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书(6份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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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书(6份范本) 书目 第1篇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书 第2篇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书范本 第3篇地级市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书 第4篇苏州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书 第5篇城市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书 第6篇武汉市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书 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书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 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北京市_区(县)地块的国有土地运用权,土地面积为_平方米,国有土地运用证件为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项目名称为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全部权证(房屋全部权证_字_号),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北京市

2、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内证(经)字第_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房屋,甲方情愿出售,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划拨土地运用权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合。 第一条房屋,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积为_平方米(包括套内建筑面积_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二。土地运用面积为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上述面积已经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测绘。 其次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仟_佰_拾_万_仟_佰_拾_元整(小写)_元。乙方预付的定金_元,在乙方支付购房价款时转为购

3、房价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_年_月_日前将购房价款全部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银行。甲方指定银行:_银行账号为:_ 第四条甲方同意在_年_月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_.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方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乙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由甲方或甲方托付的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六条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一个月内,持本合同和有关证件共同到北京市_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

4、过户手续,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除不行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其次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利率计算。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除不行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付款之日其次日起

5、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_(大写数字)向甲方无能为力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九条本合同由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双方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种(大写)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

6、,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_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_.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预售登记机关:(章) 经办人: 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书范本 武汉市城镇民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方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同等、自愿、协商一样的基础上就买卖经济适用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

7、人以划拨方式取得位于 、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运用权,面积 平方米,规划用途为 ,为 ,国有土地运用证编号: 。 出卖人经批准,在该地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名称: ,批准文件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 。 其次条 经济适用房销售依据 该经济适用房项目经核查批准,准予上市销售。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售许可证编号为:武经房 号。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经济适用房的基本状况 1、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住宅,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所购买的住房为,买受人所购住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 栋 单元 层 号房,户型为 房 厅 厨 卫,封闭式阳台 个,非封闭

8、阳台 个(见附件一)。 该住房层高为 米,属 结构。 该住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2、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非住宅,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所购买的房屋为。买受人所购房屋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 栋 单元 层 号房(见附件一)。 该房屋层高为 米,属 结构。 该房屋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3、如无特殊约定,该房屋在建筑材料、设计、防火、给排水、隔音、照明、节能、环境等方面均应当符合有

9、关的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 计价依据、方式与价款 1、该房屋属于政府定价的经济适用住房。 政府定价标准文号为:武价函 号,核定销售基准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价格,买受人所购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基准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核准的楼层调整率为 %,实际销售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1 %)= 元,合计总金额为: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2、该房屋属非政府定价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内行政划拨土地上建设的非住宅用房。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房屋价格,买受人所购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双方约定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合计总金额

10、为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第五条 出卖人不得向买受人收取该房价款外的费用。经批准未计入销售价格的代收、代缴费用,经买卖双方协商达成一样看法,同意由出卖人代收代缴时,出卖人必需出示托付收费部门出具的合法托付及收费标准,且不得加价代收。 第六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依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房屋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面积误差比肯定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

11、面积误差比肯定值超过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 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肯定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担当,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肯定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肯定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 因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在规划设计

12、变更批准之日起 日内签署补充协议。 2、双方自行约定: (1) (2) 。 第七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 2、分期付款: 。 3、其他方式: 。 第八条 交付期限及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条件的经济适用房交付买受人运用。 1、该房屋工程检验合格,已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办妥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2、该房屋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交付运用批准文件。 3、出卖人与买受人关于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日期及条件的约定: (1)供水 。 (2)供电 。 (3)供气 。 (4)排水 。 (5)绿化 。

13、 (6)有线电视、宽带 。 (7)小高层、高层电梯 。 因不行抗力或者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缘由,须要延期交付运用的,出卖人应当在缘由发生之日起 日内书面告知买受人。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该房屋达到交付运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相关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房屋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供应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运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担当。 地级市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书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 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北京市_区(县)地块的国有土地运用权,土地面积为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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