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不当得利的法律依据-不当得利的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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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不当得利的法律依据:不当得利的法律条文一、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二、不当得利的分类有哪些? 不当得利依据不同标准可以作不同划分,最基本的划分是依据不当得利是否基于给付行为而发生,将其分为给付不当得利与非给付不当得利。 1、给付不当得利 给付不当得利,指受益人受领他人基于给付行为而移转的财产或利益,因欠缺给付目的而发生的不当得利。这里的给付目的,即给付的缘由。给付者给与财产总有肯定目的或缘由,或为债务的歼灭,或为债权的发生,或为赠与,这里的目的或缘由就成了受领给付者受取利益的

2、法律上的依据。假如由于某种缘由,给付目的不存在或不能达到,那么受领给付者的受有利益便会因为无法律上的依据而成为不当得利。 2、非给付不当得利 非给付不当得利,是指基于给付以外的事由而发生的不当得利,包括人的行为、自然事务以及法律规定。人的行为,又可分为受益人的行为、受损人的行为和第三人的行为。基于这些事由构成不当得利的缘由,是受益者无受其利益的权利,所以,非给付不当得利的“无法律上的缘由”即为受益者无权利而受有利益。 (1)基于受益人的行为。基于受益者的行为而发生的不当得利,主要指侵害他人权益而发生的不当得利,受益者的行为可以是事实行为,也可以是法律行为。前者如侵夺他人全部物或擅自占有、运用、

3、消费他人之物;后者如无权处分人将他人之物对于第三人为有效处分。 (2)基于受损者行为。这种不当得利以受损人为他人支出费用最为典型,如误将他人的家畜当作自己的家畜饲养,误以他人事务为自己的事务而管理。 (3)基于第三人行为。基于第三人行为的不当得利主要有:债务人对债权的准占有人清偿,使债权歼灭,致真正的债权人受有损失;债权的让与人在让与通知前,债务人对让与人清偿,致债权的受让人有损害;第三人将甲的肥料施予乙的田地中等。 (4)基于法律规定。基于法律规定的不当得利,是指在肯定事实或行为发生时,法律不问当事人的意思,干脆规定发生肯定得利的效果。如在因附合、混合、加工而获得被添附物全部权时,允许被添附

4、物原全部人向受益者依据不当得利恳求权主见以被添附物价值相当的利益返还。 (5)基于事务。如甲池塘的鱼因天降暴雨冲入乙的池塘;甲饲养的家禽吃掉乙的饲料等等,都是基于事务发生的不当得利。 关于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不当得利是指无法律上的缘由而受利益,致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其本质是一种事务,不以得利人有行为实力或识别实力为前提。不当得利成立后即在受益人与受损人之间产生不当得利之债,受益人应向受损人偿还其无合法依据而获得的利益。由于有关于不当得利的法律依据目前较少,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得利返还受损失的人。”和最高人民法院

5、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看法(试行)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孽息。利用不当得利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来确立不当得利制度、做为民事审判机关解决此类案件的基本依据。而该类案件广泛存在,已成为基层民事审判案件类型之一。下面笔者通过审判实践的相识谈谈不当得利案件的构成要件,详细表现在: 一、必需一方获得财产利益。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肯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受益人获得的利益限于财产利益,即可以用金钱价值衡量的利益,精神利益不属于此利益范围。推断受益人是否受有财产利益,一般以其现在的财产或利

6、益和如无与他人之间发生利益变动所应有的财产或利益总额相比较而确定。如:财产或利益的主动、消极增加。 二、一方受有损失。仅仅有一方受有财产上的利益,而未给他人带来任何损失,不成立不当得利。这里的损失,既包括现有财产或利益的主动削减,也包括应增加而未增加利益的丢失。 三、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受损人的损失是受益人的受益所造成的结果,受益与受损间的因果关系只表现二者之间的一种变动的关联性,既不要求他方受到的损失与一方接受的利益同时发生,也不要求二者的范围或表现形式相同。一般状况下,取得利益与受到损失是基于同一事实发生的,尽管由两个缘由事实引起受益与受损,但为爱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应认定构

7、成不当得利。因此,只要他人的损失是由取得不当利益造成,或者假如没有其不当利益的取得,他人就不会造成损失,就应认定受益与受损间有因果关系。 四、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在我国民法通则称之为“没有合法依据”即无法律上的缘由。无法律上的缘由是指受利益的法律上的缘由,而非指权利或者财产的取得没有法律上干脆缘由。利益的取得是否得当,并不完全取决于不当得利的产生过程,权利或者利益的取得过程合法,并不能表明受益人保有利益得当。所以,无法律上的缘由,并非指取得利益的过程欠缺法律依据,而应当指取得利益并接着享有利益欠缺正值性或者法律依据。 不当得利作为债的发生依据之一,在受益人与受损人之间发生不当得利返还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当得利之债的基本内容便是受损人取得的不当得利返还恳求权。该项恳求权以使得利人返还其所受利益为目的,非以相对人所受损害的填补为目的。所以,假如受益人的利益超过了受损者的损失,受益人只在损失的限度内,负返还义务。假如受益人的利益较受损者损失小,受益人也只于受益的限度内负返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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