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保证书法律效力(共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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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篇一:婚姻中保证书的效力老公出轨被发现后所写“保证书”的法律效力问题【基本案情】张某与林某结婚近年,家庭经济条件优越。两年前,林某发现丈夫张某常常夜不归宿,经跟踪调查发现丈夫张某果然有外遇,林某寻机拍下丈夫幽会小三的照片,扬言要把这些照片贴到其公司去。丈夫张某于是百般道歉祈求林某原谅,并按妻子林某的规定写下了“保证书”,保证此后在婚姻中不再拈花惹草,否则就净身出户,且女儿归妻子林某抚养;张某每月缴纳5000元保证金,如违背保证内容,保证金归妻子林某所有。近期,林某无意看到丈夫手机中的暧昧短信,才发现丈夫在外包养小三,愤怒不已的林某遂拿着保证书告上法庭,规定丈夫净身出户,并要争夺女儿的抚养权。【

2、法院判决】法院审理后觉得,张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她人同居的行为的违背了夫妻忠诚义务,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但“保证书”是在林某威胁要将偷拍照片曝光的情形下张某才写的,属于受胁迫下作出的民事行为,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故法院对“保证书”的法律效力不予认定。但婚姻中一方自愿写的“保证书”与否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呢?一般而言,“保证书”中有关解除婚姻关系和子女抚养的问题由法院根据法律认定,而双方有有关财产如何分割解决的保证,如果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情形且不违背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法院原则上予以支持。篇二:婚姻中保证书的效力【基本案情】当老板的丈夫在外搞外遇,老婆逼着她写

3、下了“保证书”。谁料到,两年后,老婆再次发现老公在外包养小三。妻子拿着保证书告上法庭,规定丈夫净身出户,并要争夺女儿的抚养权。近来,昆山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波及“婚内保证书”效力认定的离婚纠纷案件。张某与林某结婚近年,张某经营着一家贸易公司,需要常年在外奔波应酬,林某则做着家庭主妇。两年前,林某发现丈夫常常夜不归宿,疑心重重的林某对丈夫进行了跟踪,发现丈夫果然有了外遇。林某寻找机会偷偷拍下丈夫幽会小三的照片,等张某回家时林某甩出了这些照片,并扬言要把这些照片贴到其公司去。张某作为公司老总哪丢得起这般脸面?于是百般道歉祈求林某原谅,林某不放心,规定张某写下了保证书,保证此后在婚姻中不拈花惹草,不

4、得有违背夫妻忠诚义务的行为,否则张某就净身出户,且女儿归林某抚养;张某还要每月交给林某5000元保证金,以保证不再犯,否则保证金归林某所有。保证书写好签字后,林某才算作罢。谁知两年后,也就是去年,林某无意看到丈夫手机中的暧昧短信,才发现丈夫在外包养小三,自己却始终蒙在鼓里。愤怒不已的林某随后一纸诉状起诉离婚。【法院判决】法院审理后觉得,张某包养小三行为的确违背了夫妻忠诚义务,现林某主张按照张某两年前写下的“保证书”进行离婚和补偿,法院通过审查觉得,当时的“保证书”是在林某威胁要将偷拍照片曝光的情形下张某写下的,其属于受胁迫下作出的民事行为,不是当事人意思的真实表达,故法院对“保证书”的法律效力

5、不予认定。鉴于张某存在出轨行为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具有过错,故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同步由张某补偿林某6万元。【法官观点】在常常浮现夫妻双方发生矛盾后,有过错的一方为了和好,自己积极或者应无过错方规定向另一方出具“保证书”的行为。对于这种“保证书”的法律效力的认定一般不可一概而论。法官解释说,如果双方有有关与否解除婚姻关系的保证,保证人违背了保证义务则不能觉得就固然离婚,离婚与否需要法院查明事实,判断双方与否达到法定离婚条件;如果双方有有关子女抚养问题的保证,则该保证也不一定具有法律效力,子女抚养需要法院按照有助于子女身心健康等原则进行审查予以拟定抚养人;如果双方有有关财产如何分割解决的保证,则需要法

6、院审查该保证与否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达,如果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情形且不违背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法院才会予以支持。篇三:婚内保证书法律效力的浅析婚内保证书法律效力的浅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发生矛盾后,有过错的夫妻一方,为了和好,自己积极或者应无过错方及其近亲属的规定,向另一方出具保证书。该保证书内容一般重要波及夫妻双方婚姻关系与否解除、子女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多少和夫妻财产如何分割解决等问题。在双方合同离婚未果,进行诉讼离婚时,无过错方往往以此为据,规定法院按照保证书上的内容进行判决。因此,如何认定婚内保证书的法律效力,对于公正解决离婚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7、。(一)有关婚姻关系与否解除的保证婚姻自由既涉及结婚的自由,也涉及离婚的自由。对于离婚自由,婚姻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分别就合同离婚与诉讼离婚作了专门规定。其中,夫妻双方合同离婚除了有离婚的合意外,还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获得离婚证,双方的夫妻关系才干正式解除。因此,虽然夫妻双方中的过错方违背了婚内保证书上的允诺,但之后双方并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或登记离婚未果,而是进行诉讼离婚,人民法院也只能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以双方夫妻感情与否破裂为原则,查明案件事实,判断双方与否达到法定离婚条件,判决与否准许离婚。(二)有关子女抚养问题的保证虽然民法坚持意思自治的原则,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

8、款也容许夫妻双方对哺乳期后的子女抚养问题,自行合同解决,但是此时的“合同”由于已经进入到了诉讼程序,人民法院应依职权对双方合同的成果进行审查。如果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合同的成果,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可不予准许。例如,1993年最高院有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0条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合同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承当子女所有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因此,夫妻双方在诉讼前有关子女抚养问题的保证并不固然具有法律效力,只能作为人民法院在解决子女抚养问题时的一种参照因素。(三)有关

9、财产如何分割解决的保证在婚内保证书中,有关财产如何分割解决的保证,本质上是过错方对无过错方所做的损害补偿保证,即夫妻一方若违背保证,则要对另一方进行经济上的补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只规定了四种损害补偿情形,本文觉得,对于夫妻双方就其她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如赌博、吸毒等),作出损害补偿商定的,人民法院经审查系保证人的真实意思表达,不存在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可撤销情形,且不违法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除了直接以损害补偿的形式所做的保证外,还存在夫妻财产商定或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合同。两者的区别表目前:第一,生效的条件不同。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合同只有在夫妻双方离婚后,才干生效。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达到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合同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合同,如果双方合同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合同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状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夫妻双方的财产商定并不波及离婚,更不以离婚为条件,按照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商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第二,财产标的不同。夫妻之间对双方的财产商定范畴,既可以是婚前的也可以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而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合同的财产范畴只能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应排除在外。如果波及到一

11、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只能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对于这部分婚前财产,应当做夫妻财产商定来解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六条以及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综上,婚内保证书中有关婚姻关系与否解除和子女抚养问题,在诉讼离婚中,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而有关财产如何分割解决的保证的法律效力,则要就与否属于损害补偿,夫妻财产商定或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合同,具体状况,具体分析。篇四:婚内保证书的效力“三问”保证书1问:有没法律效力?福建天象律师事务所徐长青律师:国内婚姻法第4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对双方婚

12、内财产或婚前财产的归属方式进行商定,第46条规定因重婚、与她人同居等情形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主张损害补偿。因此,婚姻保证书具有一定的法律根据,但这不等于其一概有效。2问:哪些商定受保护?徐长青律师:判断婚姻保证书的效力,应针对签订背景、设定条件及处分的权利,结合法律规定及公序良俗综合判断。如下三种情形写的婚姻保证书,一般觉得其不具拘束力:一是保证书系出具人在被胁迫下(如在酒店被亲友团捉奸)签订,且出具人及时向法院提出了撤销祈求,此时保证书会因被撤销而失效。二是保证书有关抚养权归属的内容无效,法院仍将以有利孩子成长为原则解决。三是保证书剥夺人身权利的内容无效,例如以一方“提出离婚”、与异性通话或交

13、往为成就条件,或保证离婚后不再婚等均属无效。除上述情形外,以重婚、出轨、家暴等为条件,以财产权利为处置对象的保证书,在判决离婚时一般应认定有效。3问:“净身出户”能否兑现?徐长青律师:法院一般尊重当事人的有效商定,但如财产的处分明显失衡,法院也可合适调节。例如法院有时可支持“净身出户”承诺,判决所有财产归无过错方所有,但如过错方因此将无法维持本地基本生活水平,法院也可酌情保存其一定财产份额。篇五:婚姻保证书如何让婚姻中的保证更加保险作者:杨鹏 时间:-03-11本文由作者为郑州人民广播电台fm88.9法律在身边所创作 系原创 作者:杨鹏律师免费征询电话 主持人:随着我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面对

14、多种问题的同步我们更多的会考虑如何去如何防备这些,进而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利益。但如何更加规范这些防备措施,如合使得这些措施得到法律的认同,这就是我们法律学科以外的公众所要面临的难题。婚姻、感情始终随着我们人生不离不弃,但当这一切需要我们以保证书的形式得以维系,您会怎么考虑呢?如何让婚姻中的保证更加保险,这就是我们今天的命题。今年2岁的李茹,丈夫赵阳原先是某公司的一名一般职工,单位效益不景气,李茹的丈夫辞了工作,和朋友合伙做起了生意,几年下来,丈夫的腰包鼓了起来,人也变了样。前段时间,李茹发现丈夫与一名女子交往频繁,通过询问,丈夫总是推说是生意上的朋友。直到有一天,李茹撞见了丈夫与那名女子在一起

15、,丈夫这才承认自己与那名女子搞“婚外情”。也许是意识到自己的出轨伤害了李茹,丈夫恳求妻子可以原谅自己,同步为了表达自己不再与该女子来往的决心,丈夫还积极提出写“保证书”,内容是“我做了对不起妻子的事情,我非常懊悔,决心要痛改前非。我后来绝不再做对不起妻子的事,决不再打骂妻子,听妻子的话,否则,放弃所有的共同财产。”然而,丈夫的保证并没有维持多长时间,李茹再次发现丈夫与第三者继续来往后,终于下定决心,和丈夫离婚。于是,李茹向本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规定丈夫净身出户。这上学时期,学生给教师写保证书是会得到教师的承认,可在婚姻中的保证书能得到法律的认同吗?这样的保证对于婚姻关系中的双方究竟有什么意义呢

16、?评析:近年来,人们的法律意识普遍提高,在婚姻家庭生活中常常使用多种法律形式的手段试图“保障”婚姻生活的稳定,从我们婚姻即将开始的“婚前公证”、到婚姻当中的“财产合同”和“保证书”等就阐明了这点。在婚姻当中类似的保证书,针对我们律师而言她就是一种合同,区别于其她合同之处在她更多规范的是人们的情感与行为。重要表目前保证“不赌博、不酗酒、不搞家庭暴力、忠诚”等几种方面,以及针对违背后的某些惩罚性条款,她又涉及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派,乃至于财产的所有放弃。这诸多问题从法律的层面来理解无外乎就是夫妻之间的忠实合同。国内婚姻法第四条以条文的形式规定了: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这一原则始终贯穿在婚姻的存续期间。而家庭暴力和有配偶与她人同居不仅作为认定感情破裂的客观要件,更是对过错方的一种惩罚,无过错方有权藉此提出损害补偿。由此可见,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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