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幼儿园申报标准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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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办幼儿园#申报程序及管理办法为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规范民办幼儿园的申办审批工作,引导民办幼儿园依法办学,促进民办幼儿教育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都匀经济开发区民办幼儿园申报程序及管理办法。一、申办程序申请举办民办幼儿园教育机构分申请筹设、筹建和正式设立三个阶段。(一)申请筹设民办幼儿园,举办者须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提交下列材料:1、申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园长、幼儿园名称、办园地址、办园目标、办园规模、办园层次、办园形式、办园条件、招生范围和对象、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的筹措与管理使用

2、等)。2、举办者的个人材料(公民个人举办的须提供身份证件、个人简历、学历证明、所在辖区派出所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3 、单位或团体举办的须提供法人的批件或执照;社会力量申办幼儿园的单位,须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办学证明。4 、设立幼儿园的可行性报告和发展规划。5 、属捐赠性质的园产须提交捐赠协议,并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赠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提交相关有效证明文件。(二)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接到申请报告和相关材料后,对提交的申请和相关材料作初步实地审查。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同意筹设的,发给同意筹建通知书,不同意筹设的,作出书面说明不受理的理由。筹设期间,不得招生办

3、园。(三)同意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幼儿园的,举办者须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提交下列材料:1 、申办报告2 、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批复3 、民办学校(幼儿园)基本情况登记表(附表一)4 、消防合格证或合格意见书5 、卫生许可证6 、民办非企业登记证7 、机构代码证8、举办者基本情况(学历、资格证、身份证、户口复印件)9、拟办幼儿园资产情况:含验资证明及房屋产证及租用合同,办园场地证明文件产权清晰。(自有房地产需提供有效的土地证、房产证;租赁使用房地产,承租方需提供有效期10年以上的租赁合同,且出租方的产权不存在争议)。10 、章程11 、拟任幼儿园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拟任幼儿园园长登记

4、表(学历、教师资格证书、2园长培训合格证、身份证、健康证复印件)13、拟任幼儿园决策机构成员登记表(学历、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14、幼儿园拟聘任教师登记表(学历、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健康证复印件)15、幼儿园拟聘任财会人员登记表(学历、资格证复印件)16 、拟办幼儿园办学审批(相关部门意见)17 、幼儿园内部管理相关制度18 、园舍图片(四)在收到举办者递交的申请设立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评估小组按照都匀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民办幼儿园申办评估细则进行实地评估,达到基本办园条件,作出同意筹设招生办园批复。申办幼儿园举办者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

5、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在申请筹设的建设期间,不得擅自招生。二、设置标准(一)举办者1 、举办者应是国家机构以外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或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2 、举办者应对幼儿园所需的基本建设投资和日常教学、生活保障经费,须有稳定、可靠的来源和切实的保证。办园启动资金不少于50万元,其中办园周转资金不少于20万元,固定资产不少于30万元,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资信证明。(二)园舍规模要求1 、园舍用房:(1)有固定、安全的园舍,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创设绿化、美化、净化和适合儿童特点的活动环境;(2)办园房屋须在三层楼房以下,房室设计符

6、合建筑安全标准,园舍场地平整无污染、通风较好,日照充足,通道平整,排水通畅,清洁整齐,无噪音影响。(3)幼儿园独立设置。幼儿园有独立安全的园舍院落;有两个以上独立、畅通、安全的出入口,达到消防标准;水电设施符合有关安全标准。(4)有办公室、活动室、睡房、盥洗室、幼儿厕所,厨房、卫生保健室、保安室;设施设备符合幼儿年龄特点。(5)生均用地面积不少于13m2,生均建筑面积不少于8.8m2,生均班级室内活动面积不少于3m2,生均户外活动场地面积不少于4m。乡镇幼儿园可根据实际情况酌减。(6)幼儿园规模以6-12个班为宜;小中大班设置齐全;班额:小班(34岁)25人,中班(45岁)30人,大班(56岁

7、)35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班额,在此标准上每班幼儿最多不超过5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2、不得租用以下房屋作为园舍:(1)简易建筑物;(2)危房、旧厂房、旧民舍;(3)其他不适合教育教学活动的房屋、场所。(三)设施设备1 、活动室内配备有幼儿生活和学习必需的设备和用品。有符合幼儿身高和国家安全标准的桌、椅、床(保证一人一床一椅);有适合幼儿身高并能自由取放的玩具柜、图书柜、水杯柜和毛巾柜、饮水设备。2 、配备有幼儿一人一巾一杯,有一定数量的幼儿游戏和学习活动需要的教玩具和图书,有必备的教育教学设备和用具(黑板、钢琴或风琴、电子琴、录音机、CD机等)。3 、有安全的取暖和降温设备,能

8、正常使用。4、配备有室外大型玩具3件以上,摆放安全合理。5、厨房通风好,并与教室、寝室分开,厨房设置符合卫生安全相关规定,避免产生的噪音、油烟和气味对幼儿活动和生活用房的影响。配备符合要求的厨具、炊具、冰箱、食品留样柜等设备,有数量充足的幼儿餐具;配备防蝇、防鼠、防虫、防尘、消毒、空气排油烟等设施。(四)教职工配备要求民办幼儿园要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相对稳定的具有相应学历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幼儿园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慢性传染病、精神病患者(含精神病病史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有与办园规模相适应的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教师应具备幼师专业毕业,身体健康,并具有相应的教师任职资格。

9、设置要求:教师每班2人;保育员全日制幼儿园每班1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2人;保健医生1人;设专职财会人员1人,食堂工作人员与幼儿的比例不少于1:80;值班保卫人员1人。6个班以下的幼儿园设园长1人,612个班的幼儿园增设副园长或保教主任2人。1、园长(1)园长应具有大专(含在读)以上学历、幼儿教育专业(含教育类专业)毕业、有3年以上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经验,并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及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2)园领导班子健全,职责分工明确,执行岗位责任制,年龄结构合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有一定的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有高度的责任心、较强的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3)六个班设园长1人,保教主任

10、1人;六个班以上设园长1人,保教主任2人。2 、教师(1)具有幼儿师范或相当于幼儿师范毕业(接受过专业培训)及其以上学历。(2)热爱幼教工作,具有幼儿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身体健康。(3)具有制定教育教学计划,组织开展各种教育活动,自制玩教具,写教学设计和教育工作总结、教育笔记等方面的能力。(4)具有一定的幼儿教育技能技巧和应变能力。(5)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条件。(6)每班至少配备2名专职教师。3 、保育员(1)具有初中以上学历。(2)具有一定的照顾幼儿生活的技能。(3)全日制幼儿园平均每班配备1名保育员。4 、保健医生(1)具有中专或高中文化程度并经过幼儿卫生保健业

11、务培训,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定。(2)日托幼儿200名以下,全托幼儿100名以下,设专职或兼职保健员1名,超过200名幼儿的应酌情增加。5 、炊事员(1)受过专业训练,并有结业证书或培训证书。(2)个人身体健康,讲究卫生,持有健康证。(3)严格执行食品、饮食卫生要求。(4)实行“三餐一点”的幼儿园每80名幼儿配备1人炊事员,100名以上的配备2人以上炊事员。6 、财会人员财会人员具备中专学历或受过专业培训或具有会计员以上职称,兼职或专职的1名。7 、保卫人员应配备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年龄50周岁以下的专职保卫人员1名。(五)员工待遇教职工待遇以及各项合法权益有保障。执行新劳动合同法,依法与教

12、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其工资待遇不低于本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三、幼儿园管理与监督1、民办幼儿园的申办必须经社会事务管理局登记和审批,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2、民办幼儿园的分立、合并、变更、注销、停办等,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社会事务管理局,社会事务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3 、民办幼儿园的招生广告需经社会事务管理局审查,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进行招生宣传。4 、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及有关部门依法对民办幼儿园实行管理和对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以及安全、卫生、消防的检查。5 、民办幼儿园应当主动接受教育部门的领导、管理和业务指导,并积极主动参加教育部

13、门组织的学习、会议、培训、检查等活动。6 、民办幼儿园应按照报社会事务管理局备案核准并对家长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建立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做到专款专用。7 、民办幼儿园要重视安全工作,对出现的安全事故,应当及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8、民办幼儿园必须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日常检查和监督,对其办学条件、办学行为、教育教学以及管理存在的问题应当及时指定整改措施,并在限期内按要求作出整改。对问题严重的或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社会事务管理局将责令其停办。9、民办幼儿园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如有违法行为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2016年8月15日主题词:民办幼儿园申报程序管理办法都匀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办公室2016年8月15日印发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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