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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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海洋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采购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的采购工作运行机制,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细则、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本办法仅适用于学校自行组织的各类采购工作。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由学校资金支付并有偿取得货物、服务与工程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家具、设备、图书、教材、数字产品、药品等等。本办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对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和公共

2、设施实施的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维修、改造、安装、装饰装修、弱电工程和园林及景点建设工程等,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本办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第三条 采购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第四条 采购项目应当严格按照学校批准的预算执行。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学校成立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协管采购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审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处、图书馆、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招投标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招投标办公室(简称“招标

3、办”)、基建招投标办公室(简称“基建招标办”)。招标办下设五个采购工作小组,即修缮工程采购工作小组、物资设备采购工作小组、信息化产品及项目采购工作小组、图书教材采购工作小组、服务类采购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第六条 招标办作为直属部门,负责学校除基建工程的采购相关工作。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第七条 基建招标办设在基建处,负责学校基建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以及以上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的采购。第八条 采购工作小组的业务范围修缮工程采购工作小组设在后勤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处长为组长,后勤管理处为具体承办业务部门和采购任务申报部门及合同管理部门。主要业务包括对

4、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和公共设施实施的维修、改造、安装、装饰装修和园林及景点建设工程等(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抗震加固等列入固定资产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以及以上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物资设备采购工作小组设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处长为组长,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为具体承办业务部门和采购任务申报部门及合同管理部门。主要业务包括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家具等。图书教材采购工作小组设在图书馆,图书馆馆长为组长,图书馆为具体承办业务部门和采购任务申报部门及合同管理部门。主要业务包括图书、教材、音像资料、电子资源等。信息化产品及项目采购工作小组设在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简称“现教中

5、心”),现教中心主任为组长,现教中心为具体承办业务部门和采购任务申报部门及合同管理部门。主要业务包括政府采购目录以外的弱电设备采购、软件开发、弱电工程等信息化产品及项目。服务类采购工作小组设在招标办,招标办主任为组长,招标办负责服务采购工作,任务所在部门为具体承办业务部门和采购任务申报部门及合同管理部门。主要业务包括物业管理、信息化服务、园林养护、基础设施养护、印刷、出版、医药服务、各类技术咨询服务等。第九条 工作职责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制定学校采购工作政策;负责审定招投标办公室、基建招投标办公室制定的各类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负责审定各采购工作小组制定的实施细则;讨论决定学校采购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6、;审定学校“评标专家库”成员;负责批准重大项目或特殊采购事项。招标办职责:负责采购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具体为:负责制定相关采购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按有关规定确定采购组织形式、采购方式;受理达到政府采购和代理采购数额标准项目的申请、报送及委托;负责学校采购数额范围内的采购组织工作;建立学校评标专家库;负责招标代理的遴选、管理;负责汇总编报学校采购工作的统计信息及采购资料的整理和管理工作。基建招标办职责:负责制定基建工程采购管理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基本建设、设施的采购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对每一项基础建设工程进行全方位管理等。采购工作小组职责:负责制定相关采购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负责使用部门申请项

7、目的立项依据、设计方案、采购预算等进行立项审查或论证;负责将采购所需的完整材料报招标办,并审定采购文件;委派人员参与评标;负责合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验收工作;负责有关材料的整理和管理工作。使用部门职责:指提出采购需求和最终使用的学院或部门,主要职责有根据工作需要编制需求计划,申请项目立项、落实经费来源;指定项目负责人,具体执行采购项目的前期调研、论证,编制采购初步方案报采购工作小组审查;配合进行大型或进口设备的专家论证;编制项目需求书,申请采购;参与采购过程,确认采购文件、合同内容;联系落实供应商履约并为履约提供必要的现场配合;负责合同履行,支付预付款,办理资产登记、财务报账;参与项目验收,整

8、理、保管相关材料。第三章 采购组织形式及限额标准第十条采购组织形式分为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第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集中采购”是指将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工程、服务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即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的采购,包括上海市集中采购目录内由学校从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集市的协议采购和定点采购。第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分散采购”是指上海市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委托代理机构组织或学校自行组织的采购。第十三条 “分散采购”包括由学校招标办组织的“学校采购”,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的“代理采购”,学校各部门、学院组织的“零星采购”。第十四条各类采购组织形式的限额标准,学校每年根据地方财政部门的集中采购目录和

9、采购限额标准,由招标办在学校校园网专栏上公布。 第十五条各类采购组织形式严格按照限额标准执行。如有特殊事项,按上海海洋大学采购申请审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第四章 采购方式第十六条 学校采购方式分为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第十七条 招标采购,指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具体程序详见上海海洋大学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第十八条非招标采购,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比价和单一来源采购,具体程序详见上海海洋大学非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第五章 采购程序及要求第十九条学校采购主要程序有立项申报、初步方案、项目论证、采购申请、采购实施、后期管理等阶段。第二十条 立项申报,使用部门根据教学、科研等工作开展的需要

10、,进行合理布局,依据可行性报告、立项论证等向相关上级或学校职能部门提出申请,落实经费或在下一年度预算内编制。第二十一条初步方案,完成立项申报并落实经费后,使用部门要对应开展的项目,编制初步的采购货物、服务、工程等的方案。初步方案货物类要包含采购计划清单、技术规格要求、配套水电、验收标准等;服务类要包含采购具体内容、服务标准及要求、验收标准等;工程类要包含设计方案、图纸、施工要求、水电等配套等,初步方案应确定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及分工。第二十二条 项目论证,初步方案完成后,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进行项目论证,包括方案的审核、大型或进口设备的专家论证及上级财政部门审批。第二十三条采购申请,项目论证通过

11、后,使用部门根据学校相关规章制度,通过行政办公系统(“O”报告)或采购审批程序提出采购申请,经审批后正式进入采购流程。项目经过论证和审批后,原则上不得进行变更,如采购结果超出预算的,由使用部门针对超过部分经费重新进行申请。第二十四条采购实施,招标办根据国家、上海市、学校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确定采购组织形式和具体采购方式,指定专人负责项目采购。使用部门须指定项目负责人配合参与。第二十五条 后期管理,包括合同订立、合同履行、项目验收、资料管理。采购合同的订立按照上海海洋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合同的履行由使用部门负责,支付合同预付款、财务报账以及资产登记手续由使用部门项目负责人或指定专人

12、负责办理;项目验收由各采购工作小组负责;采购资料的整理、管理和归档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第六章 工作纪律及监督第二十六条 采购活动要严格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采购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严禁收受钱、物、有价证券等,严禁接受宴请或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徇私情、谋私利。(二)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三)与采购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预和影响学校的采购工作。(四)凡评标人员中有配偶、子女和亲属参与投标的应实行回避制度。(五)严禁未经采购程序或集体讨论确定

13、施工(供货)单位;严禁明招暗定;严禁违规操作。(六)所有参与学校采购工作的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严禁以任何方式泄漏应当保密的、与采购有关的信息和资料。对违反以上规定者,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二十七条 采购工作的监督。学校监察部门对采购工作全程进行监督;学校审计部门对采购活动进行审计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权控告和检举。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各采购工作小组依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报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学校规定中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的,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附:1. 上海海洋大学各类采购组织形式及限额标准(118)2. 上海海洋大学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3. 上海海洋大学非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4. 上海海洋大学采购申请审批管理办法(试行)5. 上海海洋大学基建工程招标管理办法(试行)6. 上海海洋大学修缮工程采购实施细则(试行)7. 上海海洋大学物资设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8. 上海海洋大学图书教材采购实施细则(试行)9. 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化产品及项目采购实施细则(试行)10.上海海洋大学服务项目采购实施细则(试行)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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