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公司质量保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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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量保修制度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工程及商品房质量保修工作,保护公司、施工承包企业、商品房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建筑及房屋质量的提高,提供安全、舒适、健康、环保的商品房产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由公司承担的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包括装修工程)的质量保修,均适用本制度。公司工程部负责开展质量保修工作,并负责解释本制度内容。第一章 施工承包企业应承担的保修责任第三条 按照国家规定,公司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企业(乙方)应当履行一定的保修义务。公司应就相关保修项目与

2、施工企业共同制定保修书面约定,在销售商品房时,共同向业主提供保修承诺。第四条 施工企业应提供的十年保修范围为: 基础部分:经权威部门验定的因乙方施工责任所造成发生基础不均匀沉降,由乙方承担返修、加固以及检测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最终造成的损失。 结构部分:梁、柱、墙体、楼板悬挑构件等主体结构出现的质量缺陷,由乙方承担因返修、加固以及由此带来的一切费用。第五条 施工企业应提供的五年保修范围 屋面及室内防水部分:屋顶屋面积水渗漏,厨卫间地面积水渗漏。由乙方在保修期内承担因返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因上述原因造成业主相应的经济损失。 设备安装部分:上下水管道、采暖管道、散热器片、开闭箱、电表箱及

3、相应的设备安装,因安装质量发生的漏水漏气问题以及因材料质量所发生的损坏由乙方无偿更换。第六条 施工企业应提供的三年保修范围: 室外工程:散水、台阶、坡道下沉开裂,沟道回填下沉,由乙方负责在保修期内无偿修复。 内外墙体、顶棚抹灰层、裂缝、爆灰、墙地砖开裂、脱落,由乙方负责在保修期内无偿修复。第七条 施工企业应提供的一年保修范围: 电气部分:室内灯具(除灯泡、灯管)、开关、插座,安装不牢、线路漏电、电器失灵。 卫生洁具部分:坐便器、浴缸、洗面盆及附属配件,因产品质量损坏、配件失灵、漏水,包括厨房间水嘴、水表等部件。 门窗部分,开关不灵,边缝漏风、翘曲变形,木制做品剥层、裂缝、油漆脱皮。 内装修木做

4、部分:变形、开裂、脱落、涂料起皮、掉粉、严重退色、小五金件不符合规范要求,如门锁、合页等。 地面超过国家标准的起砂,空鼓裂缝。第八条 施工企业应提供的半年保修范围: 电器中安装的灯泡、灯管在保修期间由于质量问题损坏,乙方应免费更换。因施工门窗安装质量问题损坏的门窗玻璃。地面泛水、倒坡积水。下水地漏、管道堵塞或流水不畅。烟道返烟的修复。第二章 公司对业主的保修责任第九条 公司在销售商品房的经营活动中,销售部门应当向对方提供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同时明示各保修部位和责任、年限。第十条 在正常使用,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

5、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五) 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2年;(六)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为2年;(七) 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为1年;(八) 卫生洁具为2年;(九) 灯具、电器开关为6个月;(十) 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第十一条 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十二条 公司应及时处理、解决、回复业主的房屋质量投诉,委托物业公司受理的,应当与物业公司签订相关协议,约定处理途径、方式及资金等问

6、题。接到保修通知后,工程部部应当安排人员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工程部部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安排人员到达现场抢修。第三章 安全事故的预防及处理第十三条 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公司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单位实施保修,原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第十四条 保修完成后,由公司组织各方及房屋所有权人进行验收。涉及结构安全的,应当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五条 按照国家规定,保修费用可由工程部部门向质量缺陷的责任方主张,由责

7、任方承担。第十六条 在保修期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公司可按照相关规定先予赔偿,并及时向造成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第十七条 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八条 下列情况不属于本制度规定的保修范围:(一) 因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二) 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第四章 维修服务人员服务程序及入户纪律第十九条 公司维修服务人员进入业主所有的房屋内进行维修活动时,应在公司工程部部的指导安排下进行。第二十条 维修服务程序。工程部部接待投诉后,安排专人进行现场核查,确定处理方案,由相关人

8、员上门维修,工程部部组织质量检查验收,经过业主签收确认后,完成维修,并定期回访。第二十一条 维修服务标准。维修人员应穿着和携带印有统一标识的工作服、工具袋、工具箱;佩戴贴有照片的胸卡;入户维修需携带拖鞋、鞋套、抹布;接到投诉一般2小时到位,特殊情况不超过4小时;清理要做到施工垃圾全部运走,卫生清理达到窗明几净,无明显修补痕迹,原物品恢复到位;验收标准为参照正式工程验收规范并结合业主意见执行,一定要达到业主满意。第二十二条 维修入户纪律。维修人员维修时必须业主在场,不准乱串房间,严禁乱动室内物品。不喝业主一杯水,不吸业主一颗烟。不接受业主的任何财务。不向业主提出工作外的问题。不刁难业主、不大声喧哗。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制定之日起执行。河南无咎置业有限公司201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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