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样本(七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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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样本供方:_ 需方:_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_年_月_日产品名称牌号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总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合计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三、交(提)货地点、方式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九、结算方式及期限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十一、违约责任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

2、式十三、其它约定事项供方需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鉴(公)证意见:单位地址:_ 单位地址:_法定代表人:_ 法定代表人:_委托代理人:_ 委托代理人:_经办人:电话:_ 电话:_鉴(公)证机关(章)电报挂号:_ 电报挂号:_年_月_日开户银行:_ 开户银行:_(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帐号:_ 帐号:_外,鉴(公)证实行邮政编码:_ 邮政编码:_自愿原则)有效期限: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监制部门:_ 印制单位:_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样本(二)工矿产品采购协议。求为准绳。2.由于包装不当而引起的产品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产品锈蚀,乙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3.包装完整,原件数量短

3、少或规格品种不符,经甲方查询乙方应给予解决。4.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第四条交货方式1.交货方式:按下列第(_)项执行:实行送货的,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实行代运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实行提货的,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甲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2.保险:由_负责投保,投保金额:_投保险种:_。3.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3.产品的交(提)货期限: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

4、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第五条运输1.运输方式:按下列第(_)项执行:铁路运输;公路运输;水路运输。2.运输线路及费用负担:乙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

5、按原合同执行。甲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乙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甲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乙方负担。3.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甲方如要求变更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货物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_项执行: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对于副品、次品、以及低于

6、标准的,本着合情合理、以质论价解决。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_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

7、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第七条产品验收1.验收时间:甲方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_日内组织有关人员会同乙方人员进行验收。2.验收标准:以双方约定的质量为准,允许产品颜色有一定误差,重量允许有_误差,允许含水分为_。3.验收方法:采用抽样检验,写出抽验记录并由双方检验人员签字备案。4.异议: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

8、应在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第八条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积极寻求货源,并保证依时提供足够的货物提供给甲方。乙方不能及时按双方确定的数额和时间供货,应承担逾期交货部分或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的违约金。(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

9、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产品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4.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

10、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5.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6.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第九条甲方的违约责任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

11、,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自交货之日起按日万分之_支付延期付款滞纳金。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7.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货,除应继续履行合同外,应承担拒绝接货货款部分_的违约金;甲方延迟接货,应承担延迟接货货款部分的_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第十条合同的解除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7._。第十一条声明及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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