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书的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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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再审申请书的写法再审申请书的写法 再审申请书的格式 再审申请书格式(居中,黑体+B小三号)(以下正文均为四号宋体;行距25磅。)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反诉被告,二审上诉人):XX公司,居处地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此处应当精确列明再审申请人原审诉讼地位。)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XXX电话: 邮编:再审被申请人(一审被告、反诉原告,二审上诉人):XX公司,居处地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XX电话: 邮编:(必需写明电话,以便法院通知对方。)再审申请人因不服XX省人民法院院于XXXX年X月XX日作出的(XXXX)民一终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特向贵院提出

2、申诉。(此处应注明原审判文书的案号。)再审事由:XX省人民法院(XXXX)民一终字第XX号民事判决认定事实的基本证据缺乏证据支持,且适用法律错误,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XX款之规定,恳求再审。(必需列明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79条每几款的规定。)再审恳求:1.撤销XX省人民法法院(XXX)民一终字第XX号民事判决第XX项;(可以要求撤销全部判决,也可要求撤销判决中的某一项或几项。)2.依法改判,支持再审申请人提出的下列全部(或部分)诉讼恳求,即要求再审被申请人向再审申请人马上支付XX款XX元及XX款利息XXXX元;(必需写清再审的详细明确的诉讼恳求;很多申请人疏忽这一点。)3

3、.本案一、二审及再审诉讼费用全部由再审被申请人担当。事实与理由:……此致最高人民法院再审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年 月 日行政再审申请书再审申请人(原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吴XX,男,X年 X月X日生,汉族,农夫,住XX县XX乡XX行政村XXX村。托付代理人:徐丰伟,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 0531—6XX0、15XX3.再审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XX县人民政府,住址:XX县XX路。法定代表人:王XX,县长。再审被申请人(一审第三人、二审被上诉人):吴XX,男,1948年10月8日诞生,汉族,农夫,住XX县XX乡XX行政村XX村。再审申请

4、人吴XX因诉再审被申请人XX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登记一案,不服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XX行终字第XX号行政判决、XX县人民法院()XX初字第XX号行政判决,现依据行政诉讼法第62条、63条第2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说明第72条,申请再审。再审恳求:1、依法撤销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XX行终字第XX号行政判决。2、依法撤销XX县人民法院(20XX)XX初字第XX号行政判决。3、依法撤销XX县人民政府颁发的XX用()第 XX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运用证书。4、判决XX县人民政府担当一、二及再审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再审申请人于1991年就位于XX县XX

5、乡XX行政村XX村土地运用向政府申报登记,政府颁发了土地运用证书,登记宗地号为XX号。而就在同一土地上,再审被申请人XX县政府又向再审被申请人吴XX颁发XX用()第XX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运用证书,该行为侵扰了再审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故恳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XX县人民政府颁发的XX用()第XX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运用证书。恳求法院再审理由有: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一、一审法院判决中;原告和第三人的宅基地也在清理整顿之列;,而 再审被申请人XX县人民政府发布的通告是针对;凡是未经登记发证的一律进行土地登记发证;,再审申请人于1991年就位于XX县XX乡XX行政村XX村土地运用向政府申报登记,政府颁

6、发了土地运用证书,登记宗地号为XX号,因此再审申请人的土地不属清理整顿之列。再审申请人的宅基证合法有效,认定再审申请人的宅基证已被注销证据不足且不具备注销的法定条件。再审申请人的宅基证没有被注销,再审被申请人XX县政府没有实施注销再审申请人宅基证的行为且未履行法定的注销程序。物权法就宅基地注销的相关规定,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宅基地因自然灾难等缘由灭失的,宅基地运用权歼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安排宅基地;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已经登记的宅基地运用权转让或者歼灭的,应当刚好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因此,再审申请人的土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注销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可以收回土

7、地运用权的情形,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须要运用土地的;不根据批准的用途运用土地的;因撤销、迁移等缘由而停止运用土地的。因此,再审申请人的土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回条件。二、再审申请人的宅基证合法有效,再审被申请人XX县政府又向再审被申请人吴XX颁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运用证书的行为是重复发证。三、所谓的XX行政村XX村于1998年进行的;村庄规划;,实施该规划合法的证据不足,不符合村庄规划的条件和程序,政府也未实施过该行政行为,未有相关审批文件。依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村庄建设规划,须经村民会议探讨同意,由乡级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四、再审被申请人XX县政

8、府又向再审被申请人吴XX颁发XX用()第XX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运用证书的审批行为程序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本案未经审核批准程序。五、一审法院证据确认错误,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供应的 X号证据是吴XX的老地籍档案,没有日期、没有加盖公章,地籍档案不齐全,不予认定;,该证据是一审法院被告供应,它有无公章日期不影响其真实性,一审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均未质疑该证据的真实性,一审法院不予确认是错误的。六、XX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XXXX字第XX号行政判决书中;由其子XX运用的宅基地也是按规划后的面积进行确权发证的;,该事实与本案没有关联,不能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综上,恳求人民法院依法再审,撤销XX县人民政府颁发的XX用()第XX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运用证书,维护再审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此致XX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申请人:XXXXX年 XX月XX日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1页 共1页第 1 页 共 1 页第 1 页 共 1 页第 1 页 共 1 页第 1 页 共 1 页第 1 页 共 1 页第 1 页 共 1 页第 1 页 共 1 页第 1 页 共 1 页第 1 页 共 1 页第 1 页 共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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