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烟草终端智能系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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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州烟草零售终端智能系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苏州烟草零售终端智能系统推进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为更好的对“零售终端智能系统”(以下简称智能终端)客户进行优质服务和科学监管,规范智能终端资产管理流程,更好的挖掘智能终端的数据传递、品牌展示、消费跟踪等功能,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苏州全区安装终端智能系统的所有客户。第三条本管理办法由苏州市烟草公司卷烟营销中心负责制定、解释、修改等工作。第二章智能终端客户准入机制第四条智能终端客户的基本条件1 .守法经营,三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2 .客户自愿申请安装终端智能系统,能积极支持配合烟草公司工作,做到日常卷烟销售每日逐笔真实扫码、

2、卷烟库存盘点随时备查以及消费信息采集全力支持。3 .经营稳定,在今后相当的时期内无停业、歇业、暂停营业的现象,且每日经营时间在12小时以上。4 .实际经营者学习能力强,个人素质高,能熟练操作并妥善保管智能终端设备。第五条智能终端样本客户的选择条件1 .样本客户满足智能终端客户的基本条件。2 .样本客户的卷烟销量、结构在同类零售客户中有一定的代表性,能够反映区域内、同类型客户的基本市场状况。具体操作上,须根据苏州烟草零售终端智能系统客户抽样工作方案进行客户的选取。第六条智能终端客户的初次准入1 .在零售终端智能系统工作推进时期,营销中心结合全市信息采集、信息分析要求,提出智能终端分布方案,由市场

3、部(客服科)进行样本客户划分、选点,营销中心数据校验、审核同意后,通知苏州泰利特信息新技术有限公司完成机器安装等工作,市场部(客服科)协助进行智能终端设备的培训指导和维护。2 .样本客户完成布局后,其他符合相应条件的客户也可主动提出申请,由基层服务站-市场部(客服科)-营销中心逐级审批同意后,纳入智能终端管理。具体流程如下:( 1)零售户填写零售终端智能系统客户申请审批表,由客户经理、客服组、市场部(客服科)逐级审批上报至营销中心。( 2)营销中心经审批同意后,通知苏州泰利特信息新技术有限公司完成机器安装等工作。( 3)市场部(客服科)做好客户信息维护并在一周内进行客户初次使用培训。第三章智能

4、终端客户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智能终端客户的权利1 .苏州泰利特信息新技术有限公司是智能终端设备的所有方,苏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是智能终端设备的管理方,零售客户是智能终端设备的使用方。2 .零售客户一旦与苏州泰利特信息新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云POS设备领用协议,即纳入智能终端客户的管理,可无偿使用智能终端设备的所有功能,享受苏州市烟草公司为其提供的相应优惠政策,以及免费接受培训指导和维修更换等服务。3 .其他权利详见云POS设备领用协议。第八条智能终端客户的义务1 .日常卷烟销售均能够逐笔真实扫码,无遗漏和隐瞒。2 .妥善保管、正确使用智能终端设备。3 .支持、协助苏州市烟草公司利用智能终端设备开展

5、卷烟市场调查、卷烟消费者调查等相关活动。4 .当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通知客户经理或联系厂商进行修理。5 .其他义务详见云POS设备领用协议。第四章智能终端客户的监管与考核第九条智能终端客户的日常监管1.一线营销人员须对智能终端客户的数据上传做好日常监管,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日销量:对日销量=1条的客户进行监管排查;( 2)库存:对库存水平与其经营级别不相称的客户进行监管排查;( 3)存销比:对存销比异常偏大或者偏小的客户进行排查;( 4)日零售笔数:对日零售笔数小于10笔的客户进行监管排查;( 5)日经营时间:对日经营时间小于4小时的客户进行监管排查;( 6)异常:对怀疑为集中补刷

6、的客户、违规使用机器的客户、数据上传不稳定的客户等进行重点监管排查。2 .基层服务站每周抽查15%的样本客户,通过实地走访、查阅系统的方式,对销售、库存、日零售笔数等数据进行监测排查。基层服务站还需要对区域样本客户的品牌动销情况进行监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日销量:对日销量=1的品牌规格进行监测;( 2)库存/存销比:对库存、存销比异常的品牌规格进行监测;( 3)高价烟:对高价烟的零售价格、销量进行监测;( 4)市场价:对市场价格下跌幅度达到30%以上的规格以及倒挂规格进行重点监测。3 .市场部(客服科)、检查考核组每月抽查5%的样本客户,通过实地走访、查阅系统的方式,对销售、库存、日零

7、售笔数等数据以及品牌动销情况进行监测排查,对异常情况进行分析上报。市场部(客服科)还需要对区域的消费状况进行监测。( 1)区域消费者日均购买量;( 2)区域消费者品牌喜好;( 3)其他情况第十条智能终端客户的考核1. 各单位每月组织对智能终端客户进行考核,考核分三部分。一是系统计算。这部分包括月有效销售天数等具体的数据指标。二是客户经理现场抽查。这部分主要是设备使用情况和库存相符率等指标。三是市场经理、检查考核人员抽查。这部分主要是设备使用情况和库存相符率等指标。具体考核细则见附零售终端智能系统客户月度评价表。相关数据指标的说明:( 1)日销售笔数:每日销售卷烟的笔数。( 2)日扫码集中度:当

8、日连续扫码次数最高的一个高峰时间段(2个小时内)的扫码次数之和占当日总扫码次数的比重。( 3)月扫码集中度:当月每天的连续扫码次数最高的一个高峰时间段(2个小时内)的扫码次数之和占当月总扫码次数的比重。( 4)活跃度:有销售记录的天数占当月自然天数的比重。( 5)月有效销售天数:当月每日的销售笔数大于等于10的天数之和。6)库存相符率:相符率=客户的实际库存/系统库存*100%( .客户当月得分超过90分(含),为优质智能终端客户,当月客户评分加3分。客户当月得分超过70分(含),低于90分,为合格智能终端客户。其中,客户得分在80分(含)至90分之间,当月客户评分加2分;客户得分在70分(含

9、)至80分之间,当月客户评分加1分;客户当月得分低于70分,为不合格样本客户,当月客户评分不加分。( .被评价为合格、不合格的智能终端客户,客户经理加大走访检查和教育指导力度,务求真实扫码销售。连续3个月被评为不合格的智能终端,取消其智能终端资格,客户经理为其办理退出手续,其享受的智能终端优惠政策一并取消。如果是样本客户,营销人员还应寻找相应客户进行替代。第五章智能终端样本客户的退出和增补第十条智能终端客户的退出、替换条件1 .适用于智能终端客户退出的条件包括:( 1)连续3个月被评为不合格;( 2)长期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数据信息;( 3)客户经营波动较大;( 4)客户主动要求退出;( 5)其

10、他要求退出的情形。2 .样本客户替换调整的条件主要为:( 1)在阶段数据校验后认定为不具有区域代表性;( 2)上级部门要求调整样本分布;( 3)其他要求调整的情形。3.调整的新样本客户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智能终端的客户选择条件;( 2)被替换样本客户的业态、组合、经营规模比较一致;( 3)通过销量和销售结构检验,具有代表性。第十一条智能终端客户的退出、替换流程1 .智能终端客户的退出应遵循云POS设备领用协议。市场部(客服科)做好系统维护。具体流程如下:( 1)零售客户填写退出零售终端智能系统客户退出审批表,逐级上报至营销中心。( 2)营销中心经审批同意后,通知苏州泰利特信息新技术有限

11、公司完成机器收回等工作。( 3)市场部(客服科)做好客户信息维护,同时为退出客户取消相应优惠政策。2 .智能终端样本客户的替换流程( 1)若某客户确定不符合样本客户要求的,由客户经理提出申请,经过客服组、市场部(客服科)审核同意后,选择区域内新的智能终端客户进行替代;( 2)市场部(客服科)填写智能终端样本客户替换表,营销中心审批同意后,市场部(客服科)做好客户信息维护,同时为退出/进入客户取消/安排相应优惠政策零售终端智能系统客户申请审批表单位:服务站:申请客户名称:地址:客户代码(13位):市场类型:零售业态:经营组合:是否样本客户:是否法人签字:年月日客户经理意见:市场经理意见:签字:年月日签字:年月日分公司客户服务科(市场部)意见:签字盖章:年月日营销中心意见:签字盖章:年月日公司领导意见:签字盖章:年月日附2零售终端智能系统客户退出审批表客户代码:客户名称:地址:是否样本客户:是否退出原因:客户经理意见:市场经理意见:签字:年月日签字:年月日分公司客户服务科(市场部)意见:签字盖章:年月日营销中心意见:签字盖章:1月日签字盖章:公司领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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