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员佣金提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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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售楼员佣金提成制度一、 售楼员薪酬计取方式为:底薪+佣金。二、 以完成销售额的百分比提取佣金,佣金分为出租金额佣金和销售金额佣金两种方式。三、 售楼员必须在当月完成出租金额 元或销售金额 元之后方可提取佣金。四、 出租金额佣金为超出部分的20%,销售金额佣金为当月超出部分销售总额的0.2%。五、 佣金结算方式:当月结算一次,次月支付。客户以及佣金分配方法 为规范售楼员的销售行为,促进安定团结、群策群力搞好销售工作,特制定本守则,以共同遵守。接待顺序一、 售楼员接待来访客户,一律按规定的先后顺序依次接待,不得相互争夺。二、 接待顺序排列为:从左至右,以售楼员坐向为标准。当天第一个来访客户,由左一

2、售楼员接待,第二个来访客户由左二售楼员接待,以下依次类推,如当值售楼员临时离开售楼处,由其下一位售楼员负责接待。客户划分一、 新客户来访,归当值售楼员所有。二、 老客户来访,归原始接待者所有。如原始接待者因事外出,当值售楼员应与原始接待者取得联系;如原始接待者出差或探亲,无法联络,则按当天售楼顺序处理,轮着谁,由谁接待。三、 老客户介绍新客户来访时,该新客户归其介绍人的原始接待者所有。四、 如老客户中途主动要求更换接待人,当值售楼员应向客户解释清楚公司的制度,不能借机暗渡陈仓,据为己有,特殊情况除外。如原始接待人与客户之间发生矛盾,此种情况应报销售经理,由部门经理解决。佣金分配1、 来访客户成交后的佣金归原始接待者所有。2、 问客人是否第一次来看楼,是否有其他销售人员曾经接待,如客户能说出曾有销售人员接待,应无条件让出。如销售人员不在场应先电话知会,再协助接待,业绩原则上一人一半。3、 分别接待不同的家庭成员,业绩原则上一人一半。4、 销售人员不能同时接待不同客户。有旧客前来没空接待时,应及时找同事协助,业绩原则上一人一半。5、 销售人员在接待客人时不得有任何理由中断正在接待的客户。6、 销售人员在一个月内没有及时跟进并记录的,视为新客户,任何销售人员均可接待。7、 公司其他部门职员及外公司人员介绍的客户,佣金归介绍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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