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秋季香洲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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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 年秋季香洲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日程安排表时间香洲区户籍新生日程安排非香洲区户籍新生日程安排转学插班学生日程安排5月8日31日网上报名。5月27日 29日家长无法完成网上报名登记的,可持全部入学材料到拟报读学校,在工作人员指导下现场完成网上报名。 (可提前与学校电话联系)5月27日 29日属政策性照顾类(见附件2),或需提交特殊材料的家庭(见附件3),到拟报读学校(或相关职能部门) 提交材料。6月1日 13日公安部门核查反馈香洲户籍 学生入学信息。6月1日一7月2日:核查积分。公安、房产、人社、计生等职能部门 核查、反馈信息;区教育局分类汇总 整理入学信息。6月1日一7月2日:核

2、查资料。公安、房产等职能部门核查、反馈 信息;区教育局分类汇总整理入学 信息。6月14日 20日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 的区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 中公示符合入学资格的香洲 户籍学生名单。6月14日 20日 (正常上 班时间)对香洲户籍学生本人入学资 格有异议的家长,到区教育局 申请复核。时间香洲区户籍新生日程安排非香洲区户籍新生日程安排转学插班学生日程安排6月22日“招生系统”反馈杳洲户籍学 生第一批拟录取结果(此批次 为能按本学区学校安置的香 洲户籍学生)。6月1日一7月2日:核查积分。公安、房产、人社、计生等职能部门 核查、反馈信息;区教育局分类汇总 整理入学信息。6月1日一7月2日

3、:核查资料。公安、房产等职能部门核查、反馈 信息;区教育局分类汇总整理入学 信息。6月24日 25日第一批拟录取的香洲户籍学 生学区安排有误的,到学校申 请复核。6月26日未安排拟录取学校的香洲户 籍学生,在“招生系统”中进 行第一轮选报。6月27日“招生系统”反馈香洲户籍学 生第二批拟录取结果(按户籍 最后迁移时间先后顺序安 排),未安排拟录取学校的香 洲户籍学生在“招生系统”中 进行第二轮选报。6月28日“招生系统”反馈香洲户籍学 生第三批拟录取结果和随机 派位结果。7月1日 2日领取录取通知书:拟录取的香洲户籍学生到拟录取学校进 行资料审核,领取学位安排 通知书时间香洲区户籍新生日程安排

4、非香洲区户籍新生日程安排转学插班学生日程安排7月3日核查情况反馈:“招生系统”反馈非 香洲户籍学生核查结果和积分总分。核查情况反馈:“招生系统”反馈 转学插班学生核查结果。7月4日31日复核申请:对核查结果有异议的非香 洲户籍学生,到区教育局招生部门申 请复核(此期间家长补办的社保、计 生、学历、职业资格等材料,经相关 职能部门认可反馈的,均视为有效)。复核申请:对核查结果有异议的转 学插班学生,到区教育局招生部门 提出复核申请。(此期间学生入香 洲户籍、家长新购房产等信息,经 相关职能部门认可反馈的,均视为 有效)。8月1日14日复核积分:各职能部门对家长提交的 积分复核信息进行核实。复核审

5、查:各职能部门对家长提交 的复核信息进行核实。8月15日公布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在“香洲 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的区教育局“通 知公告”栏目中公布积分入学录取分 数线。公示拟录取插班学生名单:在“香 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对符合插班 条件的转学插班生进行公示。8月15日 21日公示名单: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 网”的区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中 公示符合政策性照顾类、符合积分入 学资格类等非香洲户籍学生名单。8月22日“招生系统”反馈符合入学资格的非 香洲户籍学生第一批拟录取结果(此 批次为能按本学区学校安置的政策性 照顾类和积分有房类学生)。安排拟录取学校:“招生系统”反 馈拟录取学校安排,学生家长

6、自行 上网查询学位安排结果。8月22日 23日对第一批拟录取非香洲户籍学生学区 安排有异议的,到区教育局申请复核。时间香洲区户籍新生日程安排非香洲区户籍新生日程安排转学插班学生日程安排8月24日第一批未安排拟录取学校的非香洲户 籍生在“招生系统”中进行第一轮选 报(此轮为未安排拟录取学校的政策 性照顾类和积分有房类学生)。8月25日“招生系统”反馈第二批非香洲户籍 学生(此批次为第一轮选报结果和积 分无房类学生首次学位安排)拟录取 结果。第二批未安排拟录取学校的非 香洲户籍生在招生系统中进行第二轮 选报。8月26日“招生系统”反馈第三批非香洲户籍 生拟录取结果和随机派位结果。(区教 育局可以根

7、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增加 选报次数,以系统公布信息为准)8月27日 28日领取录取通知书:到拟录取学校进行 现场资料审核,领取学位安排通知 书。领取录取通知书:到拟录取学校进 行现场资料审核,领取学位安排 通知书。8月29日阳光分班。已录取的香洲区公办中小学新生凭学校发放的学位安排 通知书到录取学校进行阳光分班。8月30日 31日学校开学前准备工作。一序gA 料 材B 料 材C 料 材D 料 材E 料 材3 请统。,系 料联 材部 实治 核政 部区 治备 政警 备WI 警珠 海応 由日2女 子 台亠口人 、巾湾 海厶口沪 珠省明y 一丁住法居居 法或合产/ 区同 辖明合 洲证赁 香的租户湾台的本

8、 孩誉小籍3厶口我L厶口籍所4份留 身居 W-久 华永 的彭 具“ 开或 馆” 领明明 使证证及本 证誉及本 证誉5残医 “ 上 级m 二级 一二” 一 “ 二 的或旧 双财重 母证危 父疾院处书 证证 公公区或证 洲簿籍 香口户 的户的 人 受户派明6(明 厅证处书 证证 公公区或证 洲簿籍 香口户 的户的 人具 护明出 监证所 托籍出 受户派明7方字香东 母於上纟 父引以的8洲和证 香住产序电A 料 材B 料 材C 料 材D 料 材E 料 材9高10市总部企业、大型骨干企业、 重点项目高管子女市、区认定为“总部企业、 大型骨干企业、重点项目” 企业的通知本企业(或该项目)的 高层管理人员任

9、职通知入职该岗位后的工资 列表(或社保记录)香洲区范围内 有效居住证11珠海市“优秀外来工”人员 子女珠海市政府颁发的珠海市 优秀外来工证书香洲区范围内有效居住 证12珠海市荣誉市民子女珠海市政府颁发的珠海市 荣誉市民证书香洲区范围内有效居住 证13“优粤卡”人才子女省人社厅审核发放的人才 优粤卡香洲区范围内有效居住 证注册地为香洲区内的 公司法人代表证明或 企业入职证明入职后的工资 列表(或社保 记录)说明1. 上述第2-13类的材料,须齐全无误,并于5月27日一29日 次性提交到拟报读的公办中小学。学校须核查原件并拍照 上传至“招生系统”,留存A4规格复印件。2. 以上政策性照顾类学生的政

10、策依据及说明,可查阅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珠 教基信201816号)文的附件。一序g特殊材料类别材料A材料B材料C材料D材料E1香洲区规定的政策性 照顾类学生由香洲区人才办、区投资促进 结束(5月31日)前与相关咅:服务中心核实材料,统一汇总后报香洲区教育局:具体材料要求及上报时间请在报名 S门联系。2在香洲区内工作居住 的港澳籍人员的港澳 籍子女类父母一方或双方的永久(或 临时)港澳身份证小孩本人的永久(或 临时)港澳身份证香洲辖区内有效工作合 同或合法居住的证明 (房产或有效租赁合 同)父母结婚证小孩出生证3父母无香洲区全权房 产(或无房)的香洲区 外

11、珠海市内户籍学生 类在香洲辖区内工作的近八年 内5个险种5年以上的“珠 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记 录”表香洲辖区内合法居住 的证明(合法登记出 租房的租赁合同或单 位宿舍分配证明或借 住亲朋房屋协议等)合法登记出租房的完税 证明、单位宿舍房产证 明或亲友房屋的房产证 明等4城中旧村改造搬迁的 情况拆迁办出具的拆迁证明改造拆迁补偿合同如需在租住地址就读 的,须提供合法租住的 证明5香洲区户籍学生使用 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全权房产的情况与户口簿同一地址的香洲辖 区内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房产证与房产证同一地址的 香洲辖区内户口簿户口簿不能反映祖孙 (外祖孙)关系的,提 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 户籍

12、证明。6唯一全权房产因历史 原因或购买单位集资 房而无法办理不动产(房产)证的情况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拥 有该房产完全产权证明,或 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证明完全产权的购房协议近三个月内的居住凭证(水、电费单、物管发 票)购房发票或收据7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房)的情况公共租赁住房入住证明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户口簿(户口簿不能反 映父母子女关系的,需 同时提供小孩出生证)8因同胞兄弟姐妹已占 用房产学位的情况家庭户口簿父母结婚证占用房产学位的亲兄弟 姐妹的出生证申请学生的出生 证完全产权房产证序 号特殊材料类别材料A材料B材料C材料D材料E9单亲家庭的房产情况协议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及民 政部门出具的离婚协议书,户口簿(户口簿不能 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亲及学生本人 的房产证明或无房证明如需使用离婚另 一方的资料,须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供离婚判 决书,配偶已死亡的提供公 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的,需同时提供小孩 出生证)提供同意使用对 方资料的双方协 议书面证明。(需 盖手印)10再婚家庭的房产情况户口簿(户口簿不能反映父 母子女关系的,需同时提供 小孩出生证)再婚夫妻的结婚证现家庭的房产证明或无 房证明学生生父母的离 婚协议书说明上述第2-10类的材料,须齐全无误,并于5月27日一29日 次性提交到拟报读公办中小学。学校须核查原件并拍照上传 至“招生系统”,留存A4规格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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