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之道与术(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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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之道与术(四)股权分配的三种规则柳传志说得好:在苹果没有熟的时候,就制订分苹果的游戏规则。公司创 业时因为股权分配规则不清楚,忽视了股权合理分配的必要性,待公司运转起 来后,才发现问题和麻烦来了,这一切都困扰着创业者,尤其是在创业中有突 出贡献和创新者,那么股权分配有哪几种规则呢?以下我们介绍三种:、股权兑现规则(英语解释“vesting”)首先来看某基金股权兑现规则中的两个条款。“创始人股份限制 各创始人25%的股份将于交割后一年时悉数归属,各 创始人其余75%的股份将在之后三年内等额分期归属。“如何理解呢,举例。假如三个股东合伙开公司一段时间后,因观念分歧,其中一个股东要求 退出,可能

2、出现二方面的要求,第一种要求是人退股不退,因为觉得退了不合 理,加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离职要退股;第一种要求,同意 退股,但是价格谈不下来,出现扯皮;该股东退出公司运营后,对公司已再无 贡献价值,但占股比例大,影响公司股权结构的合理性及公司后续发展的动 力,怎么办?如果在创业之初,大家合伙持股比例必须确定,我们是否可以在调整机 制和股权退出机制上设计一些规则呢,如创始人股权是20%,在公司创始之 初,立马兑现20%,剩下的80%分四年兑现,如果股东一年后离职,只能拿 到30%*20%=6%股权。加上刚创业时的6%,共12%的股权。剩下的8%的 持股将被其他股东以对应的原始出资价格回购。剩

3、余股权兑现年限可根据各股东协商情况调整,可3、4、5、6年等均 可,可每年平均,也可逐年递增,时间节点上可12个月、6个月、3个月等, 未达到相应时间节点,就不能兑现。剩余股权的归属可股东会决定,也可按贡献,还可根据剩余股东各自拥 有的比例占总比进行分配等,所分配的股权仍然可设定兑现年限等规则。请输入图片描述股权兑现的实操。股权兑现操作要点如下:1、高度重视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设计相应的股东退出机制,通过 条款明文规定。2、未兑现股份的处理。除特殊情况下,公司不得持有自己的股权,不能 独立行使回购权,必须由其他股东行使回购或公司进行减资操作。也可通过引 入新股东、财务投资人或产业链上下游的战略投资人,还可内部进行股权激 励。3、股权回购的价格和程序。价格可以是原始出资额,也可以是原始出资 额加年化利息(单利或复利),还可以净资产额。4特殊情形的处理。应明确股改或其它重大并购重组时的兑现股权处理 方式。二、控制分股节奏。确保有步骤的逐步分股,避免控制权的丧失和股权贱卖等。股权是可以换取资源、人才和资金等的,所以需充分利用好股权分配术。三、避免股权分配雷区。包括人数的限制、股东知情权、约定分红权、优先认购权、行使股东会职权、股东定期召开会议、股东临时会议规则、股东会召集程序等,同时注意有 限责任公司与股权有限公司的区别,避免触碰法律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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