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安全监理细则

上传人:大米 文档编号:504913841 上传时间:2024-02-16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3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桩基安全监理细则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桩基安全监理细则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桩基安全监理细则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桩基安全监理细则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桩基安全监理细则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桩基安全监理细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桩基安全监理细则(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监理细则(7)安全监理实施细则-1一、工程概况:(略)二、安全监理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行业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安全技术规范和强制性条文。 4、其他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与标准等。三、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1、审查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对现场施工用电、脚手架、临时洞口、模板施工等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报监理审查。 2、审查承包单位的自检系统,工程开工前,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教育,成立承包单位的安全自检系统,要求施工的每一道工序必须由承包单位按监理工程师规定的程序提供自检报告和报表。 3、检查承包单位的

2、安全设施和设备如吊篮、漏电开关、安全网等。承包单位应提供安全设施的产地、厂家以及出厂合格证书,必要时应提供安全设施的有关图纸与设计等资料。 4、检查承包单位进场施工机械,对承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记录。应对进场机械的数量、型号、规格、生产能力、完好率等认真检查和记录。当发现承包单位的进场机械和施工组织设计的填写不一致时应查明原因,必要时要求承包单位补充。 5、安全监理设施的检查和验收首先要求承包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有关安全监理设施和设备的配置与安装的详细说明,提供设备配置清单,以便审批。承包单位提供的设备清单与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数量应一致,

3、如有不符,应由承包单位说明情况,若确实因为特殊情况无法满足合同的规定时,应由承包单位配备与合同规定型号相类似的设备。工程开工前按合同要求验收承包单位提供的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设施、设备,包括设施的修建、安装、调试,以及数量和标准符合要求的验收清单。四、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内容(一)、打桩阶段的安全监理1、施工现场要平整、压实,做好排水措施,检查作业区内有无高压线路,作业区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2、桩机械进场后,须向监理提供机械合格证书,年检报告和检测证书;机械须进行安全防护装置,安全设施验收复核合格挂牌后才能使用。3、对施工人员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教育。4、进入施

4、工现场须戴安全帽,上塔系好安全带。5、安全员、电焊工、电工、吊车工、吊车指挥工等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杜绝无证上岗。6、开工前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安全工作大检查,验收合格方可开工。7、作业区内应有明显标志成围栏,悬挂醒目的安全宣传标语、标牌。8、现场电缆线架空布设,各种电器控制须漏电保护装置。9、打桩时要认真检查使用机具,关键部位重点检查,经试运转,符合安全施工要求,方能正常投入使用,正式施工中每一个星期对设备普遍进行一次检查制度。10、桩机开启后,桩锤在施打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在距离桩锤中心5米以外监视。11、严禁吊桩、吊锤回转或行走等动作同时进行,打桩机在吊有桩和锤的情况下,操作人员不得离开

5、岗位。12、桩架吊桩距离不大于5米,避免偏心吊桩,如遇特殊情况,必须采取可靠措施。13、遇雷雨和六级以上大风,应暂停施工,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桩架的防风能力。14、两班制施工作业时,要建立交接班制度,各岗位对交接两班制施工时做好交接班记录,及时准确地情况交到下一班。15、起吊时,不准有明显地偏心,导杆前不准站人。(二)、深基坑的安全监理1、施工前的安全准备阶段:1)应当在勘察前对深坑附近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现状,以及同期施工的相邻建设工程施工情况进行调查,并应当将调查资料即使提供给设计施工、监测、监理等单位。2)前期的调查范围以基坑边线起,基坑开挖深度3倍的范围标准。3)应当邀集设

6、计、施工、监理、市政、公用供电、通讯、监测等有关单位,介绍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可能产生的影响,征询相关单位意见,对可能受影响的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作进一步检查、监测、拍照或摄像。布设记号并作记录。4)检查施工方案报审,建筑企业应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编制的安全专派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核。5)应当按照本市承包管理规定,择优选择深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单位,不得支解发包工程。2、施工阶段的安全管理:1)深基坑工程施工,应当根据设计文件和设计要求,结合工程实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除应当常规规定外,还应当包括环境保护措施,监控措施和应急抢

7、救措施等内容。2)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应当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不得随意变动,确须修改时,应当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并征得原设计单位认可。3)深基坑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管理,旅行技术管理程序,按照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并对施工现场周围环境进行监控,施工现场应当按深基坑设计,并对施工现场配备应急抢救器材和人员。4)基坑开挖后,基坑四周应设围栏进行安全保护,土方不应堆放在基坑四周,应及时清运,基坑四周铺设施工安全通道、排水措施。5)基坑作业时,施工单位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攀登设施及专用通道,作业人员不得攀爬坑道壁。6)基坑基础作业时,施工

8、单位应指定专人指挥、监护,出现位移、开裂及渗漏时应立即停工,将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等险情排除后,方可作业。7)深基坑特别是稳定性差的土质边坡、顺向坡,施工方案应充分考虑雨季施工等诱发因素,提出预案措施。8)基坑开挖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工程施工,严禁基坑长时间暴监理细则(8)安全监理实施细则-2(三)、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理1、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疾病的生理缺陷并应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有关部门上岗证,方可持证上岗。2、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3、机械设备进场,施工单位必须向监理单

9、位提供机械的型号、合格证书、年检报告或检测报告,机械检修保养记录等相关的资料。4、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5、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6、变配电所、乙炔站、氧气站、空气压缩机房、发电机房、锅炉房等易于放生危险的场所,应在危险区域界限处设置围栅和警告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入内;挖掘机、起重机、打桩机等重要作业区域,应设立警告标志及采取现场安全措施。7、在机械产生对人体有害气体、液体、尘埃

10、、渣滓、放射性线、震动、澡声等场所,必须配置相应安全保护设备和三废处理装置,在隧道、深井基础施工中,应采取措施,让有害物限制在规定的限度内。8、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应编制单一的使用说明,使用中做好相应维修保养并做好记录,严禁带病使用和违章使用。(四)、土方工程的安全监理1 、挖土工程1)挖土中如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2)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撤离并及时报告处理。3)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在与挖空的基坑2M以内,挖土机不能停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 4)电缆两侧1M范

11、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5)配合拉铲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6)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5M高护栏,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专用梯。2、回填土工程1)装载机作业时,在其作业范围内,不得同时有人从事平土作业。2)基坑(槽)的支撑,应按回填的速度,按施工组织设计及时要求依次拆除,即填土时应从深到浅分层进行,填好一层拆除一层,不能事先将支撑拆掉。监理细则(9)-安全监理实施细则-3(四)、土方工程的安全监理1、回填土工程1)装载机作业时,在其作业范围内,不得同时有人从事平土作业。2)基坑(槽)的支撑,应按回填的速度,按施工组织设计及时要求依次拆除,即填土时应从深到浅分层进行,填好一层拆除一层,不能事先将支撑拆掉。2、挖土工程1)挖土中如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2)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撤离并及时报告处理。3)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在与挖空的基坑2M以内,挖土机不能停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 4)电缆两侧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5)配合拉铲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6)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5M高护栏,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专用梯。监理细则(9)-安全监理实施细则-3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建筑资料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