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有限责任公司消防管理专项制度汇编【最经典的专业参考资料】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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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管理专项制度汇编二O一六年七月一日目 录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环境保护制度3环保设施管理制度11生态环境绿化管理制度13环保工作例会制度17环保宣传教育制度18环保资料管理制度19环保设备设施管理制度21水质化验管理制度22环保安全管理制度23环保事故管理制度24矸石场管理制度25污水处理站值班制度26污水处理站药剂管理制度27污水处理站奖惩制度28污水处理人员交接班制度29环境质量管理制度30污水处理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32环境保护制度一、总 则1、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物质源泉。为了管理、保护好我矿的环境,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

2、资源,使环境保护工作逐步过渡到经常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上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煤炭工业和地方所颁布的相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结合我矿的具体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2、本办法适用于矿区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居民。3、我矿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是:合理布局、预防为主、防预结合、化害为利、综合治理、造福人民。4、我矿环境保护工作的任务是:合理开发资源,全面规划、群防群治、持续改善环境,创造一个优美的生产和生活环境。5、污染治理重点是:矿井水的合理利用,露天储煤场防灭火,采空塌陷区的植被保护,锅炉消烟除尘系统的健全与改造,设备噪音处理,煤矸石的资源化利用,环境绿化和防治沙尘。6、全矿的

3、环境保护工作实行法人责任制,法人是全矿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者。矿属各单位负责人是单位环保工作的直接责任者,并对法人负责。同时将环保工作纳入全矿生产经营管理的考核中。7、全矿力求做到生产建设、生活设施和环保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以求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8、矿区规划范围内的一切单位、个人在开发和利用资源时,负有保护、恢复和改善环境的义务。对造成污染者,按照“谁污染、谁负责、谁治理”的原则,承担治理和赔偿污染损失的责任。9、矿区鼓励和支持一切保护环境、防治环境污染的行为。员工有权力对污染和破坏环境,损害人民健康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10、矿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在上

4、级环保部门的领导下,对矿环保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11、对保护环境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个人给予奖励,对破坏环境造成污染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处罚。二、环保机构和职责(一)矿设立环境保护委员会组 长:李文斌常务副组长:闫宁刚副 组 长:郑成梁 许彦堂 张世民 王培连 田应平成 员:杨雄超 王郑红 王景华 余瑞山 王建发 李烈火 祁伟纬 乔会斌 王宇翔 史万江 环保委员会负责全矿环保的长远规划和其他重大环境问题审定,其职责是: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的方针、政策和法规。2、负责监督和审查全矿环境综合整治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3、了解企业环境状况和发展趋势,并采取行之有

5、效的治理措施。4、适时召开研究和决策矿重大环境问题的会议。5、对矿属各单位在环境保护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6、对违反有关环境法规、条例、规定,污染和破坏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甚至造成人身伤亡的,有权给予批评、警告、罚款、停产治理直至建议追究法律责任。(二)矿设立环境保护办公室主 任:闫宁刚副主任:王宇翔成 员:史万江 乔会斌矿环境保护办公室是环保委员会下设的办事机构,在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环境管理、治理和日常工作,其职责是: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煤炭工业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条例、规范和标准,并结合我矿的具体情况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并督促执行,积极主动的

6、完成各项环境保护业务,廉洁奉公,秉公执法。2、协调其他职能科室编制全矿“三废”和噪声治理的长远规划和近期治理目标,落实并监督和检查计划的执行。3、按时、准确、保质保量地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种报表的填报工作,建立污染源和各种报表档案。4、摸清污染源现状,分轻重缓急提出切实可行的治理规划和措施,对各类污染事故要及时追查,查明原因后提出处理意见。5、配合基建单位做好新、改、扩建项目中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委托、编制和审查工作,为立项创造条件。6、参与新、改、扩建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审查、监督和检查主体工程的“三同时”执行情况,组织和参加环保工程设施竣工验收和鉴定工作,合格后协助办理竣工验收证书。7、主

7、管环境监测工作。按照国家和地方环保法的要求及煤炭工业的特点,对矿区污染源和排出的污染物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测工作,及时掌握矿区环境情况和发展趋势的第一手资料,为矿区发展,合理布局环境,综合整治提供科学依据。8、监督和协调排污单位如期完成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下达的限期污染治理项目,并全力支持和配合污染严重的单位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9、根据生产和环保工作的需要,会同有关技术部门开展环保科研工作,积极推广污染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搜集环保情报信息技术资料,做好图纸和档案资料的保管工作。10、会同教育和宣传部门,积极开展全矿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多种方式和途径,普及环保知识,逐步提

8、高全矿员工及家属的环境保护意识。11、召开全矿环保工作会议,安排总结工作,并提出对在环保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的建议。12、努力学习环保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术素质。三、污染源的综合治理(一)加强企业污染治理工作,开展“三废”资源化的综合利用活动。对废气、废水、废渣进行综合利用,实行废物资源化。我矿污染源治理工作重点,应放在污水处理后复用、煤矸石(渣)、瓦斯的综合利用上,使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污染物排放达标达到规定的考核标准,并减少排污量,呈现逐年递减的趋势。(二)各单位要将环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逐步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抓好现场管理,严格

9、执行“三同时”制度。布置、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环保工作。努力创建文明生产和环境优美单位。(三)建有污染防治设施,应保证设施正常运行。未经环保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拆除、闲置。(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应遵守矿区环境卫生的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地点倾倒、堆放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逐步做到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及无害化处理。(五)拥有产生噪声、振动或电磁辐射的机械设备、机动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应采取消声、防振、防干扰措施,产生的噪声、振动、电磁辐射必须符合地方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六)新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应当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设备和工艺,采用经济合理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

10、染物处理技术,逐步解决矿区环境污染问题。(七)依靠科技进步,加强环境保护应用技术研究和污染治理的开发,提高环境保护的技术水平,逐步减少污染,杜绝新污染的产生。(八)环境保护资金的使用,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要优先保证急需的污染治理和必要的监测手段。四、保护和改善环境(一)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保护矿区生态环境应做到统筹规划与设计,合理开发利用。防止对地下水的破坏,防止矿区废水、废气对环境的污染,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煤矸石自燃,做好固废物填埋、覆盖、绿化。搞好塌陷治理,恢复矿区生态环境(二) 搞好矿区环境绿化,植树种草,提高成活率和覆盖率。(三)发动职工监督和治理污染,对破坏生态、污染环

11、境的单位和个人,任何人均有权监督举报和提出批评意见 。各级领导对检举人负有保护责任。(四)制定矿区建设规划,应当确定保护与改善环境的目标和任务。五、奖励和处罚(一)从事环境科研、监测、负责环境设施的操作及管理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劳动保护待遇和岗位津贴。(二)对于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及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贡献大小给予表彰或奖励。1、认真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在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综合利用、环境监测和宣传教育工作中成绩显著者。2、在环境管理、清洁生产、洁净煤技术、污染防治、生态和设备开发等方面的研究中有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者。3、对防治污染事故或对污染事故及时

12、举报,揭发的有功人员(三)无正当理由或因工作失误完不成限制期治理项目、擅自停用环保设施或发生重大污染事故而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一律不得评为先进单位。(四)对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严重污染和破坏环境,危害人民健康的单位和个人,环保部门要如实向上级机关反映情况,提出处理意见。(五)对严重污染和破坏环境,造成重大损失。引起人员伤亡的单位领导人和直接责任者要追究行政、经济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附 则(一)本办法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准。(二)本办法的解释权属矿环境保护委员会。(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环保设施管理制度一、为了加强全矿环保设施的管理,

13、发挥环保投资效益,根据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同富新煤业有限公司环境保护制度及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环保实施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环保实施是指为防治环境空气、水体、噪声、固废物、生态环境而建设的各种处理、净化、控制和综合利用的实施。三、本制度适用于矿内各部门的防治污染设施的管理。四、矿属各部门 必须将环保设施的管理纳入本部门的日常工作管理体系,部门领导要认真负责,严格考核。五、矿属各部门环保设施经验收合格投入运行后,就成为本部门的固定资产,同生产设备一样要有折旧、更新,以提高运转率和处理效果,环保设施的配件、材料、维修和更换设备等费用应在生产成本中列支。六、凡有环保设施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各项

14、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管理,建立设备台帐,记录设备运行状况,并按规定定期向矿环保科填报环保运行情况表。七、矿环保科对全矿环保设施实行统一监督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资料,不得拒绝或妨碍检查工作的正常运行。八、环保科负责建立健全矿环保设施管理档案,制定环保设施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定期检查设施的达标率、运转率和完好率,指导和帮助解决有关部门在环保实施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九、环保设施经验收投入正常运行后,就不得擅自或无故停止运行,未经环保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拆除、闲置。十、环保设施因事故停止运行,应立即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及时向矿环保科报告实际情况。在环保设施停止运行 时,要立即停止或减少污

15、染物的产生与排放,防止对环境造成突发性的严重污染。十一、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监督、检举和揭发,被检举和揭发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打击报复。十二、凡在环保设施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保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治理效果好的;积极研究推广新技术、新工艺,为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十三、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矿要根据情节对单位和个人给予警告,并处以个人30200元、单位5001000元的罚款。(一)擅自停运、拆除或闲置环保设施的,并责令其立即将拆除的设施安装复原、恢复使用,对维修工作量大和需要更新的设备要限期修复、更新。(二)环保科对环保设施进行检查的,或者拒报、谎报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的,或者未建立环保设施运行 记录和台帐的。(三)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重大污染事故的。(四)无正当理由,排放的污染物虽经环保设施处理,但未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具体罚款,由矿环保科提出意见,经矿环境保护委员会有关领导批准执行。生态环境绿化管理制度一、总 则(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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