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安全检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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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_物业安全管理检查记录表(管理部门)检查人:检查时间:整改完成时间:确认人:检查类目检查项目法规/标准内容描述法规/标准参考依据检查标准描述检查结果整改措施资质证照营业执照物业管理条例第32条所有外包项目必须具有营业执照检查外包项目的公司是否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合格不合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合格不合格行业许可法律规定的各项许可证书和资质证书检查外包项目的公司是否具有有效的许可和资质证书合格不合格安全管理机构与职责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9、20条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部主要负责人

2、要定期组织安全管理机构召开会议,解决安全管理问题。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管理处要将培训工作纳入管理处工作计划,建立培训制度和教育计划教育培训制度企业应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制度和计划,应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管理处要制定安全培训实施方案,建立从业人员的三级(公生产法第21、22条,司级,部门级,岗位级)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合格不合格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安全主任要依时参加组织的专业知识培训。管理处对新进员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才可上教育培训从业人员培训物业管理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

3、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复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1、2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3条岗。(签到表、教材、考核试卷等文字材料及授课图像视频记录)。合格不合格管理处添加新工作岗位,采用新工作流程、引进了新设备、新材料等,必须有针对性地对从业人员进行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要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证、场内机动车驾驶证等),方可上岗作业。特合格不合格种作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再培训,特种作业操作证定期复审。宣传教育应急救援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加强有关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制定适宜企业特点的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员工进行预案内容的培训,并定期组织实施管理处定期或不定期的开

4、展安全知识讲座,印制安全知识单张派发到区域内各单位及业主。管理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要符合标准要求,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编制专项和现场处置预案。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可编辑修改-_法规/标准内容描述法规/标准检查类目检查项目预案与演练参考依据检查标准描述管理处要定期开展预案内容的培训,让从业人员全面了解和熟悉本单位的救援预案。检查结果整改措施注:检查频率每月一次物业安全检查记录表检查人:检查时间:整改完成时间:确认人:检查类目检查项目法规/标准内容描述生产、储存区域内的安全出口数目、安全疏散距离、疏散门和疏散通道的宽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法规/标准参考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7条人员密

5、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第7.5、8.8条检查标准描述检查结果整改措施1.管理处所管区域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得少于2个2.常闭式防火门应保持关闭。3.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合格不合格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4.疏散门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采用卷闸门、吊门、专门、侧拉门。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且在其1.4米内不得设置台阶。8.设施设备管理8.1安全疏散设施管理配电房、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重点部位应当设置应急照明及安全疏散指示标志。1.管理处所管区域的各种疏散通道、封闭和防烟楼梯间等应设应急照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消防水泵房等特殊位置也应该设置应急照明;保

6、证应第11.1.3条和11.3条急照明能够有效使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管理处所管区域的疏散通道应当保持畅通,不得堆放货物、摆放桌椅作为休息区等;安全门不应设置门槛、台阶,并应向疏散方向第5.3条合格不合格开启。4.管理处所管区域在穿过建筑物或进入建筑物内院的消防车道两侧,不应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或人员安全疏散的设施。8.2消防设施管理消防器材、设施应有明显标识;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8条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第7.6.2.1、7.6.2.2、7.6.2

7、.3条消防安全标志第3.3条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5.1.1、6.1.1、7.3.3条1.管理处所管公共区域及各生产经营单位应满足:常闭式防火门、消火栓、灭火器、消防报警按钮等消防器材、设施有明显标识室内消火栓箱严禁上锁,箱内水带、水枪等设备完好、齐全室外消火栓严禁埋压、圈占,周围2.0m范围内严禁设置影响正常使用的障碍物。2.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其铭牌应朝外。3.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4.灭火器箱不得上锁。每50须配置2具ABC干粉灭火器。合

8、格不合格-可编辑修改-_检查类目检查项目法规/标准内容描述管理、维护物业区域内的公共消防设施,保障消防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法规/标准参考依据检查标准描述1.管理处在管理范围内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责任:(1)保证公共区域内的消防管网、消防栓有水,能完好使用(2)保证各类消防器材在存放期内完好使好用(3)保证消防监控系统正常维保并有相关记录和正常工作。检查结果整改措施合格不合格按检维修计划定期对设备设施和安全设备设施进行检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管理处所管区域的监控、消防警报系统设施设备要完好,并有专人值班,值班记录完整。生产法第29条合格不合格1.管理处要建立所管区域设备设施的台账,台

9、账内容包括:设备设8.3机械建立设备、设施运行、检修、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建立设备设施运行台账。按检维修计划定期对设备设施和安全设备设施进行检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9条施名称、编号、型号、数量、使用地点、投入使用日期、报废日期等。2.管理处要定期对所管区域的设施设备进行维修、维保并有维保记录档案。3.管理处对区域内的各类特种设备要定期审验,并要有详细的维保合格不合格设施管记录。理建立特种设备(电梯、锅炉、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等)的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应经专业资质的机构检验检测合格,向所属辖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取得使用证和登记证,方可投入使用。特种设备应按规定使用、维护,定

10、期检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30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5、24、25、26、27、28条管理处所管区域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证须张贴或悬挂在设备明显部位(如: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须张贴在电梯轿厢内)。合格不合格并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9.电气安全管理8.4设备安全标志9.1变配电室管理9.2配电应按照GB2894规定,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符合GB2894规定的安全标志。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第4.4.2条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第3.3.4、3.3.5、3.3.7条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第6.2.4条安全用电导则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DB11/527-2008(参考)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第3.3.4、3.3.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8条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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