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第三章 药品研制与生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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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元一药品研制与注册管理大纲框架单元细目要点药品研制与注册管理1.药品研制过程与质量管理规范(1)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质量管理规定(2)药物临床试验的规定和质量管理要求2药品注册申请(1)药品注册与药品注册事项(2)药品注册类别(3)药品注册管理机构和事权划分(4)药品注册管理的基本制度和要求(5)注册申请人的质量管理、风险控制和责任赔偿能力要求(6)药品上市申报要求药品研制与注册管理3.药品审评审批(1)药品审评审批的基本程序和要求(2)突破性治疗药物、附条件批准、优先审评审批、特别审批四条快速通道的适用范围(3)进口药品注册(4)仿制药注册和一致性评价要求明(5)药品批准文件(6)药品上市

2、后研究和再注册【知识点】药品研制过程与质量管理规范一、药品研制过程1. 从事药品研制活动,应当遵守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保证药品研制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2. 新药研制分为三个阶段如下图:二、药物临床试验的内容和基本要求1. 默示许可:开展药物临床试验,应当按照“国药监部门”的规定如实报送研制方法、质量指标药理及毒理试验结果等有关数据、资料和样品,经国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的批准。开展生物等效性试验的,应当报药品审评中心备案。【注】国药监部门应当自受理临床试验申请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并通知临床试验申办者,逾期未通知的,视为同意。2.

3、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管理:具备临床试验条件的机构在药品监管部门指定网站登记备案后,可接受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委托开展临床试验。3. 药物临床试验应当在具备相应条件并按规定备案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幵展。注】疫苗临床试验应当由符合国药监局和国卫健康部门规定条件的三级医疗机构或者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或者组织实施。4. 药物临床试验分I、II、III、W及生物等效性试验新药在批准上市前 应当完成I、II、III期临床试验 例外:经批准可仅进行II期、III期临床试验或仅进行III期临床试验新药在批准上市后应当完成W期临床试验5.药物临床试验的目的和基本要求15B16B期型临床试验的基本要求目

4、的I期观察人体对于新药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为制定给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药方案提供依据II期初步评价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也包括为III期临床试验研究设计和给药剂量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治疗作用初步评价阶段III期进一步验证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治疗作用确证阶段性,评价利益与风险关系,最终为药物注册申请的审查提供充分的依据W期考察在广泛使用条件下的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评价在普通或者特殊人群中使用的利益与风险关系以及改进给药剂量等。新药上市后应用研究阶段生物等效性试验用生物利用度研究的方法,以药代动力学参数为指标,比较同一种药物的相同或者不同剂型的

5、制剂,在相同的一般仿制药的研制需要进行试验条件下,其活性成分吸收程度和速度有无统计学差异的人体试验生物等效性试验。6.开展药物临床试验,应当经伦理委员会审查同意7药物临床试验用药品的管理应当符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的有关要求。&药物临床试验应当在批准后3年内实施【注】药物临床试验申请自获准之日起,3年内未有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的,该药物临床试验许可自行失效。仍需实施药物临床试验的,应当重新申请。9. 获准上市的药品增加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需要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应当提出新的药物临床试验申请。10. 申办者应当定期在药品审评中心网站提交研发期间安全性更新报告。(1) 研发期间安全

6、性更新报告应当每年提交一次,于药物临床试验获准后每满一年后的两个月内提交。(2) 药品审评中心可以根据审查情况,要求申办者调整报告周期。11. 可以要求申办者调整药物临床试验方案、暂停或者终止药物临床试验的情形: 伦理委员会未履行职责的; 不能有效保证受试者安全的; 申办者未按照要求提交研发期间安全性更新报告的; 申办者未及时处置并报告可疑且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的; 有证据证明研究药物无效的;19 临床试验用药品出现质量问题的; 药物临床试验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其他违反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情形。12. 药物临床试验中出现大范围、非预期的严重不良反应,或者有证据证明临床试验用药品存在严重质量问

7、题时,申办者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应当立即停止药物临床试验。【注】药监部门依职责可以责令调整临床试验方案、暂停或者终止药物临床试验。【例题.B型题】A. II期临床试验B. I期临床试验C. III期临床试验D. W期临床试验1. 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属于()。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I期临床试验是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观察人体对于新药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为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选项B当选。2. 新药上市后的应用研究阶段属于()。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IV期临床试验是新药上市后的应用研究阶段。其目的是考察在广泛使用条件下的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评价在普通或者特殊人群中使用

8、的利益与风险关系以及改进给药剂量等;D当选。3. 药物治疗作用初步评价阶段属于()。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II期临床试验是治疗作用初步评价阶段。其目的是初步评价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也包括为III期临床试验研究设计和给药剂量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A当选。【知识点】药品审评审批一、药品审评审批的基本程序和要求1. 药品注册申请与审批稈序分为申请临床试验和申请生产上市两个阶段。2. 可以直接提出非处方药上市许可申请的情形:(1)境内已有相同活性成分、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剂型、规格的非处方药上市的药品;(2)经国药监局确定的非处方药改变剂型或者规格,但不改变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给

9、药剂量以及给药途径的药品;(3)使用国药监局确定的非处方药的活性成分组成的新的复方制剂;(4)其他直接申报非处方药上市许可的情形。3药品审评中心应当组织药学、医学和其他技术人员,按要求对已受理的药品上市许可申请进行审评。4. 药品上市许可申请审评期间,发生可能影响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重大变更的,申请人应当撤回原注册申请,补充研究后重新申报。5. 申请人名称变更、注册地址名称变更等不涉及技术审评内容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药品审评中心并提交相关证明性资料。二、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一)适用药物临床试验期间,用于防治严重危及生命或者严重影响生存质量的疾病,且尚无有效防治手段或者与现有治疗手段

10、相比有足够证据表明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创新药或者改良型新药等,申请人可以191申请适用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二)申请申请人应当向药品审评中心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药品审评中心按照程序公示后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三)政策支持的情形1. 申请人可以在药物临床试验的关键阶段向药品审评中心提出沟通交流申请,药品审评中心安排审评人员进行沟通交流;2. 申请人可以将阶段性研究资料提交药品审评中心,药品审评中心基于已有研究资料,对下一步研究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反馈给申请人。三、附条件批准程序1. 药物临床试验期间,可以申请附条件批准的情形:(1)治疗严重危及生命且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的药品,药物临床

11、试验已有数据证实疗效并能预测其临床价值的:(2)公共卫生方面急需的药品,药物临床试验已有数据显示疗效并能预测其临床价值的:(3)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需的疫苗或者国家卫牛健康委员会认定急需的其他疫苗,经评估获益大于风险的。2. 申请:经审评,符合附条件批准要求的,在药品注册证书中载明附条件批准药品注册证书的有效期、上市后需要继续完成的研究丁作及完成时限等相关事项。3风险管理措施:对附条件批准的药品,持有人应当在药品上市后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按照要求完成药物临床试验等相关研究,以补充申请方式申报。【注】对批准疫苗注册申请时提出进一步研究要求的,疫苗持有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12、研究。4注销证书:持有人逾期未按照要求完成研究或者不能证明其获益大于风险的,国药监局应当依法处理,直至注销药品注册证书。四、优先审评审批程序(一)具有明显临床价值的药品,可以申请适用优先审评审批程序1.临床急需的短缺药品、防治重大传染病和罕见病等疾病的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2符合儿童生理特征的儿童用药品新品种、剂型和规格;3. 疾病预防、控制急需的疫苗和创新疫苗;4. 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的药品;5. 符合附条件批准的药品;6. 国药监局规定其他优先审评审批的情形。(二)申请前:应当与药品审评中心沟通交流,经沟通交流确认后,在提出药品上市许可申请的同时,向药品审评中心提出优先审评审批申请。符合

13、条件的,按程序公示后纳入优先审评审批程序。(三)政策支持情形1. 药品上市许可申请的审评时限为130个工作日2. 临床急需的境外已上市境内未上市的罕见病药品,审评时限为70个工作日3. 需要核杳、检验和核准药品通用名称的,予以优先安排4经沟通交流确认后,可以补充提交技术资料。五、特别审批程序1适用: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威胁时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国药监局可以依法决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所需防治药品实行特别审批。2. 申请:国药监局按照统一指挥、早期介入、快速高效、科学审批的原则,组加快并同步开展药品注册受理、审评、核查、检验工作。3.对纳入特别审批程序的药品,可以根据疾病防控的特定

14、需要,限定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使用。六、进口药品注册管理1. 持有人为境外企业:应当由其指定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履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义务,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承担连带责任。【注】境外生产药品再注册由持有人向药品审评中心提出。2. 药品应当从允许药品讲口的口岸讲口,并由进口药品的企业向口岸所在地药监部门备案【注】口岸所在地药监部门应当通知药品检验机构按照国药监部门的规定对进口药品进行抽杳检验。3. 医疗机构因临床急需进口少量药品的,经国药监部门或国务院授权的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讲口。【提示】进口的药品应当在指定医疗机构内用于特定医疗目的。4. 讲口、出口麻醉药品和国家规定范围内的精神药品,

15、应当持有国药监部门颁发的进口准许证、出口准许证。5. 首次在中国境内销售的药品,在销售前或者进口时,应当指定药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销售或者进口。6. 禁止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进口药品;禁止进口疗效不确切、不良反应大或者因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注】未经批准进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药品,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予处罚。七、仿制药注册和一致性评价要求1. 仿制药分类:(1)仿制境外已上市境内未上市原研药品;(2)仿制境内已上市原研药品。2. 仿制药要求与原研药品具有相同的活性成分、剂型、规格、适应症、给药途径和用法用量,不强调处方工艺与原研药品一致,但强调仿制药品必须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19A3仿制药、按照药品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经申请人评估,认为无需或者不能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符合豁免药物临床试验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直接提出药品上市许可申请。4.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1)对已经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包括国产仿制药、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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