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职责告知书知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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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职责告知书本工程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备案手续,为了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水 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 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结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 则、云南省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本工程具体情况,特对本工 程的安全监督工作向各方责任主体告知如下:一、安全监督机构的职责权利和检查方式(一)安全监督机构的职责和权利昭阳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以下简称区安监站)是受昭阳区建 设局的委托,依法行使对辖区内建设工程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执法机 构。区安监站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强制

2、性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对工 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情况进行宏观的监督和管 理。通过抽查被检查单位和施工现场,督导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履行安 全生产职责、建立并有效运行安全保证体系。在安全监督检查中,对 发现的安全隐患所涉及的责任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发现责任主体或施工现场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事故隐患的,按照 执法程序提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建议,报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区安监站 在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2、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的权力;精品文档.精品文档3、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行为的权力;4

3、、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的权力;5、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 作业人员从危险区域内撤出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权力。(二)监督检查的具体要求1、监督检查的场所主要包括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和施工现场,各方相 关人员应做好配合,并及时提供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2、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一是听取汇报;二是检查被检查单位和施 工现场相关资料;三是抽查施工现场,核查其安保体系建立和运转情 况、责任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等。3、发生事故后,施工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区安监站在接 到安全事故报告后,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到事故现场参与事故应急救援, 做好协调联系

4、等工作,并按规定时间、程序报告上级主管部门。4、工程开工后,区安监站对该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评价 书进行阶段检查或突击式检查,由检查负责人签字;竣工时由安全 监督机构对安全生产履行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填写综合评价结论。二、建设单位安全职责和法律责任建设单位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职责做好并协调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配合安全监督机构进行安全生产监管检查。(一)建设单位的主要安全职责1、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工程安全生产精品文档.精品文档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违法分包,违法肢解发包工程

5、, 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合理工期。2、按照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文件中列支的安全技术、防护设施、劳 动保护等用于安全生产的各项费用,不得违期支付或克扣,对于支付 施工单位的款项应保留支付凭证和相关资料备查。3、建设单位应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 建设工程相关的真实、准确、齐全的原始资料,尤其是地下管线、高 压电缆、煤气输送管线等资料。对施工活动中可能影响的周边建筑物、 构筑物应组织有资质的鉴定单位进行安全鉴定,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 施。4、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 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5、委托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安

6、全监理的范围、内容、职责及安全监理 专项费用。应将安全监理的委托范围、内容及对工程监理单位的授权, 书面告知施工单位。6、建设单位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 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及时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并履行签字手续。7、建设单位应当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多台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关于塔式起重机安装单位、使用单 位拒不整改生产安全事故精品文档.精品文档隐患的报告后,应当责令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立即停工整改。8、接到监理单位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停工整改的

7、报告,应立即要求 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应及时书面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9、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 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二)法律法规涉及建设单位的主要罚则条款1、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4条的规定,建设单位 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 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建设单位未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关资料报送有 关部门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2、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33条的规定,建设 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 改正,予以警

8、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 的,责令停止施工:(1) 未按照规定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多台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安全措 施的;(2)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未责令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立即停工整 改的。三、勘察设计单位的安全职责和法律责任勘察设计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勘察、 设计,按照有关程序完善勘察、设计的资料,认真配合安全监督机构 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精品文档.精品文档(一)勘察设计单位的主要安全职责1、设计单位应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要部位和环节,如深基坑处理、 施工顺序、预留和开凿剪力墙空洞位置等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 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2、采用新结

9、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 设计单位应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安全事故的 措施建议。3、针对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设计 的修改和完善,满足施工安全作业要求。4、勘察单位在进行勘察作业时,应当按照勘察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可 行的勘察作业方案,保证作业安全生产要求。勘察作业队伍必须严格 执行操作规程,按照施工项目作业安全管理程序进行勘察施工。(二)法律法规涉及勘察设计单位的主要罚则条款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6条的规定,勘察单位、设 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10、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 2、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 设计单位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 故措施建议的。精品文档.精品文档四、监理单位的安全职责和法律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应遵守有关安全监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技术 标准的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监理规程。按照职责约定做好安全监理工 作,认真配合安全监督机构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一)监理单位的主要安全职责1、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设置监理人员,所设监理人员 与委托监理合同的服务内容、期限

11、、工程环境、工程规模等因素相适 应,满足项目安全监理工作的需要。安全监理人员需经安全生产教育 培训后方可上岗。2、当发现勘察、设计文件有不满足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及其它相关 规定,或存在较大施工安全风险时,应向建设单位提出。3、核查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工程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以下 简称分包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 与分包单位的安全协议签订情况。4、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5、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 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单 位审查签字认可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

12、停 令,并将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6、应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理等工 作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 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并应当对专项方案实施 情况进行现场监理。7、巡视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设施的搭设情况,对施工单位安全 生产设施的验收手续进行核查。精品文档.精品文档8、监理单位在监理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 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9、施工单位拒绝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的,监理 单位应及时将情况向有关部门报告。10、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

13、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控 制工作。11、做好安全监理的资料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归档和保管。(二)法律法规涉及监理单位的主要罚则条款1、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7条的规定,监理单位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 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 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 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1)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方案进行审查的;(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

14、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 告的;(4)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2、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32条的规定,监理 单位未履行以下安全职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责令限期整改,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1)未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 监督检验精品文档.精品文档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2)未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许 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3)未监督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方案情 况; (4)未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五、建

15、筑施工单位的安全职责和法律责任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施工单位应遵守 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技术标准, 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严格执行各种操作规程,应当建立健全安全 生产责任制度和各种规章制度,认真配合安全监督机构进行安全生产 检查。(一)施工单位的主要安全职责1、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各管理部门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和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其落实的真 实性负责。2、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立应符合有关规定,其工作开展 的计划、记录、总结等内容要真实、有效;对本企业“三类人员”履 行安全职责进行考核、评比,对企业内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 患排查;落实对本企业重大危险源的评定、登记、公示与监控的工作。3、施工单位应严格本企业所确定的分包作业队伍安全生产条件的考 察、审核和准入程序;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 利、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减轻其对从业 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承担的责任。4、施工单位对安全投入的计划、投入台帐、投入管理、核算等应履 行合法程精品文档.精品文档序。5、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对本企业职工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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