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标准文本3

上传人:M****1 文档编号:505026404 上传时间:2023-02-10 格式:DOCX 页数:25 大小:17.7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购销合同标准文本3_第1页
第1页 / 共25页
购销合同标准文本3_第2页
第2页 / 共25页
购销合同标准文本3_第3页
第3页 / 共25页
购销合同标准文本3_第4页
第4页 / 共25页
购销合同标准文本3_第5页
第5页 / 共2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购销合同标准文本3》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购销合同标准文本3(2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购销合同(标准文本)买卖合同合同编号:签订日期:签订地点:经供方:需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在执行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商品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货款共计人民币(大写):商品质量:作价办法:交货时间: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质量检验及验收方式:结算方式:运输办法:供方违约责任:()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需方同意收货的,按质论价;需方不同意收货的,由供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而需方仍有需要的,应照数补交,按延期交货处理。完不成合同任务,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应交货总值的违约金。()包装不符合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应承担支付

2、的费用和损失;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要求赔偿损失的应予赔偿损失。()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延期交货一个月,应偿付需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违约金。()不符合同规定的产品,在需方代保管期内,应偿付需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达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外,并承担因而多付的运杂费和造成延期交货的责任。需方违约责任:()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规格给供方造成损失时,应赔偿供方实际损失。()中途无故退货,应偿付供方以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违约金。()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按照银行延期付款规定,偿付供方违约金。()未按合同规定的验收办法

3、和时间验收,应偿付供方因延期验收造成的损失;无故延期验收超过三个月即按中途退货处理。()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按照银行延期付款规定偿付供方违约金。()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无故拒绝接货,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金。风险的承担争议解决的办法供需双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和非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立即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或合同管理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相关阅读购销合同标准文本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购销合同标准文本文章,供大家参考!我提示更多合同范本请点击以下链接:租房合同|劳动合同|租赁合同|劳务合同|用工合同|购销合同|离婚协议书买卖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4、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 商标) 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按国家标准执行; ()按部颁标准执行; ()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 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 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 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

5、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 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产品的数量:。 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 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 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 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 法:。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

6、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 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 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 头) 产品的交货单位:。 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乙方送货; ()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 线和运输工具); ()甲方自提自运。 运输方式:。 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 前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 应在合同明确规定;

7、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 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 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 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 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 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8、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 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 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 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 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 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 付期限一般为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

9、事人 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验收时间;验收手段;验收标准;由谁 负责验收和试验;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 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 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 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 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乙方在接到需方

10、书面异议后,应在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 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 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 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 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 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

11、由乙方负 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 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 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 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 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 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

12、管 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 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 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 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 方通知后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

13、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 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 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 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 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 付款的违约金。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 款。 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 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 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 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 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 当在明确责任后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 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