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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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28号),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附: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公 安 部 联合发布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00六年十一月说 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规范保安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共同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一、 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以客观反映现阶段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

2、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保安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都作了明确规定。二、本标准的制定遵循了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既保证了标准体例的规范化,又体现了以保安职业活动为导向、以保安职业技能为核心的特点,同时也使其具有根据科技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培训、鉴定和就业工作的需要。三、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保安职业分为5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四、本标准是在各有关专家和实际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参加编写的主要人员有:刘文玺、池世才、丛锋、石小迎、何智。参加审定的主要人员有:马维亚、陈蕾、顾岩、顾道

3、先、戴思鸿、谢平、孙尧、初京、拓跋俊华、林贤杰、郭太生、方保仁、王健、张昕聪、谢晓、卓卫红、徐式华、郭江汉、姜树理、李龙文、张伟光、许肃军、孙久涛、安国庆、周忠义、黄润新、王龙天。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中国保安协会、北京市公安局内保局、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辽宁省保安协会等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致谢。五、本标准业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批准,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保安员。1.2职业定义 在保安服务组织中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人身、财产、信息等安全防范服务的人员。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五

4、级)、中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保安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保安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1.4职业环境室内、室外。常温。1.5职业能力特征身心健康,具备相应岗位所要求的身高、体能、技能标准,具有一定的观察、理解、表达、判断、应变、自卫、自控、沟通、指挥、协调及自主学习、执行的能力。1.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1.7培训要求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保安员不少于264标准学时;中级保安员不少于150标准学时;高级保安员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保安师不少于250标准学时;高级保安师不少于150标准学

5、时。1.7.2培训教师培训初级保安员、中级保安员的教师应具有高级保安员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公安、法律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保安员的教师应具有保安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公安、法律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保安师、高级保安师的教师应具有高级保安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公安、法律、管理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7.3培训场地设备具有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及示教设备、实训场地及训练器材、设备。1.8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1.8.2申报条件初级保安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保安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

6、时数,并取得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机构核发的结业证书。(2)连续从事本职业见习工作1年以上。中级保安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2)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3)愿意从事本职业的军队退役人员。(4)取得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机构核发的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高级保安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2)取得保安专业大专学历。(3)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5)取得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机构核发

7、的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保安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具有大专学历,取得本职业高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2)具有大专学历,取得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机构核发的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机构核发的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机构核发的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高级保安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具有大专学历,取得本职业保安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保安师职业资格证书后

8、,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本职业保安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1.8.3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或上机的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或模拟现场操作等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初级、中级、高级保安员须通过体能测试。保安师和高级保安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1.8.4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5 ,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3,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 ;体能测试考核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

9、:5,且不少于5名考评人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1.8.5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按实际操作项目需要确定;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min。1.8.6鉴定场所设备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能够满足技能操作的场所进行。2.基本要求2.1职业道德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2.1.2职业守则(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2)爱岗敬业,熟悉业务;(3)掌握技能,强健体能;(4)文明值勤,热情服务;(5)见义勇为,奉献社会;(6)恪尽职守,保障安全。2.1.3工作纪律(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2)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按照合

10、同规定保护客户的人身、财产、信息安全。(3)文明值勤,礼貌待人,以理服人。(4)廉洁奉公,不谋私利。(5)遵守客户单位的规章制度,严守客户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2.2基础知识2.2.1基础理论知识(1)保安服务业的产生和发展。(2)保安服务的概念、性质。(3)保安服务组织的职责及组建条件。(4)保安人员的职责和权限。(5)保安人员的基本素质及行为规范。2.2.2专业基础知识(1)保安勤务知识。(2)安防技术与设施知识。(3)消防安全知识。(4)现场保护知识。(5)现场救助常识。(6)内务管理知识。(7)保安礼仪常识。(8)安全管理知识。(9)交通安全知识。(10)计算机操作常识。(11)防卫术

11、知识。(12)人际沟通技巧。2.2.3相关法律、法规知识(1)基本法律常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相关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相关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知识。(2)行政法律法规常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知识。信访条例的相关知识。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相关知识。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知识。(3)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常识:公安部等有关部委制定的相关规章和地方性法

12、规中相关内容。(4)其他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中与保安业务有关的内容。3.工作要求本标准对初级保安员、中级保安员、高级保安员、保安师和高级保安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3.1初级保安员(根据岗位要求选择1个职业功能进行考核)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相关知识一、守护(一)出入口守卫1.能查验出入人员和车辆的证件2.能按照规定登记车辆及物品,接待来访人员3.能指挥、疏导人员与车辆4.能发现证件、出入人员、车辆及携带物品等异常情况并及时报告5.能识别报警信号,并使用对讲机、电话、有线和无线按钮、键盘等常用报警设备报警1门卫操作规程与标准2.查验证件和货物的基本方法3.指挥疏导人员、车

13、辆的基本手段和方法4.常用报警设施和通讯器材的使用方法5.接待来访人员的规范6.报告和报警的程序和方法(二)目标部位守护1.能清理目标区域内无关人员和可疑物品2.能发现火险、水电气泄漏、盗窃等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告3.能徒手或使用常用保安器械进行防护4.能使用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灭火5.能按规定设置隔离区保护案件、事故现场1.守护操作规程与标准2.防火、防盗、防泄漏常识3.常用消防器材使用方法4.安全隐患的识别方法5.案件、事故现场保护常识二、巡逻(一)区域巡逻1.能按照预定方案巡逻2.能使用有线、无线等通讯器材进行联络3.能徒手或使用常用保安器械进行防护4.能发现异常情况并及时报告5.能按规

14、定格式填写巡逻纪录6.能识别报警信号,并使用有线和无线按钮、键盘等常用报警设备报警1.巡逻操作规程与标准2.常用通讯器材和保安器械使用方法和规定3.保安巡逻登记表填写方法4.报告和报警的程序和方法(二)人员聚集场所巡逻1.能发现聚集场所可疑情况并及时报告2.能按照工作要求疏导人群3.能按规定设置隔离区进行区域警戒1.人员聚集场所的特点2.人群疏导的方法和要求三、押运(一)武装押运1.能按押运操作规程进行警戒2.能使用无线通讯设备报告情况3.能识别报警信号并报警4.能使用防暴枪支5.能处理安全隐患6.能先期处置紧急情况1 . 押运操作规程与标准2. 常用通讯器材和保安器械的使用方法3.押运安全隐患的处理方法4.防暴枪支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5.报告和报警的程序和方法(二)护送1.能对护送对象进行警戒2.能全程监控护送对象的活动3.能发现护送中的异常情况并及时报告4.能徒手或使用保安器械进行防护3.2中级保安员(根据岗位要求选择1个职业功能进行考核)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相关知识一、守护(一)出入口守卫1.能操作安全出入设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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