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北京邮电大学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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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北京邮电大学文件校字20133号北京邮电大学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2013年11月15日校务会通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总则概述为了加强对学校工程项目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树立学校资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确保学校房屋、设施、道路的正常使用,做到各单位责权利明晰、协调配合、责任到人,确保学校房屋、设施、道路的正常使用,为教学科研及学校的总体发展创造优良环境,特制订本办法。第二章 基本职责分工第二条 基建处职责1、负责学校公用房屋和职工住宅拆除、新建和改扩建。2、负责学校公用房屋和职工住宅(包括净土寺、二里庄和小西天)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及影响主体结构安全设施

2、(房屋屋面防水、外墙面渗漏、公共雨水管、公共门窗)的维修或更换。第三条 后勤处职责1、负责除学校公用房屋和职工住宅(包括净土寺、二里庄和小西天)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及影响主体结构安全的设施之外的上下水、电(市政、自来水、电力部门直接管辖的除外)、气(除住宅区)、暖(自行装修过的暖气设施除外)、中央空调(资产经营公司、体育馆等自管空调除外),及卫生间漏水(楼层间漏水、自行装修过的除外)和电梯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维修及更换(科技大厦、体育馆、布莱得公司除外)。2、负责校区(包括小西天)道路、管线(弱电、安防系统除外)养护、维修和校园绿化、环境卫生。3、负责学校校园、职工住宅区(包括小西天)的防汛

3、工作。第四条 教育信息化办公室职责1、负责学校网络、电话的规划、设计、安装。2、负责校园弱电管线(网线、电话线、有线电视线路、科研专网、电信电缆)的安装、维护及维修。3、负责协调电信、广电运营商在校内的管线资源、信号覆盖。第五条 保卫处职责1、负责校园安防系统的安装、维护及维修;负责校园消防设施的管理。2、负责校园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第六条 审计处职责负责对工程中的招投标进行监管及对工程预算和超过学校规定金额的竣工结算进行审核。第七条 财务处职责负责工程维修资金审核、工程结算、决算的全过程资金管理及工程施工中的押金管理。第八条 资产处职责1、负责学校房屋的调配、建账、资产登记等

4、资产管理。2、负责协调学校人防、地下空间及其设施、设备的管理及维护、维修(用作经营场所及员工宿舍的由使用单位负责)。3、负责协调公房装修、人防土建工程维修时基建处、后勤处、教育信息化办公室之间的任务划分。第三章 新建、改扩建项目管理第九条 新建、改扩建项目基本职责(一)基建处职责1、立项报告上报前,基建处负责组织后勤处、财务处、审计处、保卫处、教育信息化办公室、资产处、使用单位等相关单位提前参与工程方案设计,根据多方意见和建议,形成最终设计方案(包括工程开工和竣工时间)。2、拆除施工场地内的建筑物,要按规定事先报教育部,获得批复同意后并由资产处和财务处做出房屋固定资产销账处理后,方可实施。3、

5、新建、改扩建项目竣工四方(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和基建处)验收前,基建处负责组织后勤处、财务处、审计处、保卫处、教育信息化办公室、资产处、使用单位等相关单位参与项目竣工的验收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基建处要及时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基建处负责组织相关单位与施工方进行实物交接,工程视为竣工。4、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试运行期间(竣工后1至3个月),基建处要及时收集、记录运维管理单位和使用单位发现的问题,并通知施工方进行二次整改维修。工程项目质保金支付前的3至6个月内,基建处要收集整理相关单位发现的问题,再次通知施工方进行质保维修,如施工单位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由基建处通知财务处扣除相应比

6、例的质保金。5、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后,基建处要办理档案存档及固定资产的转固手续。档案包括立项规划、工程合同、相关资料、图纸和固定资产的详细清单等。同时,工程项目的各种质保资料复印件转交使用或运维单位备档。最后签订北京邮电大学新建改扩建工程竣工验收单(见附件1)。(二)其他相关职能单位职责后勤处、财务处、审计处、保卫处、教育信息化办公室、资产处等单位按照各自的责任分工,要积极配合基建处做好工程设计、施工、验收交接、竣工决算、质保各个阶段的工作。1、工程设计阶段: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参与基建处在工程方案设计阶段的工作,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2、工程施工阶段: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关注施工中出现的

7、问题,向基建处提出意见和建议。3、工程验收、实物交接阶段:各单位要积极参与基建处组织的验收工作,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基建处督促施工方整改。试运行期间(竣工后1至3个月),后勤处、教育信息化办公室等运维管理单位和使用单位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基建处。在实物交接过程中,工程接收单位要认真做好实物清点检查、实物清单等接收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基建处。4、工程竣工决算阶段:竣工决算后,相关单位要积极协助基建处办理档案存档及固定资产的转固手续。同时,使用或运维单位认真接收工程项目的各种质保等资料的复印件。5、工程质保阶段:工程项目质保金支付前的3至6个月,后勤处、教育信息化办公室等运维管理单位和使用

8、单位,全面整理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基建处进行质保维修。第四章 维修项目管理第十条 维修项目基本原则1、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的基本职责(详见第二章)。2、后勤处、基建处、教育信息化办公室和保卫处等单位对各自负责的维修项目经常性巡视,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处置。3、后勤处、基建处、教育信息化办公室和保卫处等单位对各自负责的维修项目要按学校规定,实行“首问负责制”。首次接到报修申告的单位为“责任单位”,针对该报修申告,本单位能处置的,要及时处置;本单位处置不了的,要及时有效的通知主管单位处置,否则责任由“责任单位”承担。要建立协调机制,对于同一工程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的,由“责任单位”负责协调

9、处置。第十一条 维修项目流程后勤处、基建处、保卫处、教育信息化办公室向全校公布维修电话,受理全校用户报修。涉及其他单位维修职责的,转报该单位处置。基建处、后勤处、保卫处、教育信息化办公室在工程维修过程中要按下列流程执行。1、接报修后进行现场踏勘,查验工程量,制定维修方案。同时,须请有资质的造价员,对工程进行预算核定,向施工单位下达北京邮电大学工程维修任务书 (见附件2)。2、组织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并签订“维修合同”。合同中要约定工程质保年限、工程开工和竣工时间。3、维修过程应设全程监理,发现与维修方案不一致时,及时通知施工方整改。4、工程竣工后,要组织用户和施工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三方签北京邮

10、电大学工程维修验收单(见附件3)。5、财务报销时,须持审核合格后的“竣工验收单”、“维修合同”等相关资料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其中扣留工程款的5%作为质保金,在未发生质量问题的情况下,按合同结清。第十二条 紧急维修项目各单位对自己工作职责要制定应急维修预案。遇到紧急维修项目时启动预案,先抢修后补办第四章第十条中规定的手续。各单位的应急维修职责如下:(一)基建处负责:1、地基基础突然下沉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安全及设施安全。2、房屋屋面防水。3、房屋外墙面渗漏。4、房屋公共雨水管堵塞。5、与基建处职责内容相关的其他紧急情况。(二)后勤处负责:1、管道(包括消防)爆裂、严重跑水。2、非正常停电(用电线路

11、过载造成安全隐患)。3、道路塌陷。4、灾害天气造成房屋损坏及安全隐患。5、暴雨造成的路面严重积水。6、电梯非正常停运。7、与后勤处职责内容相关的其他紧急情况。(三)保卫处负责1、校园消防管道爆裂、跑水紧急维修时,负责现场安保协调工作。2、与保卫处职责内容相关的其他紧急情况。(四)教育信息化办公室负责1、校园网骨干光缆断裂。2、楼内和楼间通信基础设施故障导致校园网不能正常运行。3、与教育信息化办公室职责内容相关的其他紧急情况。第五章 房屋装修项目管理第十三条 公房装修项目的基本原则二级单位需对公用房屋进行装修、线路改造(网络、电话线、电力)等,首先要报资产处,由资产处视工程具体情况分配给后勤处、

12、基建处、教育信息化办公室,由上述单位负责组织施工,二级单位不得擅自施工。第十四条 公房装修项目申请流程(一)二级单位申请流程1、二级单位房屋需要进行装修的,应到学校资产处办理装修申请手续,领取北京邮电大学公用房装修改造申请表(见附件4)。二级单位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内容包括装修设计、装修方案、装修预算等。2、“申请表”经二级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确认后,须到资产处、保卫处、后勤处、教育信息化办公室、基建处、审计处、财务处审核,并签字盖章后交资产处处置。(二)负责组织装修项目的流程后勤处、基建处、教育信息化办公室接到资产处转交的施工通知单后,按下列程序执行。1、接装修申请单后进行现场踏勘,查验工

13、程量,制定装修方案。同时须请有资质的造价员,对工程进行预算核定。2、组织施工单位进行装修,并签订“装修合同”。合同要约定工程质保年限。3、装修过程应设全程监理,发现与装修方案不一致时,及时通知施工方整改。4、工程竣工后,要组织用户单位、相关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三方签北京邮电大学公用房屋装修改造竣工验收单(见附件5)。5、验收合格后,负责施工的单位(后勤处、基建处或教育信息化办公室)把“竣工验收单”、“ 装修合同”等相关资料转交用户单位,用户单位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其中,扣留工程款的5%作为质保金,在未发生质量问题的情况下,按合同结清。第十五条 公房装修项目审核单位职责1、资产处确认

14、所装修房间的所属单位和使用性质。2、财务处负责审核装修经费的合法性。3、后勤处负责审核施工队资质、营业执照、装修施工合同等相关资料。施工过程中审核水、电、暖的改造。施工前,施工单位须与后勤物业中心签订文明施工责任书,按工程合同预算金额的5%收取文明施工押金,交财务处。4、基建处负责审核所装修房间的承重结构不被破坏。5、保卫处负责审核防火防盗等安全保障措施,并与二级单位和施工队签订校内施工安全责任书,根据工程预算金额按学校规定收取相应押金,交财务处。6、教育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审核网络及电话的布线、安装。7、审计处负责在签订装修合同前,对装修预算进行审核及在装修工程结束后,对达到学校规定金额的竣工结

15、算进行审核。第六章 附则工程建设、维修项目及质保要按下列条例执行,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处罚。第十六条 工程项目施工公示为了维护校园整体环境,方便学校师生对施工的理解和监督,负责施工管理的二级单位(基建处、后勤处、保卫处、教育信息化办公室等)需在施工地点醒目的地方公示施工工程项目名称、本单位项目管理负责人及联系电话,施工单位的名称、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第十七条 工程项目质保工程建设,房屋、设施、道路维修、房屋装修质保期为2年,屋面防水为5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施工方免费质保维修。质保详单参见附件,项目清单可增减。第十八条 工程项目纪律要求及责任追究1、负责工程建设、维修项目管理的相关单位,严格履行相关职责,违反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给予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相应的经济和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各二级使用单位未经批准擅自装修的,给予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相应的经济和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十九条 值班电话后勤处负责24小时值班,受理电话:。相关单位白天值班电话:基建处,保卫处,教育信息化办公室。第二十条 宏福校区宏福校区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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