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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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精品文档 -股权质押合同样本 .txt38 当乌云布满天空时,悲观的人看到的是“黑云压城城欲摧” ,乐观 的人看到的是 “甲光向日金鳞开” 。无论处在什么厄运中, 只要保持乐观的心态, 总能找到这样奇特的草莓。 股权质押合同书 于 (1) (2) 鉴于: 2A 司”)适用质权人 2008-06-23 21:13股权质押合同书 适用质权人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 月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1A 公司合法持有日在 签订:下简称“ A 公司”)法定代表人:下简称“ B 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B 公司持有的公司基于经营发展需要拟受让的股权; 3B 公司同意 A 公司将其持有的 给

2、B 公司,作为 A 公司支付受让 D 公司 故此, A 公司与 B 公司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出质人:指 A 公司;质权人:指 之 的股份;股权转让协议:指 AC 公司”)公司C 公司股权价款的担保。B 公司;质押股份:指 公司和 B 公司于注册地址:注册地址:的股份; 下简称“ D 公 的股权质押A 公司持有的 C 公司 年月日签署的转受让 D 公司 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价款:指依据股权转让协议 A 公司受让 B 公司所持 D 公司之股份应支付给 B 公司的全部价款。第二条 质押 1出质人同意,以质押股份作为A 公司支付转让价款的担保,质权人同意接受该等质押担保。 2如果

3、出质人届时未能按照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支付时间和方式履行支付转让价款的义务,质权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规定处置质押股份并有权从处置质押股份所得的价款中优先扣除转让价款。3如果按上述第 2条处置质押股份所得价款不足以偿付转让价款,差额部分仍应由出质人补足;如果 上述价款在偿付转让价款和行使质权的开支后仍有余额,则应返还给出质人。第三条 质权的行使如出质人未能履行其受让义务,则质权人有权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 其质权: 1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质押股份进行评估;2委托相关拍卖行将质押股份予以拍卖,质权人拍卖行应于拍卖前 个月内,至少在一种全国性报纸上发布 次 拍卖公

4、告,以尽可能地吸引潜在的竞买人,从而充分保障出质人的权益。但相关公告及拍卖 费用应由出质人承担。 3在拍卖无人竞买的情形下, 质权人有权以低于评估的价格将质押股 份转让给任何买受人。第四条 加速到期一旦出质人未能履行任何一期受让义务,则视同出质人未能履行其剩余期 限的受让义务,其所余的全部受让义务立即届至履行期,质权人有权就全部未能受让的股权 行使质权。第五条 陈述和保证出质人向质权人陈述和保证如下:1出质人是质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权将质押股份质押给质权人;质权人在将来行使质权时不会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实上的障 碍;出质人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目前和将来都不会使出质人违反它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或它

5、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及任何有关政府批文、 许可或授权。 2质押股份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不存 在任何质权、 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类似权利 (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3除 非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将不: ( 1)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或者试图转让或以其 他方式处置质押股份; ( 2)直接或间接造成或允许在质押股份上设立任何担保权益(按本协 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 4未经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不能对质押股份作任何 可能致使其价值减少的改动。 5质权人应获得因处置质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出质人有提供或协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之义务。6如在本

6、协议期间,质押股份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动,出质人应立即将上述情况通知质权人并向质权人 提供必要的详情报告。如果前述情况导致质押股份价值减少,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恢复质 押股份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7一旦质权人要求, 出质人应立即将有关- 精品文档 -质押股份的状况资料提供给质权人并允许质权人指定的人员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查阅。8出质人将促使其董事会作出决议,一致通过并授权其合法代表签署本协议使之有效,从而对出质 人具有约束力并可按其条款执行。 9出质人将在本协议签署后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及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简称“省工商局” )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该省工商局 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并从该省

7、工商局取得签发给质权人的有关权利证书。第六条 证书的保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所有有关证明和文件应交质权人或质权人指定的人 保管,并在本协议按第 7 条第 2 款终止后返还给出质人。如果出质人为某一合理的目的需要 使用这些证明和文件,质权人应允许出质人在提出要求后索取或查看这些证明和文件,出质 人应在使用这些证明和文件后将其还交质权人或其指定的人保管。第七条 效力与期限 1本协议经质权人和出质人各自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在省工商局登记 后生效。 2本协议在出质人如约支付转让价款及相关费用或质权人行使质权并获得相当于转 让价款的价款后终止。第八条 违约责任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质权人就出质人的任何违约或迟延

8、履约而给予出质人 的延期展期,不得影响、损害或限制质权人在本协议项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被赋予的任 何权利,不得视为质权人同意出质人的违约行为,不构成质权人放弃对出质人已发生的违约 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亦不构成质权人放弃对出质人今后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第九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争议在协商解决不成的情况下,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按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 约束力。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本协议双方合法授权 代表签署并

9、报省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2本协议用中文书就,一式三份,其中出质人、质权 人各持一份, 另一份交省工商局办理登记手续。 3本协议双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权代表于本协 议文首载明之日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 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 授权代表(签字) : 授权代表(签字) : A股权质押合同出质人 (以下称甲方 ):质权人 (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甲 ,乙双方签订的 _年字第 号合同的履行 ,甲方以在 投资的股权作质押 ,经双方协商一致 ,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第一条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 :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整的贷款 ,贷款年利率为 ,贷款期限

10、自 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第二条 质押合同标的(1)质押标的为甲方 (即上述合同借款人 )在 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 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 ,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 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 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第四条 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第五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

11、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第六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 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 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第九条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 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

12、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第十条 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签约地点:股权质押协议书本协议由签约各方于于签署。鉴于以下所述:1、 (以下称 )与 (以下称 )业已于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2、 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将其持有之有限公司(以下称”_)%的股权转让予,股权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元整 (小写:_元),由分期向支付上述股权转让价款。3、拟以其在上述股权转让完成之前所持有的%的股权质押予 一为与于签署之股权转让协议书条款约定之人民币

13、元整(小写:Y元)的股权转让预付款的偿还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基于以上鉴于条款所述,签约各方经过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特 议定如下条款,以兹共同信守。第一条签约各方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乙方:法定代表人:股权质押协议书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5-29浏览:14进入法律咨询 股权质押协议书本协议由签约各方于 2004年11月23日于中国北京市签署。 鉴于以下所述:1、 唐山港陆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称港陆钢铁”)与青岛健特生物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称健特生物”)业已于2004年11月23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2、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港陆钢铁将其持有之唐山港陆焦化有限

14、公司(以下 称港陆焦化”)75%的股权转让予健特生物,股权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贰亿贰仟玖佰 玖拾万元整(小写:Y 229,900,000元),由健特生物分期向港陆钢铁支付上述股权 转让价款。3、 港陆钢铁拟以其在上述股权转让完成之前所持有的港陆焦化75%的股权质押予健特生物,为港陆钢铁与健特生物于2004年11月23日签署之股权转让协议书条款约定之人民币壹亿壹仟伍佰万元整(小写:Y115,000,000元)的股权转让预付款的偿还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基于以上鉴于条款所述,签约各方经过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法规特议定如下条款,以兹共同信守。第一条签约各方甲方:青岛健特生物投资股份有限公

15、司法定代表人:陈青董事长住所:中国山东省青岛市太平角六路12号乙方:唐山港陆钢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杜振增董事长住所:中国河北省遵化市建明镇穆家庄村南第二条质押之股权1、本协议所称质押之股权是指乙方合法持有的港陆焦化75%的股权。2、乙方保证对其持有的上述港陆焦化75%的股权享有完整的所有权与处置权。第三条关于股权质押1乙方承诺,乙方将其合法持有的港陆焦化75%的股权全部质押予甲方,以为甲乙双方于2004年11月23日签署之股权转让协议书(以下称”主合同”)条款约定之人民币壹亿壹仟伍佰万元整(小写:Y115,000,000元)的股权转让预付款的偿还提供股权质押担保。2、 乙方承诺,乙方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其合法持有的港陆焦化75% 的股权质押予甲方,且办理完毕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3、本协议各方确认并同意,在股权质押期间,未经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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