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各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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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人的报告*卫生局、县卫生监督所:我矿于2009年8月19日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工人在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体检结果发现:0+疑似职业病人 2人。经职业诊断机构诊断后确诊职业病职业病 0人,职业禁忌人员 人,现上报。对发现的职业禁忌人员、疑似职业病人和职业病人,我矿已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妥善处理。附:1、疑似职业病人名单及处理情况 2、职业病人名单及处理情况3、职业禁忌人员名单 -单位(盖章) 2009年8月20日职业中毒事故报告与处理记录表企业名称。单位法定代表人事故报告人联系电话中毒事件情况:1、 发生时间: 年 月 日 时2、 发生场所(车间名称

2、): 工作内容 。3、 中毒情况: 接触人数 发病人数 。送医院治疗人数 死亡人数 。4、 毒物名称:事件经过(事件起因、患者主要临床表现、救援过程和处理情况):事故性质最终分析结论:事件报告情况1、报告时间 年 月 日 时2、报告单位:负责人(签名):日期:2009年 8月20日。单位(盖章) 2009年8月20日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及职责关于成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通知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矿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促进我矿的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经2009年7月20日矿办公会议研究

3、,决定成立我矿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矿工会。现将有关决定通知如下:一、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矿的职业卫生工作(注:工会主席为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二、工会为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在其内设专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1、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2、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3、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4、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

4、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5、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6、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全厂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四、安监科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在其内设专(兼)职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监测。1、 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2、 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3、 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4、 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单位(盖章) 2009年8月20日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总则一、

5、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二、 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三、 本制度规定从厂部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厂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四、 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一、 工会

6、主席职责1、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2、 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3、 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4、 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5、 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

7、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6、 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 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7、 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二、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在工会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1、 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2、 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3、 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

8、,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4、 直接领导本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5、 组织对全矿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6、 经常检查全厂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7、 经常听取各部门、班组、安技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8、 对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9、 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技术部门的

9、职责1、 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2、 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3、 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4、 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四、 专(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职责1、 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2、 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3、 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

10、检查档案。4、 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5、 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 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7、 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8、 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五、 安监人员在分管副厂长的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1、 把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2、 组织对本车间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3、 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

11、阻止违章、冒险作业。4、 定期组织本车间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5、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6、 对本车间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单位(盖章) 2009年8月20日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矿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一、各部门、各车间在工会、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

12、保存。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三、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标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四、依法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审查认可、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认可等程序。五、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六、定期

13、、不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各车间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七、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八、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九、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十、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十一、立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分队,落实职责,以利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单位(盖章) 2009年8月20日 2009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结合本矿实际,根据“统筹安排、量力而行”的原则,分别轻重缓急,以便集中力量及时解决严重影响职工健康、安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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