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性详细规划学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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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控制性详细规划学习报告控制性详细规划是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与修建性详细 规划、规划设计与管理实施的中间环节,在我国的城市规划体系 中处于核心地位。它的提出是为了弥补我国城市规划体系中总体 规划过于概括、过于灵活,而修建性详细规划过于细致、过于刚 性的缺点。然而从其二十多年的发展历程来看,虽然控制性详细 规划在我国城市建设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仍然没有达到预期 效果。作为规划管理最重要的平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无奈是被 称为“控制不住的规划”,这是因为它在理论上与实践中仍然存 在一些不尽完善之处,影响其作用的发挥。正是基于此,论文对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理论与实践进行分类评价分析,期望能对控

2、制 性详细规划的研究工作有所裨益。 论文主要采用系统分析、文 献研究、比较研究、实证研究等方法,从大量个别的理论研究与 实例出发,概括出以往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普遍性问题。论文研究 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基础研究部分在回顾我国控制性详细规划产 生与发展的基础上,明确了控制性详细规划在我国城市规划体系 中所处的地位以及理论上应该发挥的作用,并从技术层面、编制 层面与法制层面分析了控制性详细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同时还 研究了国外以及港台地区相关规划类型的经验与教训,希望能为 我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借鉴意义。实证研究部分 首先从覆盖率、实效性、经济分析、公众参与、控制性详细规划 调整等几个方面详

3、细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理论进行分类研究;然 后从城市旧区改造、城市新区开发、一般城区建设、城市中心区、 法定图则等几方面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践情况进行详细分类 考察。通过对前文的分析总结,论文在结论部分,提出了对完善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初步建议,即:提高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律地 位、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与深度、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 进行有效的城市设计、加入规划期限、采用多种类型不同深度的 规划控制引导与关心公共利益等。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指标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核心是定性、定量、定位与定界,因此,建立 定性、定量的指标体系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关键。目前进行的有 关控制性详细规划研究与实践,都把控制性

4、详细规划的控制指标 的确立放在重要的地位。1、控制指标的内容构成(1)地块划分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范围,应从城市的一个完整地域 结构出发,其第一步是根据建设用地的区位、土地使用性质、土 地出让与房地产开发的要求,综合空间环境结构设想及开发的可 行性,划分基本地块,编排地块号码。在此基础上,确定各地块 的用地面积与各项控制指标。一般规定最小地块面积与宽度、深度,防止过小尺度的 开发活动。地块边界线要具备可识别性。地块大小与用地特点有 关,用地集中、性质单一的,地块可大一点,用地零碎分散,地 块要小一点。地块的大小还与开发建设的方式有关,统一开发, 地块划分可大一点,多渠道开发的用地,地块划分小

5、一点。一般 而言划分地块应注意以下几点: 旧城区与沿街地段分块宜小,新建居住区分块宜大; 至少与一条道路相邻; 用地性质尽量单纯; 同类用地控制要求大致相同; 保护地段单独划出。(2)土地使用性质及兼容范围 确定城市土地使用性质,一般参照中华人民共与国城市用地分类标准(GBJ137-90)将土地划分至小类。具体的类 别划分与所在城市的规模、城市特征、所处区位等有关。一般的 规律是大城市分类多、小城市分类少;老城区分类多、新开发区 分类少;中心区分类多、边缘区分类少等等。由于国标制定较早, 有些分类已不适应使用要求,可结合实际要求研究控制性详细规 划的用地分类,对它进行补充与发展。土地的分类还应

6、考虑土地使用性质的兼容,即以某一类 土地使用性质为主,兼容其它性质,如在居住用地(R)中,可 兼容小型的办公用地(C)。近年来在实践中出现了一些新的土 地使用功能概念,以混合土地使用最为常见,它以某一类土地使 用性质为主,与其它性质的土地相混合,如商住用地(C2/R)确定适量的土地使用兼容范围是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一 项重要的内容。对建设用地的使用性质规定过死或弹性过大,均 可能导致城市规划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协调,不能适应城 市发展的可变性与多样性。合理的兼容规定既表达规划的弹性, 为建设发展与管理实施留有余地,同时又保证城市的有机、有序 地发展。(3) 土地使用强度 容积率:也称建筑面积

7、密度或楼板面积率 (FloorAreaRatio,缩写FAR),即规划地块内各类建筑总面积与地块面积之比。容积率反映了整个建筑物的体量,构成了土地 使用强度的最主要因素,因此对容积率的控制为土地管理的最重 要的内容之一。 建筑密度:即规划地块内各类建筑基底占地面积与地 块面积之比,用百分率表示。建筑密度的大小与环境质量有着密 切的关系。 人口密度:即规划地块内部每公顷用地的居住人口数。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对规划地区的人口的上、下限均作控制。 建筑控制高度:即由室外明沟面或散水坡面量至建筑物主体最 高点的垂直距离。一般有两种控制方式,一是绝对高度控制,如 规定在一定的区域内新建筑物不准超过某一标志性

8、建筑物;二是 相对高度控制,如纽约的“日照后退曲线法”与“遮天率曲面法”, 以及香港、台湾通过建筑高度与街道宽度的关系来控制。 建筑后退:包括后退红线与后退建筑基地界限。建筑 后退红线即建筑最外边线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应根据建筑使用 性质与所面临的道路等级而定。当建设用地划分较小,其间又没 有道路分隔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后退建设用地边界的要求, 一般至少应满足消防通道的要求。(4)道路及其设施此项控制内容一般包括支路及以上道路的红线位置、断面、 坡度、重要控制点坐标与标高等的确定;对社会停车场(库)、 配建停车场(库)进行定位、定量与定界的控制;允许设置机动 车与行人出入口的方向与位置的控

9、制。(5)城市环境景观这方面控制较多地运用绿地面积、绿地率、绿化覆盖率等指 标。绿地率指规划地块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与占规划地块面积的 比率。此项控制的目的是为了保证集中绿地面积,推动多种形式 的绿化。此外,还可以对其它设施提出控制要求。其它设施包括 :居 住区服务设施(中小学、托幼、居住区级公建),环卫设施(垃圾转 运站、公共厕所),电力设施(配电站,配电所),电信设施( 局、 邮政局),燃气设施(煤气调压站)等。对一些特殊的地区,还可增 加一些控制指标。如工业区的烟雾、噪声、粉尘、异味等控制要 求。2、控制指标的确定(1)确定的原则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指标的确定必须依据规划用地的区 位及环境

10、条件,注重提高土地使用的效率,综合平衡经济、社会 与环境效益,具体应遵循以下原则: 符合国家、盛市各级规划与建设相关法规的要求。符 合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的控制要求。 综合考虑城市整体或地区全局的情况,力求总体平 衡。 力求优化城市用地结构 控制要求要表达不同对象的特点。 充分考虑土地价值及开发的经济效益。(2)控制指标的确定 确定控制指标通常有以下几种方法: 环境容量推算法:根据现状居住条件、道路交通设施、市 政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预测规划期末的容量,据此确定各项 指标。该方法比较严谨,但涉及面广、参数众多,资料的收集与 整理也相当复杂。 人口推算法:根据城市总体或分区规划提出的人口与用地

11、的要求,以规划期限内的人均居住用地与建筑面积来计算。 典型实验法:选择有代表性的地块,甚至是全部规划地区, 进行实验性的形态空间规划,由此反算出各项指标。这种方法简 单易行,是目前采用较多的方法。 经验推算法:根据以往旧城与新区开发的经验,归纳出所 需指标的数值。 控制性详细规划具有以下特征:一、控制引导性与灵活操作性1. 控制引导性 对城市建设项目具体的定性、定量、定位、定界的控制与引导。 从以下 6 个方面进行控制:土地使用性质细分及其兼容范围控 制;土地使用强度控制;主要公共设施与配套设施控制;道路及 其设施与内外交通关系控制;城市特色与环境景观控制;工程管 线控制。2. 灵活操作性适应

12、城市快速发展,简化规划管理控制指标留有“弹性”某些指标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浮动二、法律效应1. 城市总体规划法律效应的延伸与表达2. 总体规划宏观法律效应向微观法律效应的拓展三、图则标定1. 控规法律效应图解化的表现2. 用一系列控制线与控制点对用地与设 施进行定位控制控制性详细规划regulatory plan 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 用性质与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与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 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根据城市规划的深化与管理的需要,一般应当编制控制性详细规 划,以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与空间环境

13、,作为城市规划 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主要任务是: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 用性质与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与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 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详细规定所规划范围内各类不同使用性质用地的界线, 规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 型; 规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 制指标;规定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 建筑间距等要求; 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位置、体型、色彩等要求; 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控制点座标与标高; 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

14、管线的走向、管径与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 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文件与图纸应当包括: 控制性详细规划文件包括规划文本与附件,规划说明及 基础资料收入附件。规划文本中应当包括规划范围内土地使用及 建筑管理规定; 控制性详细规划图纸包括:规划地区现状图、控制性详 细规划图纸。图纸比例为 1/10001/2000.修建性详细规划 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二十五条至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 于当前要进行建设的地区,应当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用以指导 各项建筑与工程设施的设计与施工。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经济论证; 作出建筑、道路与绿地等的空间布局与景观规划设计, 布置总平面图; 道路交通规划设计; 绿地系统规划设计; 工程管线规划设计; 竖向规划设计; 估算工程量、拆迁量与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文件与图纸应当包括: 修建性详细规划文件为规划设计说明书; 修建性详细规划图纸包括:规划地区规划图、规划总平 面图、各项专业规划图、竖向规划图、反映规划设计意图的透视 图。图纸比例为 1/5001/2000.住房建设规划指制订出若干 年内分年度建造住房的规划,包括居住区与住房建造的数量以及 居住水平等多项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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