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设的成因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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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违法建设的成因与思考 关于违法建设的成因分析与对策 滨湖大队 城市违法建设是困扰城市管理的一大难题,城市违法建筑物不仅严重影响了城市的市容环境,而且还带来了许多涉及城市管理的棘手问题。近年来,通过城管部门的执法查处,城市违法建设问题得到了有效的管理,但是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控制。随着我市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区不断拓展,部分村镇两级政府及部分企业和老百姓为谋求更多的经济收入,把集体使用土地、划拨土地直接或间接非法转让和出租,兴建工业园区和厂房或者无审批手续随意建设房屋、搭建棚亭,形成了较为混乱的违法建设,从而导致城区规划功能紊乱,土地利用率低下,违法用地、违法建设

2、现象屡禁不止。 一、违法建设形成的原因 1、利益驱使。近年来,由于城市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和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城乡结合部、工业开发区周边及各类市场、校园周边的一些村、社区大量土地被征用,不少企业在此安家落户、谋求发展。另外还有大量经营性建设用地走向市场和农村进城读书人员增多,这些都吸纳了数量众多的外来人员进城。一些居民为了增加收入来源,利用区域优势和外来人员租房需求量大的特点,纷纷抢占地皮违法搭建、扩建、翻建房屋,以赚取租金。还有部分人希望通过违法建设造成既成事实,获取更多的面积,想在拆迁中得到更多的经济补偿。 2、规划及政策限制。为了适应城市化、工业化发展的需要,从不影响城市形象和降低以后发

3、展成本等方面考虑,相继出台了一些控制城镇居民和城郊结合部农民建房的政策,对这部分人的建房进行了规划控制,由于这些控制和制约,又未采取相应的配套措施进行疏导,导致规划控制区内一些符合建房条件的特别是家庭人口多且无法分户的和住房困难户无法申请建房用地,而这些人往往又无实力购商品房,于是迫于无奈违章占地建房,其他居民就纷纷效仿。 3、管理措施不力。目前,乱搭乱占现象比较严重的地方,村、社区的第一道关往往没有把好,也没有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村、社区在制止乱搭乱占行为中又缺乏管理权,不能及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相关部门查处一起违法建设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从立案到函告县级以上人民

4、政府阻止进行拆除至少要二个月以上;如果发现后行政部门立即拆除,那么他们又要被违法建设户投诉行政执法程序违法,所以要处理面广量大的违法建筑往往力不从心。这样,违法建筑不能及时拆除,使得 1群众认为行政执法不严不力,有机可乘,助长了他们违法乱搭建的嚣张气焰。 4、法律意识淡漠。部分单位、村民不了解国家关于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认为在自己使用的土地上、旧房宅基上、院内建设并不违法,因而我行我素,随心所欲,私自建设。有的单位、村民虽然知道城市规划管理的规定,但感到报批程序繁锁,手续复杂,规费偏高,为图省时省事,因此不愿意申办规划审批手续,心存侥幸,先斩后奏,建了再说。 5、进城谋生群体庞杂。我

5、市地处长江三角洲,改革开放早,经济发达,大量外来人员涌入“淘金”。一部分人由于文化低,无技术专长,无法找到工作,处于无业状态。这部分人生活水平很低,一般没有固定的居住地。他们有的利用荒废破旧房屋进行乱搭乱建,在真空地带聚集,以拣垃圾为生,在搭建的简易窝棚周围堆放垃圾,久而久之便聚集了大量的无业人员;有的在城郊租地种菜、养猪,他们私自利用租地搭建窝棚,形成一个聚居地;有的利用对破旧房屋和闲臵空地的管理松懈,在城郊占地为牢,企图达到长期占有的目的。这些人员聚居形成一定规模后,治理难度大,不仅严重影响城市的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有损城市的形象,而且容易成为罪犯的窝点,危害社会治安。 二、违法建设带来的

6、后果 、引发邻里之间纠纷,激化干部群众矛盾。由于地方村民搭建房屋没有严格按建设规划实施,所以难免影响邻居及村民的通风、采光、通行,从而引发邻里之间的矛盾与纠纷。与此同时,一部分村民受地理位臵限制无法搭建房子,心理上不平衡,猜疑村干部从中拿了多少好处,指责他们无所作为,至于村级班子违章搭建的,群众意见更为强烈,所有这些都很容易成为激化基层干群关系的导火线。 2、加大城市管理难度。由于违章建筑选址随意、布局零乱、结构简单、质量低劣,加上大量外来人口的涌入,导致部分居住点污水横流、垃圾成堆、臭气冲天,环境卫生、火险隐患和社会治安问题非常突出,出现违法建设造成消防车开不进,污水流不出,开门见垃圾,进门

7、不见光,环境差乱脏的城市“新死角”现象。 3、严重制约了城市建设与发展。从城市建设和发展来看,一处违法建设就是一处很大的障碍。它不仅会增加工程拆迁量、贻误工期,而且会大大增加城市建设的发展成本,从而进一步加大城市建设的资金压力,影响城市规模的扩张。 、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和声誉。违法建设蔓延,助长了贪图不当利益风气,一些人利令智昏,顶风作案,铤而走险。少数干 2部对管辖范围内的违法建设查处不力,有的怕得罪人,放任不管;有的包庇纵容,浑水摸鱼;甚至有的带头参与违法建设。如果再对违法建设处理不当、放任自流,必将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威信,必将严重践踏法律法规尊严,最终必将严重破坏经济

8、发展环境。 三、遏制违法建设的对策与措施 为了有效遏制违法建设势头,打击各种违法建设行为,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特建议采取以下对策与措施: 1、加大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辆、印发宣传资料、上街咨询、赴工地现场讲解等途径,加强对单位、法人、村民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对规划法的知晓率,动员社会各个方面关注规划、参与监督,让所有单位、村民了解规划法,让所有单位、村民认识到依照规划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有所建设单位、村民明白违反规划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增强建设单位、村民乃至全社会的城市规划意识,使其自觉遵规守法,并积极配合和支持城

9、市规划管理工作。 2、齐抓共管,形成查处违法建设的合力。查处违法建设涉及面宽,工作难度大。从实际情况看,仅靠城管执法人员单枪匹马行动,是难以奏效的,必须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及时沟通,密切配合,形成查处违法建设的强大阵势和合力。规划管理部门要及时对违法建设进行调查认定,作出处理决定;建筑业管理部门要对承担违法建设的施工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未取得合法规划手续、未通过规划验收或规划验收不合格的建筑,不得进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房产管理部门对未取得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一律不得办理房产确权手续;工商部门不得为利用违法违规建筑进行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办理经营

10、许可手续;纪检监察部门要对不听劝阻、强行违法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人进行处理;公安部门要对暴力抗法人员进行严厉打击,确保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法院要对申请拆除的违法建筑及时受理执行;违法建设所在地的党委政府,要做好违法建设当事人的思想教育,积极配合城管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 3、合理谋划,制定完善的相关政策。一是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已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应尽快制定出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并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在建设单位、村民拒不停止违法建设时,应采取的强制措施。二是不断完善与规划相关的管理规定,坚决执行对违法建设一律不予任何补偿和安臵,以断绝违法建设者的“后路”,打破他们的发财梦,让其自食

11、违法建设的苦果。三是建立违法建设通报制度,定期对各种违法建设及处 3理情况在各个媒体或场所进行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形成违法建设人人谴责的态势。四是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审批程序,科学制定城中村及新开发区拆迁、建设方案,认真处理好临时建设、城中村拆迁、危房改造与长远建设的关系,解决好一些突出的矛盾,做到该批的批、该建的建、该拆的拆、该停的停,分类处理,疏堵结合,有序建设。 4、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城管行政执法职能。一是充实、加强城管行政执法队伍,提供执法工作所必须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城管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巡查力度,对各类建设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

12、立即纠正,及时制止,力争把违法建设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做到动机与效果统一,教育与处罚结合,服务与管理并重,按章操作,依法办事,高压严管,多思善谋,严厉打击各种违反规划法的建设行为,坚决刹住违法建设的歪风,达到各类建设动工前有合法的规划手续,建设中按规划设计施工,建成后符合规划要求之目的,力保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 5、疏堵结合,统筹安排各项职能。对于拆除后的违法建设,政府职能部门要做到“无缝对接”,要把拆违工作与消除安全隐患、文明创建、重点工程建设、美化造景等方面相结合,切实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建立健全拆除后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

13、拆得了、建得好、管得住,通过拆违促进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有一个新的提高。 6、明确监管主体,做到拆违与管理相结合。违法建设和私搭滥建之所以屡禁不止,特别是在城郊结合部和市场、学校周边最为突出,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执法不到位,城市管理没有及时跟上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以及那些区域人员相对复杂。要避免出现“建了拆、拆了建”的恶性循环,杜绝违法建设行为,必须坚持拆管并重、拆教并重和拆建并重,把拆违的过程变成教育市民、提高市民素质的过程,变成规范城市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过程。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镇(乡)、社区、村要把制止违法建设列入村级、社区班子考核内容,实行各社区、村一把手负责制,促使村干部把好源头关

14、,健全管理网络,做到守土有责。城管、规划、国土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各类违章建筑、违法用地行为,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7、村镇建设数字化,做到执法管理有依据。以村、社区为单位,对辖区建筑物现状进行摄影摄像并存档,镇、街道建立村镇建设数据库,形成直观和明确的证据链,在城管执法部门查处违法建设时,有据可查,有法可依。 四、针对目前我区的实际情况,在违法建设的查处中作以下建议 、在建住宅。强化社区责任。违建巡查及拆除依靠城管执法部门一家人力远远不够。需要各社区安排具体人员,落实巡查责任,必须在第一时间发现违法建设,协助镇(街道)城管执法中队拆除违法建设。实行

15、保证金制度,各社区向所在镇(街道)缴纳保证金,由镇(街道)城管执法中队予以实绩考核。 、在建非住宅。强化镇(街道)责任。实行保证金制度,各镇(街道)向区拆违领导小组办公室缴纳保证金,由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和区拆违办联合予以实绩考核。 3、历史性违法建设。各镇(街道)负责辖区范围内重点工程、拆迁地块违法建设的拆除,以拆迁带动历史性违法建设的拆除。各镇(街道)负责做好违建拆除前、中、后资料收集,每月把相关资料及时上报,对01年10月日以后的违法建设应坚决不予补偿。 4、特殊需要建设的。如招商引资、镇(街道)经济发展、生产需要、拆迁过渡、私家车停放、种田租住户等特殊需要建设的。种田租住户由村委统一办理

16、审批临时手续后,再行建造以确保建设安全。其他必须由镇(街道)统一提出申请,经区违法建设整治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再由镇(街道)组织实施。建造时必须有合格的设计图纸、建造资质的建筑单位、质检、安检部门的监控。建造单位配合执法部门做好案卷,承诺在规划需要时无条件拆除违法建设。 5、现存违建分类处理。(1)、补办手续。对符合规划、用地性质,具备环保、消防、安全、通风、采光等审批条件的,已建成的违法建设允许补办相关手续;(2)、暂缓拆除。不在控制区范围内、无严重安全隐患、未严重影响市容和群众生活、居民无投诉等不具备审批条件的违法建设,由企业向所在镇(街道)提出申请,由所在地方政府核实情况,签署意见后,上报区违法建设整治领导小组,经区违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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