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项医疗核心制度印刷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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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ORD格式可编辑第一早首诊负责制度专业知识整理分享一、患者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该科室接诊医 师为首诊医师。二、首诊医师须及时对患者进行必要的检查, 做出初 步诊断与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资料。三、诊断为非本科疾病时,应及时转至其他科室诊疗。四、诊断不明或合并有多科疾病时,需其他科室会诊 的按会诊制度执行。若会诊意见不一致,参加会诊科室医 师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若双方仍不 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医疗管理部 门或医院总值班协调解决。五、对急危重症患者,首诊医师必须采取积极措施及 时予以救治,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 或住院,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

2、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六、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急危重患者抢救, 在未明 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 有关科室须执行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协同抢救,不得推 诿,不得擅自离去。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 好相关记录。七、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患者,须先抢救,同 时由患者陪同人员办理挂号和交费等手续,不得因强调挂 号、交费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八、首诊医师抢救急危重症患者,在病情稳定之前不 宜转院,因医院病床、设备和技术条件所限,需由主治医 师及以上职称人员亲自察看病情, 决定是否可以转院,对 需要转院而病情允许转院的患者,须由首诊医师 (必要时 由医疗管理部门或医院总值

3、班)先与接收医院联系,准备 好相关病历资料、对途中注意情况、护送相关事宜等均须 作好交代和妥善安排,与患方沟通好再予转院。九、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 者的病情及需注意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 录。十、凡在接诊、诊治、抢救患者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 上述规定、推诿患者的,将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相关 科室的责任。十一、非我院诊疗科目范围内的疾病,接诊医师应 告知患者或家属并建议其前往相应的医疗机构就诊。第二章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为了确保三级医师负责制的认真执行, 保证各级临床 医师履行自己的职责,保证患者得到连贯性医疗服务 ,不 断提高医疗质量,提高各级医师的诊疗水平,培养良

4、好的 医疗行为和医疗习惯,制定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查房频次及时限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科室内尚无此职称人员由 科主任代替执行):每周至少2次,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 师、护士长等有关人员参加,住院期间对一般病情的新入 院患者的首次查房应在其入院72小时内完成,对急危重患 者应即时查房。主治医师查房:对一般病情的新入院患者的首次查 房应在其入院48小时内完成,每周至少3次,应由住院医 师及有关人员参加,由住院医师负责记录和落实诊疗计 划。对危重患者应随时查房。住院医师查房:对所管患者要实行24小时负责制, 对一般患者每日至少查房两次,急危重患者随时观察病情 变化并及时检查处理,执行上级医师指示,

5、书写整理病历, 及时完成病程记录,汇总、归纳、整理、分析各种检查化 验结果,出现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医师。负责检查医嘱执行 情况。参加科室值班。手术患者术者必须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二、查房基本规范查房前,在交班会上应明确查房的患者及患者数, 以掌握本次查房的概况并能对查房时间加以控制, 避免顾 此失彼。下级医师及参加查房的护理人员应做好相应准备 工作,如病历、影像学资料、化验检查报告、所需检查器 材等。查房应严格掌握医师级别,做到自上而下逐级严格 要求,不能越级行使权利。查房时做到衣着整洁、佩戴胸卡、防范严密 (必须 戴口罩,必要时戴手套进行操作),站立时应有站姿,不 得斜倚乱靠。查房不得

6、交头接耳,更不允许说不适宜的语 言,以免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查房时各级医师站位应予严格规定。主任(副主任) 医师站立于患者右侧;主治医师站立于主任(副主任)医 师右侧;住院医师站立于患者左侧,与主任(副主任)医 师相对:护士长站立于床尾:其余相关人员站于周围,但 应与主要查房人员保持一定距离,以确保充分的检查空(六)带教学生应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各种检查与操 作,并必须征得患者本人同意方可进行。三、查房内容要求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应及时解决疑难 病例的诊断和治疗,审查对新入院疑难病症或危重患者的 诊断、治疗计划。审查重大手术的适应证及术前准备情况。 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包括对各级医

7、师的指导,重点帮助 主治医师解决在诊疗中未能解决的问题。 抽查医嘱和护理 执行情况及病历书写质量。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新入院、危重、诊断未明、 分型不清、治疗效果不好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听取医生、 护士的反映、倾听患者陈述,对出、转院标准进行判断并 及时上报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对下级医师的病历和病程记 录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给予具体帮助和指导。检查 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新 入院、诊断不清者及手术患者,同时有计划地巡视一般患 者。审查各种检查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 查和治疗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修改医嘱及开特殊 检查医嘱。听取患者对治

8、疗和生活方面的意见并提出建 议。负责修改实习医师书写的病历,帮助实习医师做好新 入院患者的体格检查及病历书写工作。住院医师要详细记 录上级医师的诊疗意见,认真执行上级医师的批示,并及 时向上级医师报告。负责书写病历相关内容,要求对急危 重患者随时检查并记录。第三章会诊制度、总则凡经本专科诊查后仍不能明确诊断或考虑需他科 协助诊治者、或需多学科联合治疗的疑难、复杂、危重症 患者,应及时申请会诊。根据会诊涉及范围,分为科间会诊、院内多科联合 会诊、院外会诊;根据患者病情缓急程度,会诊又分为急 会诊和一般会诊。申请会诊必须开具会诊医嘱,并规范填写会诊申请 单,内容应包括患者病情及诊疗情况摘要、 申请

9、会诊的理 由和目的,会诊申请单上应明确标示会诊的种类及申请时 间。如申请会诊目的为专项技术会诊,申请科室应在会 诊申请单中说明有关要求,会诊科室应尽量派具备专项技 术特长人员前往会诊。各科室应有相应的机制保证每日有相对固定的人 员负责接收会诊通知,安排医师按规定及时进行会诊。应邀会诊的医师应详细了解病情并认真检查、分析,完成会诊后书写书面会诊意见并注明会诊时间,禁止在未查看患者、仅查阅病历情况下简单下达会诊意见。 院 内多科联合会诊,因由医务科组织,会诊意见由主管医师 整理记录在病历中。所有形式的会诊,由申请医师(主管医师)完成会 诊准备工作,负责汇报病情并陈述申请会诊的目的, 全程 参与会诊

10、,并在病程记录中及时记录包括会诊意见及执行 情况。院内多科联合会诊,科室各级医师、护士长均应参 加。各会诊医师须按会诊时间参加并全程参与, 特殊情况 不能按时参加的,应提前与申请科室做好沟通。二、科间会诊一般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会诊申请由上级医 师审签。会诊科室应在24小时内安排主治及以上资质医 师完成会诊。申请科室因特殊情况需会诊科室在短时间内 完成会诊的,应与会诊科室事先做好沟通,并在会诊申请 单上明确会诊时间要求。应邀科室在会诊时若遇疑难问题无法提供明确的 诊疗意见时,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上级医生必须尽快 前往会诊,不得电话会诊。低年资医师连续会诊2次以上,患者仍未确诊或病 情未得

11、到明显控制,科室再次申请会诊时,会诊科室须安 排更咼级别的医生参加。科间急会诊1. 严格把握急会诊指征,原则上非病情紧急不应申请 急会诊。2. 急会诊除在提交会诊申请外,应同时电话通知会诊 科室,简单交待患者病情。3. 接到急会诊申请,会诊医师须在 10分钟内到达现 场会诊。4. 急会诊时,被邀请科室主治及以上职称医师不在 时,由值班医师立即前往会诊,会诊后应及时向上级医师 或科主任汇报,不能处理者,应请上级医师再次会诊。三、院内多科联合会诊主要适用于疑难、危重症涉及多科疾病或多种治疗方法、需联合诊疗的患者多科联合会诊时,会诊申请应由科主任签字同意, 确定会诊时间,提前报医务科由医务科通知各会

12、诊科室按 时参加会诊。多科联合会诊由申请科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 会诊 医师应由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参加。遇特殊复杂病例、或涉及其他非诊疗技术问题的会 诊必要时可请分管院领导参与并主持。四、院外会诊适用于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并且患者及 家属或授权委托人同意,或患者、家属有坚持请院外专家 会诊的特殊要求者。会诊申请经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送医务科审批, 由医务科负责与所邀请单位医务管理部门联系。院外会诊由申请科室科主任主持,科室各级医师、 护士长应参加。涉及多家医院的重大会诊时,科室各级医师、护士 长应参与,医院分管院领导、医务科科长应亲自参加。五、门诊间会诊门诊首诊医师诊治有困难的病例,

13、可请本专科上级 医师会诊。门诊首诊医师诊治的病例,如发现(或高度考虑) 有超出本专科的疾病,而且需要及时处理的,首诊医师必 须按照“首诊负责制”记录好门诊病历,进行必要的初步 处理后,联系相关专科医师会诊。门诊患者就诊3个专科或在一个专科就诊3次以上 尚未明确诊断的病例、涉及多科疾病或多种治疗方法、 需 要联合诊治的病例,接诊医师在征得患者本人同意后可提 出院内多科联合会诊申请。第四章分级护理工作制度分级护理是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 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分为特级、 一级、二级和三级护理4个级别。在住院患者一览表上采 用不同颜色进行标识,特级和一级用红色标志,

14、二级用黄 色标志,三级护理可不做标识,患者床头卡标注相应的护 理级别。护士实施的护理工作包括: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 体征和病情变化;正确实施治疗、给药及护理措施,并观 察、了解患者的反应;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提供 照顾和帮助;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一、特级护理病情依据:1. 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2. 重症监护患者;3. 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4. 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5. 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 者;6. 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 护生命体征的患者;7. 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护理要求:

15、1. 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2.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3. 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4. 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 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 措施;5. 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6. 实施床旁交接班。二、一级护理病情依据1. 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2. 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3.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4. 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护理要求:1. 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2. 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3.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4. 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 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 措施;5. 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三、二级护理病情依据1. 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2. 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护理要求:1. 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2. 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3.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4. 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5. 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四、三级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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