的商商业信誉誉(和商商品声誉誉)进行行恶意的的诋毁、贬贬低,以以削弱其其市场竞竞争能力力,并为为自己谋谋取不正正当利益益的行为为” 。一般说来,商商业信誉誉表现在在社会对对一个企企业的商商业道德德、商品品质量、服服务质量量、资信信及价格格水平等等方面的的良好评评价。其其特征有有三:一一是社会会性,即即商业信信誉主要要是人们们对一个个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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