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及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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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和奖惩制度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结合本院 实际,就人事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 实行中层干部竞聘上岗 凡中层干部,一律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竞 聘上岗。( 二) 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单位与职工 ( 国家干部、固定制工人 和合同制工人 ) 订立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责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确定聘用关系。1、聘用合同的期限为三年(2xxx年x月x日至2xxx年x月x日)2、聘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 另一份存入职工个人档案 ( 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须经区卫生局鉴证后 生效)。3、受聘人员有下列情

2、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2)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3)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 计超过三十天的;(4)严重失职、渎职或违法乱纪,对聘用单位利益造成损害的;(5)患病或非因公 (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6)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7)不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4、订立聘用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应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 都应承担违约责任, 付给对方违约金 x 万元。 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 含组织

3、培养学 习等费用) 。( 三) 实行双向选择各科室人员明确编制, 科主任、护士长与相关职工实行双向选择, 职工在首次聘用中落聘下岗的, 可给予半年时间的内部待聘期限, 并 为其提供转岗培训和两次上岗机会。 待聘人员在待聘期内只发基本工 资( 技术职务等级工资 +浮动物价补贴 ) 。待聘期满后仍未能上岗的, 由医院办理辞退手续,本人也可以辞职,到人才 (劳动力 )市场登记, 重新就业。待聘人员,男 50 周岁,女 45周岁,个人提出内部退养申 请,可以办理内部退养手续,报区卫生局审核备案,内部退养期间只 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部分津贴, 不参加年度考核, 可参照在职 人员增加档案工资作为参保基

4、数,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 正式办理退 休手续。( 四 ) 实行到年龄退休和离岗退养1、到龄退休。凡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从到龄的当月起办理退 休。2、离岗退养。干部身份:男 57 周岁、女 52 周岁;工人身份: 男 50 周岁、女 45 周岁,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区卫生局批准,可以安排离岗退养。 退养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部分津贴。 并 按国家规定调整工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 五 ) 退休人员返聘留用1、工作人员退休后,原则上不返聘留用。2、确因工作需要,需返聘留用的,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 职称,经本人和科室负责人申请,院办公会议研究同意,报区卫生局 审批。3、返

5、聘留用期限 15 年。4、返聘留用期间,双方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年,明确双方权 利和义务。有关待遇按中办发 1986 32 号暂行规定和单位聘用合 同执行。本实施意见由人事科负责解释。用工制度( 一 ) 用工原则:公开岗位,公开要求,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二 ) 健康体检:应聘者须参加录用前体检 ( 特殊情况可先录用后 体检)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三) 用人方式: 实行聘用 ( 合同 )制。医院与员工以合同形式确定 双方之间的劳动人事关系及权利与义务 (详见合同书 ) ,医院与所有员 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合同书。( 四)试用期 (见习期、初期 ) :1、临时工原则上实行

6、 13个月的试用期, 每次劳动合同期限不 超过一年。2、对新录用应届毕业生实行见习期 (初期),见习期 (初期)为一年,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定级3、试用期 (见习期 )内发现员工不能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或有 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医院将调整其工作岗位,或延长试用期 ( 见习 期) ,直至解除合同。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4、被延长试用期 ( 见习期) 的员工在原合同书上说明原因,由双 方签字(盖章) 。( 五 ) 工作职责:医院各岗位都应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规 范,每一位员工都必须认真履行。( 六 ) 工作时间:1、实行无假日医院, 24 小时全天候服务;双休日及节假日由科 室负责

7、安排轮班、轮休。2、非工作时间根据需要接通知后应及时到岗。( 七 ) 考核:1、考核对象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 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2、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 年度考核于每年 12月底开始,翌年 1 月底结束。3、年度考核在院考核领导小组领导下,由人事科组织实施。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参加本年度考核:(1)非单位公派,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本年度半年 ( 含半 年)。(2)本年度病假、事假或出国探亲累计超过半年 (含半年 )。(3) 本年度内办理退休、退职或离岗退养手续的。5、单位派出学习

8、、进修、出国人员由对方单位对该同志出具书 面的评语,回医院考核。在试用期、见习期内的人员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级。6、科室将个人年度考核材料报人事科审核后,再由院考核领导 小组确定考核等次。7、其它不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八 ) 离职手续:1、职工离职时必须办理离职手续,按医院规定移交工作和结清 财物。2、未办理手续擅自离职者,按旷工处理,其人事关系不能转出; 若造成财物损坏、 遗失或工作脱节, 当事人应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 任。( 九 ) 实行到年龄退休和离岗退养制度:1、到年龄退休:(1) 职工到法定退休年龄,按文件规定,原则上当月办理退休手 续,次月享受退休待遇。(2)

9、对即将退休的职工,人事科提前两个月通知其本人和所在的 科室。(3) 本年度内办理退休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在职期间的待遇 按实际工作月数计发;退休期间的待遇按退休月数计发。2、退休人员返聘留用:按本院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3、离岗退养:按本院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医院自聘合同制卫技人员暂行办法深化医院人事制度改革, 是转型期医院发展的必由之路。 通过人 事制度改革,激活内部运行机制,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广纳紧缺专业 人才,提高工作效率,有效控制医疗成本。根据本院人事制度改革方案, 报经区卫生局同意, 决定由医院自 主招聘录用合同制卫技专业人员,充实到人员相对紧缺的临床科室, 作为对计划编制

10、不足的有益补充。为规范这项工作,特制定“自聘合 同制卫技人员暂行办法” 。( 一 ) 聘用1、聘用性质:自聘合同制卫技人员指不占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 医院增员指标、不列入医院正式职工编制,由医院自主招聘、录用、 管理、解聘,从事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医疗工作或医疗辅助工作的编 制外职工。2、聘用人员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 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胜任工作;身体健康, 无明显疾患,年龄在 28周岁以下(特殊情况者除外 ) ;持有教委认可 的中等及以上医学院校毕业证书,具有执业资格证书者予以优先。3、招聘程序:被聘用者本人申请,医院人事科审查,科教科、 护理部组织专

11、业考试,院领导面试,成绩合格者,择优录取。4、聘用办法:录取后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经 院长办公会议批准,正式予以聘用。医院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 与其本人签订聘用合同制卫技人员劳动合同, 并报区卫生局备案, 合 同期限为一年。( 二 ) 管理1、自聘合同制卫技人员一经录用,即分配至相关科室,纳入科 室统一管理、统一使用。2、自聘合同制卫技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各级卫生行政 部门及我院制定的规章制度,诊疗护理规范、常规。3、自聘合同制卫技人员与在编职工同样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年度考核,由所在科室负责考核,评出考核等级。考核结果与合 同续聘、工资、奖金、晋升晋级挂钩。4、自聘

12、合同制卫技人员符合卫生局招考条件,参加理论考试成 绩按招考比率列入医院面试者,医院在招考中予以优先考虑。( 三 ) 聘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1、聘用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 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合同内容;2、聘用合同期限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双方即终止聘 用关系;也可根据医院、聘用者双方实际情况及聘用者年度考核结果, 决定续聘与否,但续聘年限最多不超过 10 年。如聘用者连续二年参加执业资格考试未取得执业资格证, 即不再 续聘。3、聘用者在合同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1) 因聘用者工作责任心原因导致严重医疗缺陷、影响较大的医 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的发生

13、;(2) 违反行风与职业道德建设有关规定,有损医院声誉者;(3) 严重违规违纪、经教育无效者,触犯法律法规者;(4) 聘用后无法胜任工作或健康原因不适合继续工作者;(5) 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 (含)15 天,一年内累计 超过( 含)30 天者;(6) 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者;(7) 聘用后发现聘用人员学历不符合报考条件者;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者也可与医院解除劳动合同:(1) 试用期内;(2) 试用期内发现医院未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的;(3) 依法应征入伍的。( 四 ) 待遇1、基本工资:试用期内,月工资为 xxx 元;正式聘用后,中专 毕业生月工资 xxx 元,大专及以上毕

14、业生月工资为 xxx 元;年度考核 合格及以上等级者,次年起月工资增加 xx 元,连续晋升工资年限为 5 年;连续二年考核优秀等级者,次年起月工资增加 xx 元。对中级 及以上资质人员的工资可参照并略低于正式在编职工的标准, 经院长 办公会议讨论确定。2、奖金:试用期内不建奖。对有执业资质的人员,正式聘用后 享受不低于本人所在科室在编职工 xx 的效益奖。年终一次性奖金 根据当年医院经济效益酌情发放。3、福利:误餐与在编职工同等享受;节日福利、通讯费减半享 受;节假日加班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参照在编职工办法发放; 各类假 期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4、对有突出贡献的自聘合同制卫技人员, 经院长办公会

15、议批准, 给予一次性奖励。各类假期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5、保险:自聘合同制卫技人员一经正式聘用,医院按劳动法 有关规定, 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 个人自缴部分由院部在其工资中扣 除后代交。缴费基数按城镇职工最低标准缴纳。6、职称晋升:按上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有关精神执行。7、学习培训:自聘合同制卫技人员参加院部及科室举办的各类 政治、业务学习。医务、科教、护理等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其参加各 类执业资格考试和培训; 非指令性培训、 学习、考试,一切费用自理。( 五 ) 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 都应按合同规定支付给对方违约金;2、聘用者与医院解除或终止合同,都必须办好工作交接手续, 离院不得带走医院科技成果、内部资料、设备器材,违者责令赔偿经 济损失,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临时工使用和管理的若干规定( 一 ) 招收使用临时工条件年满 18 周岁以上,女性 55 周岁以下,男性 60周岁以下,身体 健康,属本市农村劳动力和城镇下岗待业人员。( 二 ) 招收临时工的工作顺序1、招收临时工须所在科室主任 (护士长 )向院部提出申请,院部 根据相应科室工作任务及用工指标情况审批 ( 特殊岗位,必须报主管 部门审批 ) 。2、招收农村劳动力和城镇下岗、待业人员须审验身份证、镇村 允许外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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