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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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租房管理措施城市中有各地来工作的人员,在工作的这段时间,要找一个落脚 之处,找出租屋暂住,而租住的人多了,就要做好相应的管理措施, 保障安全。以下是学识网小编整理的资料,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出租房管理措施1、合理利用资源,充足警力。“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只有坚 持走群众路线,才能从根本上做好出租房屋的管理。出租房屋一个流 动的载体,在社区点多面广,容易失控,这就要求社区民警确实树立 起“信息主导警务”的理念, 广建信息员,有意识地培养和壮大信息员 队伍,确实做到为我所用,充分发挥基层公安工作的优势。一是充分 发挥出租户主的作用。无论是楼房、平房、门店还是大院哪一种租赁 形式,户主总是与承租

2、户正面接触的第一人,要抓住房主,共担责任。 将出租房主的电话及现住址或单位登记齐全,与房主签定治安责任书 并定期联系,和房主共同承担督促承租人及时进行登记办证和遵纪守 法的相关教育责任,掌握承租人变更、房客个人及家庭主要情况。二 是对物业管理比较规范的小区,充分发挥物管人员的作用。尤其是收 水、电费,物管费的收费员、门岗的保安,利用其平常为业主服务的 机会,协助发现房屋出租户;三是将房屋中介公司纳入管理,及时收 集本社区的房屋出租信息。四是针对外来务工人员流动频繁,出租房 屋换手率高的特点,充分发挥各门卫、小区楼幢长的作用,使之成为 我们的“千里眼”、“顺风耳”。只有全方位地构筑了“触角深、来

3、源广、 反映快”的信息员网络,才能提升出租房屋的动态管控水平。2、做好机制创新,狠抓措施落实。(一)全面调查摸底,确保底数清。一是通过入户调查,及时发现 出租房屋的信息,并及时上门登记有关信息;二是依托暂住人口协管 员做好社区内出租房屋的登记管理;三是在社区中物建治安信息员, 及时发现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变动情况 ;四是通过房屋中介,及时了 解和掌握社区内出租房屋的情况;五是依托警务平台发现掌握社区内 出租房屋的情况。(二)采取抓小放大,实行分层管理。由于出租房屋量大面广,靠 管理几千户的一个社区民警往往会出现“管不胜管”的现象。为此,应 对出租房屋实行分层管理,抓小放大,“放大”,即对出租房屋

4、、租住 人信息、人户一致的,一般管理, “抓小” 即对承租人中的有违法犯 罪前科劣迹和嫌疑的人员,一律纳入高危人员管理,及时采集身份信 息、指纹信息、人像照片;查清犯罪前科、工作和经济来源、交往密 切人员、可疑物品和交往人员。(三)关注高危人员,强化信息采集。如出租房屋中有来自高危地区的人员,就确定该出租房屋中的承租人有违法犯罪 嫌疑,通过调查走访、公开清查、网上调查等,来核查居住人员身份、 职业、经济情况、人员交往、出入规律、持有物品等基本情况,并安 排隐蔽力量贴靠,秘密收集无法正面获取的情报信息。在抓获团伙成 员后,及时查清其落脚点,入户清查落脚点的同住人员和物品,通过 指纹、身份和物品比

5、对,寻找破案的证据,用证据去求证犯罪,做到 抓一个、挖一串,以小案带破大案。(四)强化法制宣传,实行依法管理。社区民警要充分利用治安 管理处罚法这一有利武器,加大对出租房屋的管理。一方面要结合 日常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宣传力度, 让出租户主了解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有关规定,提高出租户主遵守 法律的自觉性,另一方面要加大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出租房 屋主的处罚力度,以起到以儆效尤的效果。3、借助信息平台,实现动态管理。利用出租房屋管理信息系统 对出租房屋中外来人口实行动态管理,重点做好出租房屋中外来人口 的信息采集、查询、比对、分析、列管工作。一是将出租房屋中外来 人口、嫌疑

6、物品等信息及时录入警务综合平台,通过警务综合平台与 全国逃犯库等有关信息库关联,实现自动比对;二是通过警务综合平 台及时发现活动反常,无正当理由频繁变动落脚点人员,并将其纳入 视线,保证将基础信息转化为线索,将线索转化为证据,真正实现案 前管控,起到有效防范和打击的作用。4、规范管理,强化考核。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要分门别类的管理。 在平时的工作中,一方面社区民警对信息员、耳咳嗽币进行定期培训, 实行规范管理,特别是那些专门负责提供线索、信息帮助破获案件、 抓获犯罪嫌疑人的信息员更要适当的进行业务包括自身防卫方面的 培训,确保他们的人身财产安全。另一方面要积极为他们申报奖励, 给予一定的精神鼓励和

7、物质奖励。还可以通过积极帮助安排就业就学 以及办理正常范围内的户口主动上门服务等,加大对信息员的感情投 入,始终牢固地掌握信息员,使其持久有效地为公安工作服务。5、调动各方力量,实行综合管理。出租房屋管理要改变过去单 兵作战的管理模式,构建综合协调、上下联动、左右配合、齐抓共管 的立体型组织网络。县委、县政府应建立暂住人口及出租房屋管理工 作领导小组,与县综治办合署办公,形成核心主导层,负责全县暂住 人口及出租房屋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考核。各乡镇 应相应建立领导小组,落实属地管理,设立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 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主任,派出所所长兼任副主任。各居委会、 企业建立管

8、理服务站,并配备专管员或协管员,负责暂住人口和出租 房屋管理服务的日常工作。目前出租房屋管理存在的问题1、日常管理工作不到位。由于警力不足、信息采集不到位、处 罚宣传力度不够等原因,一些很好的工作制度或管理办法往往难以落 实。一是基础信息采集不到位。按照公安部1000户 3000人的社区民警管理标准,我县警力严重 不足。警务机制改革以后,虽然派出所的核心工作放在了社区,然而 社区民警还要参与境外人口管理、消防管理、值班备勤等等,都导致 了管理力量的严重不足,致使出租房屋漏登漏录严重。大量的出租房 屋长时间无人问津,对租住人口疏于管理,导致犯罪分子、非法生产 活动藏身其中,存在极大的治安隐患。二

9、是处罚不到位。(1)是对户主责任追究不到位。日常管理过程中,出租户主应当充 当信息员耳目的作用,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他们往往为了一己私利, 成为犯罪分子的保护伞。而我们的社区民警又因为时间、人力的限制, 不能很好地利用治安管理处罚法这把利刃,对房屋出租户主及时 的处罚教育到位,更助长了违规租赁行为的发生。(2)对承租人员处罚不到位。取消暂住人口收费后,流动人口对接 受管理和办证显得比较松散,而派出所也未能及时出台相应的约束措 施。很容易使一些在逃等嫌疑人员有了可趁之机,他们都会想尽办法 逃避登记办证,这里查得很紧就到那边住几天,那边查得紧再另找地 方去,可以说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与公安机关

10、捉迷藏。三是宣传 教育不到位。社区民警在日常管理中往往侧重“管”而忽视了“育”。俗话说得好:以德服人治天下。良好制度的养成,言传身教是必 不可少的。出租户主、承租客以流动人口居多,普遍文化素养不高, 对违法犯罪行为界定不清,对他们定期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教育他们 知法、懂法、守法是很有必要的。2、重点人头管控不到位。对出租房屋管理的主要目的就是能实 现对辖区重点高危人头的动态管控,为打击违法犯罪服务。而日常工 作中社区民警往往眉毛胡子一把抓,一方面对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盲于 应付,另一方面对有犯罪前科,经常与违法犯罪行为人往来的高危人 员不能做到很好的管控,错失破案良机。3、综治管理部门协调不到位。政府对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 管理认识不高,缺乏全面规划和统筹安排。各职能部门对租赁房屋管理责任不明,职责不清,基本是公安机关唱独角戏,其他部门参与支持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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