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所附付款条件未成就的建设方不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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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真诚为您提供优质参考资料,若有不当之处,请指正。建设工程合同所附付款条件未成就的,建设方不构成违约常德神舟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与常德水星商务酒店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上诉案分析(本文为原创作品,未经作者书面授权,禁止转载)编者注:本文摘自北京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律师唐湘凌编著的中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百案评析。唐湘凌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从事法律职业十余年。其北京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律师团队处理过大量涉及工程建设、房地产的法律事务,在该领域有丰富经验,欢迎委托处理该领域的法律事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北京国际中心;电话:186-0190-0636,邮箱:)。一、本案要旨

2、本案要旨为,双方当事人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明确约定付款方式为根据工程进度支付款项,建设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所有工程款项,承包方在建设工程完工后,一直不向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的,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方付齐承包方所有工程款的条件未成就,因此,建设方未付齐全部工程款项的不构成违约。2009年5月15日,第三人皮龙方代表被告水星商务公司与原告神舟建材公司签订了一份轻质隔墙板安装合同。合同约定,神舟建材公司包工包料为水星商务公司室内安装装修轻质隔墙板。该安装装修工程完工后,双方于2010年2月1日结算,并经李孝志等股东审核签字,水星商务公司欠神舟建材公司工程款326 417元,该工程完工后

3、未经竣工验收,水星商务公司便投入使用,神舟建材公司至今未提出书面竣工验收报告。诉讼中,经水星商务公司申请,原审法院委托湖南德源司法鉴定所对神舟建材公司轻质隔墙板的制作、安装质量进行了质量鉴定,其结论是:一、轻质隔断条板制作质量合格;二、该房屋在较大空间的房间内采用轻质砼隔断墙体材料,加重原楼板上的永久性荷载,因楼面结构变形,导致轻质墙体,尤其是条板拼接处出现裂缝是必然结果。安装时未严格按国家轻质条板内隔墙图集03J113标准,安装和连接点要求处理,呈现的裂缝也是不可避免的。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为,水星商务公司是否存在违约,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一审法院审理认为,神舟建材公司安装的轻质隔墙板,存在墙

4、板裂缝问题,导致该建筑工程无法正常投入使用。经湖南德源司法鉴定所鉴定,该工程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包括水星商务公司工程的设计问题和神舟建材公司工程的施工问题。水星商务公司安装轻质隔断条板未严格按照国家轻质条板内隔图集03J113标准。因此,神舟建材公司承建的工程存在一定程度的质量问题,不符合双方合同的约定,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即每天5的违约金。水星商务公司在接收神舟建材公司建设的工程后,没有及时主张神舟建材公司工程质量问题,又不按期支付神舟建材公司工程款,也属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即每天5的违约金。神舟建材公司和水星商务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均存在违约行为,双方违约程度相

5、当,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二审法院审理认为,经查,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是根据工程进度支付款项,即神舟建材公司轻质墙板进场,水星商务公司支付进场费10 000元。墙板安装1000平方米工程量后,水星商务公司付给神舟建材公司工程款20 000元,安装完工后付齐所有工程款的70%,每栋安装验收合格后水星商务公司付齐神舟建材公司所有工程款。神舟建材公司在轻质隔墙板安装工程完工后,至今未向水星商务公司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合同约定的每栋安装验收合格后,水星商务公司付齐神舟建材公司所有工程款的条件未成就,水星商务公司不存在违约。另外,神舟建材公司完成的轻质隔墙板安装工程经司法鉴定,轻质隔墙体出现裂缝,与神舟建

6、材公司安装时未严格按照国家轻质条板内隔墙图集03J113标准进行安装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故水星商务公司关于迟延支付工程款是因神舟建材公司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抗辩理由成立,依法不应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二、案件来源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2011)武民初字第560号;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常民一终字第173号 三、基本案情2009年5月15日,第三人皮龙方代表被告水星商务公司与原告神舟建材公司签订了一份轻质隔墙板安装合同。合同约定,神舟建材公司包工包料为水星商务公司室内安装装修轻质隔墙板。由于不可抗力,或重大设计变更导致工程质量的较大增减,或水星商务公司同意的其他原因,工期可相应顺

7、延;神舟建材公司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者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或由于神舟建材公司原因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视为神舟建材公司违约,按每天5计算违约金;水星商务公司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神舟建材公司有权按欠款总额的5收取违约金,并有权停止施工。该安装装修工程完工后,双方于2010年2月1日结算,并经李孝志等股东审核签字,水星商务公司欠神舟建材公司工程款326 417元,截至2010年10月27日,水星商务公司已向神舟建材公司付工程款275 000元,尚欠工程款51 417元。据此,神舟建材公司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水星商务公司支付工程欠款51 417元,并支付违约金173 454.47元

8、。水星商务公司抗辩称神舟建材公司安装的轻质隔墙板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员工休息间不能正常使用,其不存在违约行为。2009年5月15日,皮龙方代表水星商务公司与神舟建材公司签订轻质隔墙板安装合同约定付款方式,根据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神舟建材公司轻质墙板进场,水星商务公司支付进场费10 000元。墙板安装1000平方米工程量后,水星商务公司付给神舟建材公司工程款20 000元,安装完工后付齐所有工程款的70%,每栋安装验收合格后,水星商务公司付齐神舟建材公司所有工程款(留下10 000元作为神舟建材公司在水星商务公司宾馆开业后的消费)。该工程完工后未经竣工验收,水星商务公司便投入使用,神舟建材公司至今

9、未提出书面竣工验收报告。诉讼中,经水星商务公司申请,原审法院委托湖南德源司法鉴定所对神舟建材公司轻质隔墙板的制作、安装质量进行了质量鉴定,其结论是:一、轻质隔断条板制作质量合格;二、该房屋在较大空间的房间内采用轻质砼隔断墙体材料,加重原楼板上的永久性荷载,因楼面结构变形,导致轻质墙体,尤其是条板拼接处出现裂缝是必然结果。安装时未严格按国家轻质条板内隔墙图集03J113标准,安装和连接点要求处理,呈现的裂缝也是不可避免的。四、法院审理原审法院认为,神舟建材公司与水星商务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虽然是由第三人皮龙方代表水星商务公司签订,工程款的审核是由第三人李孝志签字审核,但该第三人均为水星商务公司人

10、员,该合同的签订得到了水星商务公司的认可,因此,该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双方应遵照合同约定条款履行义务,即神舟建材公司应当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安装工程并保证工程质量,水星商务公司应当按期支付工程款。神舟建材公司安装的轻质隔墙板,存在墙板裂缝问题,导致该建筑工程无法正常投入使用。经湖南德源司法鉴定所鉴定,该工程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包括水星商务公司工程的设计问题和神舟建材公司工程的施工问题。工程施工问题包括轻质墙顶与楼内现浇梁板接触处及板接长处未满敷膨胀水泥砂浆、墙板接长处未安钢管或木销类连接物、墙板加固措施未按合同约定安装U型卡及满铺纤维布,水星商务公司安装轻质隔断条板未严格

11、按照国家轻质条板内隔图集03J113标准。因此,神舟建材公司承建的工程存在一定程度的质量问题,不符合双方合同的约定,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即每天5的违约金。水星商务公司在接收神舟建材公司建设的工程后,没有及时主张神舟建材公司工程质量问题,又不按期支付神舟建材公司工程款,也属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即每天5的违约金。神舟建材公司和水星商务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均存在违约行为,双方违约程度相当,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遂判决:一、被告常德水星商务酒店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常德神舟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工程款51 417元;二、驳回原告常德神舟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其

12、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00元,司法鉴定费6000元,共计7100元,由原告常德神舟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负担3300元,被告常德水星商务酒店有限公司负担3800元。二审法院认为,根据神舟建材公司的上诉主张和水星商务公司及皮龙方、李孝志的答辩理由,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水星商务公司是否存在违约,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经查,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是根据工程进度支付款项,即神舟建材公司轻质墙板进场,水星商务公司支付进场费10 000元。墙板安装1000平方米工程量后,水星商务公司付给神舟建材公司工程款20 000元,安装完工后付齐所有工程款的70%,每栋安装验收合格后水星商务公司付齐神舟建材公司所有工程款。神舟

13、建材公司在轻质隔墙板安装工程完工后,至今未向水星商务公司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合同约定的每栋安装验收合格后,水星商务公司付齐神舟建材公司所有工程款的条件未成就,水星商务公司不存在违约。另外,神舟建材公司完成的轻质隔墙板安装工程经司法鉴定,轻质隔墙体出现裂缝,与神舟建材公司安装时未严格按照国家轻质条板内隔墙图集03J113标准进行安装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故水星商务公司关于迟延支付工程款是因神舟建材公司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抗辩理由成立,依法不应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综上所述,神舟建材公司的上诉主张因没有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实,其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原审判决虽认定双方违约程度相当和适用相关法律有误,但

14、实体处理正确,依法应予维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五、与本案及类似案例相关的法规索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

15、以下程序进行:(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3实地

16、查验工程质量;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等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第七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北京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律师团我们努力做中国最专业的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律师联系人:唐湘凌 律师电话:186-0190-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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