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干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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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干部管理制度的通知镇属各单位、全体职工: 根据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县委促进干部作风的十条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一、镇属站、办全体职工,统一由镇党政办负责考勤。全体职工出差、开会、下乡,请假前必须向党政办考勤人员说明,以便详实准确考勤。职工没有说明造成的错考由职工本人承担。开会以会议通知为准,出差以领导通知为准,请假以请假条为准。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假程序,镇党委一把手请假向县委、县政府领导请假;副职领导请假向党委一把手请假。各站所领导向党政一把手请假,站所职工由站所长同意后向党政一把手请假。二、镇全体职工请假由党委书记或镇长审批,每个职工年公休和请假时间合并计算不超过111天,

2、超过者按旷工论处。三、请假条一式两份,准假人留一份备查,考勤人员一份进行考勤。请假后需将领导批准的假条交考勤人员后方可离开,假满到单位后向考勤人员销假。确因特殊情况未能履行请假手续,或假满延长请假时间的,在回到单位后,请及时补办请假手续。补假理由不充足的按旷工论处。四、镇上成立考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书记担任,副组长由镇长、人大主席担任,成员有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干部、纪检干部,由办公室值班人员负责考勤。考勤人员必须在周末将本周干部到岗出勤情况统一汇总,在下月初的职工会上统一公布或在黑板上曝光。对于迟到、旷工的副科级领导,由党政一把手谈话。对迟到、旷工的站所领导和一般干部职工由人大主席、组织

3、书记、纪委书记进行谈话,谈话累计三次以上或者无故旷工三天以上的扣发当月低效工资(或)公务员补贴工资、并给于年终不予考核处理、站所一般干部职工违反纪律的同时追究站所长责任。五、请假当日下午6时以后方可离开单位,从第二天开始起假,满假后的次日8点以前必须到岗,否则以旷工处理。六、经领导批准参加函授在职学习的,在面授时必须办理请假手续,但不记为请假天数,除此之外均按请假计算。七、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早上7:30分起床,早餐后进入工作状态,晚上10:30关大门,11:00熄灯就寝,严禁11:00以后高声喧哗。八、上班期间严禁聚集饮酒、打牌,违者罚款处理。特此通知Xxxx镇委员会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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