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监理公司监理工作制度与日常管理制度范本WORD档P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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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http:/ 监理公司监理工作制度与日常管理制度目录1 监理工作制度 3 - 592监理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59 - 811监理工作制度1.1施工图纸会审及现场核对、复查制度1.1.1施工图纸会审1.1.1.1现场监理人员在接到设计文件、资料、施工图纸后必须认真地对各种文件、资料、施工图纸进行核对和复查并作详细的记录,填写施工图审核意见单,同时将复查核对结果报到有关单位解决。核对和复查的内容有:(1)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强制性技术标准。(2)各种工程技术措施是否可行,环保、水保措施是否落实,标准设计图选用是否合理,设计文件、图表及说明能否满足施工需要。(3)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中的差

2、、错、碰、漏问题,以及影响功能使用的问题。1.1.1.2对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要综合、全面、相互核对,线路平面图、纵横断面图以及桥、涵、路基结构等要结合一起查看,特别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路基桥涵隧道等建筑物的设计里程、标高以及方向;(2)道路立交的位置和孔径及净空;(3)结构物的使用功能是否合理。(4)不同结构物之间、不同设计图纸之间的链接尺寸是否一致。1.1.2施工图现场核对优化1.1.2.1组织:核对优化工作由总监理工程师牵头,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进行。1.1.2.2核对优化范围(1)桥梁:跨路立交桥,墩台位置设置是否合理,净跨净空是否满足使用要求;跨河桥尤其是变迁性河流地段的桥梁,桥梁是

3、否满足流量要求;特殊地段以桥代路通过的,选择基础类型(含桩长)是否满足相应地区设计暂规附属工程设计是否到位。(2)涵渠:主要是方向、标高、位置能否变动,以确保水流顺畅,力争一涵多用,立交、排洪、灌溉多功能兼顾,避免发生母子涵等。(3)规模较大的挡护工程:工程范围、基础尺寸、挡墙厚度等。(4)站场独立房屋:能否适当移位,避免较大基础工程量地段。(5)取弃土场:位置是否合理、填料是否合格(通过试验),是否符合环保要求,优化程序按铁路建设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执行。1.1.2.3核对优化内容:位置、标高、功能、孔跨、净高、其他。1.1.2.4操作程序(1)监理项目部和施工单位接到施工图或施工资料后,

4、应先进行审核,然后现场放样。(2)现场放样后,施工单位经自检无误后报告监理项目部及时核对。(3)监理项目部接到报告后,会同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核对,核对无误的工点,填写施工图现场核对优化单并批准按施工图施工。对具备优化条件的工点,则确定具体优化会勘时间,通知建设单位和设计配合组人员参加。(4)对现场是否需要优化难以确定时,监理项目部应邀请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等部门参加到现场直接核对优化。(5)经过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会勘共同确认优化设计的工点,应即形成四方纪要,在此纪要基础上按相应变更设计程序办理。经过会勘确认应按施工图施工的工点,则填写施工图现场核对优化设计单,并批准按施工图施工。(6)监理项

5、目部对每个工点均需现场认真核对优化,禁止“走过程”。监理日志中应记载工点核对时间,参加人员、中线及标高测量结果、优化结论等项内容,以备建设单位对监理项目部工作考核之用。1.1.3施工图(设计文件)复查制度1.1.3.1监理项目部在接收设计文件后必须及时组织监理工程师对设计文件进行复查。1.1.3.2监理工程师依据国家、铁道部及本项目的有关规定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1.1.3.3复查的重点:(1)符合性复查。即设计文件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情况;(2)准确性复查。即专业设计中主要计算数据的准确情况;(3)完整性复查。即各专业的接口衔接。(4)监理工程师对复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形成书面记录。(5)监理项目部

6、总监办公室负责设计问题的汇总,并整理形成意见或建议书,经总监审批后报建设单位处理。1.2开(复)工报告审批制度1.2.1当工程施工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符合开工或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须填写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报监理项目部审批。1.2.2监理项目部接到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后必须安排监理人员,在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核查确认,当具备以下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签,并报建设单位同意后签发工程开工/复工令。1.2.3工程开(复)工应具备的条件:1.2.3.1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1.2.3.2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1.2.3.3施工组织设计

7、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1.2.3.4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施工机械设备和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1.2.3.5进场道路、水、电、通讯、信息传输等已满足开工要求。1.3变更设计审查制度1.3.1监理项目部依据建设单位的工程变更设计管理方法、施工承包合同、委托监理合同,设计文件处理变更设计。1.3.2工程变更由提议单位填写变更设计申报表(变更要求及说明、设计方案或设计文件、工期与费用估算)。1.3.3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了解现场实际情况,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1.3.4总监就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与建设单位、施工施工单位进行协商,意见一致后由

8、总监签发工程变更单。1.3.5监理项目部依据工程变更单监督施工单位实施。1.3.6严禁施工施工单位擅自变更。1.3.7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而实施的变更,监理项目部不予计量。1.3.8项目监理机构审查设计变更文件时,应了解实际情况,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它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完成对工程变更费用和工期的评估1.3.9设计单位应根据工程变更情况编发设计变更通知单(重大或复杂的设计变更应出设计变更施工图纸,不得仅以文字说明代替),项目监理机构应对设计变更通知单进行审核,同意后交施工单位实施。1.4工序质量检查签认制度1.

9、4.1每道工序工作完成,进入下道工序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各专业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进行自检、自查,合格后填写检验批资料及TA8工程报验申请表,并按规定报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安排隐检计划并通知施工单位。合同约定的重点部位或特殊设计或与原设计变动较大的隐蔽工程,应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和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如检查不合格或检查所填写的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单位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工程日志簿。处理后经重新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签证。1.4.2对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监理。1.4.3工序未经监理人员检查签认者,不得进行下道工序。1.4.4

10、工序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复工后应按上述程序重新组织检查签证。1.5监理例会制度1.5.1第一次工地例会应选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现场监理机构进驻现场的较早时间,总监理工程师在本监理合同段下达正式开工令之前的适当时机举行。1.5.2第一次工地例会由建设单位主持,现场监理机构负责会议记录,形成纪要应由各方会签。施工期间的工地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授权的监理分站组长主持召开。三方工地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1.5.3第一次工地例会内容:1.5.3.1建设单位代表宣布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分站长、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姓名及其权限、职责;1.5.3.2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现场监理机构的机构设置、

11、人员配备及其职能、权限,并提交相应图表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1.5.3.3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介绍现场经理部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及其职能、权限,并提交相应图表,详细介绍各项施工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1.5.4工地例会应按第一次工地例会商定的时间定期召开,当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项目部中任何一方认为有必要或出现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理。 1.5.5工地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授权时总监代表)主持召开,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代表参加,必要时应邀请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参加会议。1.5.6工地例会应包括下列会议内容:1.5.6.1研究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环保、进度、投资及合同方面存在的问题,

12、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寻求解决办法;1.5.6.2听取监理单位对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1.5.6.3互相通报近期工作重点和安排,以便协调配合;1.5.6.4工地例会由监理项目部(监理分站、监理工程师)形成会议记录和纪要;会议纪要经与会负责人签字后下发执行。1.6工程质量和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检测试验制度1.6.1工程原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送检程序1.6.1.1进场原材料经施工单位检验合格后,施工单位填报TA6进场材料报验单报专业监理工程师确认,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并同意后方可用入工程。施工单位应要求厂家提供厂家资质、产品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质量检验报告和试验报告,进口材料应有国家商检部门出

13、具的商检证明,并作为TA6进场材料报验单的附件。1.6.1.2工程中使用的主要材料(砂、石、砖、水泥、钢筋、钢材、焊条、外加剂、有色金属、防水材料、保温材料、油漆涂料、沥青等)、建筑构配件及一般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发布的规范、规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必要时可由建设单位组织承包、监理单位对生产厂家进行考察。1.6.1.3建筑原材料、构配件及一般设备,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材质和性能试验单。有些材料(如水泥、钢筋、防水材料、砼外加剂等)还应具备复试合格证书。为了保证质量,专业监理工程师除应对各项质量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外,还可根据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的规定,对进场的实物采用平行检

14、验或有见证取样送检方式进行抽检,各项检验必须合格,否则不得用于工程,并将不合格品及时清除出施工现场。1.6.1.4三电迁改工程的主要零配件及一般设备,应由供货单位提供样品,经建设、承包、监理三方人员共同检验,认为合格适用后才可订货,必要时也可对厂家进行考察。1.6.1.5重要的设备于订货前,施工单位必须会同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共同协商并验货(或审查产品样本,考察同类产品等),必要时可由建设单位组织承包、设计、监理单位共同对厂家进行考察,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订货。设备到货后在安装前由承包安装单位会同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共同检验,认为合格后方可安装。1.6.1.6由建设单位直接供应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15、其质量由建设单位承担责任。但于使用或安装前仍应由承包、建设单位会同专业监理工程师共同检验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并作好记录。如认为合格时可用于工程;如认为不合格时应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文件作为备忘录。1.6.1.7重要设备的随机文件,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安装单位妥善保存,作为竣工档案移交给建设单位。1.6.2平行检测试验程序1.6.2.1驻地监理工程师在对施工单位所报资料查验的基础上,结合监理制定的材料设备质量检测要求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数量和质量现场验收。并按铁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进行。如对检验证明有疑问,监理工程师可以再行组织复检或见证取样试验。在确认其质量后还应对材料设备的存放环境条件进行检查验收。1.6.2.2未经监理人员验收、验收不合格或平行检验不合格的,监理人员不得签认,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清理出场。1.6.3见证检测试验程序1.6.3.1专业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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